两种方法。(课件演示)

 (28+17)+23                    28+(17+23)

=45+23                       =28+40

=68(人)                    =68(人)

这两个算式的得数也相同,我们也可以把它们组成一个等式。板书(28+17)+23=28+(17+23)

3、电脑出示:下面的Ο里能填上等号吗?

(45+25)+13Ο45+(25+13)

(36+18)+22Ο36+(18+22)

学生回答,教师板书:(45+25)+13=45+(25+13)

                    (36+18)+22=36+(18+22)

4、同学们观察比较三个等式,小组讨论:

①比较每组的两个算式,从等号的左边到右边什么变了?什么不变?

②再比较这三组等式,你有什么发现?

学生讨论以后汇报。

是不是其他三个数相加也是这样,我们可以想什么办法知道?请同学们举例验证。师板书。

谁能再完整地说说我们的发现?

5、这样的描述太长又难记,你们从第一个运算律中能得到启发,用简便的方法来表示你们的发现吗?板书:(a+b)+c=a+(b+c)

教师揭示:三个数相加,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和第三个数相加;也可以先把后两个数先加,再和第一个数相加,和不变。这就是我们今天所学的第二个运算律——加法结合律(板书:加法结合律)。

6、完成“想想做做”第2题

你能在□填上合适的数吗?并说说各应用了什么运算律?

 

三、课堂总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你有什么新的收获?

 

四、巩固练习。

运用刚才学过的运算律改写算式?

(253+798)+2=

 596+(4+377)=

 学生改写,同样是这三个数相加,你愿意算哪一题?为什么?

运用加法运算律可以简便计算,这是我们以后学习的内容。其实在以前验算加法的过程中已经用到了加法交换律。至于减法、乘法和除法计算中是不是也有什么规律呢?课后我们可以用今天的学习方法自己去探索。

 

板书设计:           

         加法交换律         加法结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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