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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锦瑟》而想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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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语三二 75.李国文.因《锦瑟》而想起的. 文学自由谈,2005(1) 《锦瑟》是唐人李商隐的一首名诗。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首天鹅之歌,约作于公元858 年,不久,诗人就在他的家乡河南郑州荥阳,抱恨离开人世。人故去,诗长存,一千多年来,口碑流传,家弦户诵,任何一个读点旧诗的中国人,无不知道这首绝唱。 如此的身后声名,大概才能称得上真正的不朽。 文学这东西,别人吹,不作数,自己吹,更不作数,甚至当代文学史的吹,也是作不得数的。因为,当代文学史都是当代文人写的,活着的人写活着的人,就难保绝对的公正和公平。 说来可怜,我们居住的这个地球,其实很小,而我们厮混其中的所谓文坛,那一亩三分地就更为局限,芸芸众生,抬头不见低头见,即使素未谋面,互不相识,不用拐上三个弯,就会发现,倘不是观点相同看法相近的战友,便是营垒对立互不相能的劲敌,都能排上转折亲。所以,极有可能,被写的那位传主,说不定与写史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为朋友,同学,亲戚,邻居;或为上级,恩公,领导,债主;或为情人,姘头,知己,相好;甚者,或为仇人,死敌,宿怨,对头。这样一来,那就保不齐笔杆子底下,感情因素发酵,往这边歪一歪,一头驴夸张成一头骡子;或者往那边偏一偏,一匹骆驼硬说不如一匹马大。 由此可知,所谓当代文学史,别看琳琅满目,荦荦大观,通常都是某个文学圈子里的,有特定吹捧目标和特定排斥对象的私学,或是门户偏见之学。可以翻翻,不必当真。由此逻辑推论,按照李商隐在唐代敬、文、武、宣诸朝的口碑,无论当时相牴牾、相争拗的牛、李二党,其中不论哪党的好事之徒,要来撰写李唐王朝中叶之文人状态,之文学活动的话,绝不会对他有好声气的。 这位可怜见的诗人,尽管他的诗写得非常出色,非常优美,是中晚唐诗坛的领军人物,可他的名声可是臭得要命。两边都不讨好,都觉得此君在人品上,在私德上,大成问题。因为,他早年间,是赖牛党的中书舍人令狐楚,赏识提携,名列门墙,着意培养成材的。后来,翅膀硬了,改换门庭,偏偏投奔到李党的泾原节度史王茂元那里,当起幕僚。找一份差使,混口更好的饭吃,尚有可以鉴谅之处,而他竟娶王女为妻,插门为婿,登堂入室,就令人不能不齿冷了。这种朝秦暮楚,首鼠两端的行状,诗写得再好,又如何,挡不住大家唾弃他。最后,驼子跌跟头,两头不着实,就这样把自己一生交待了。 在唐朝,诗人李商隐的命运,飘泊不定,落魄异乡,流离失所,妻孥无着,仰人眼色,寄人篱下,情思难托,绮梦难圆,真是难做人,做人难啊!那颠沛的生涯,一点不值得羡慕。这样,经过千年以后,一直到大家忘了他本人的如何如何,而只记住他的诗如何如何的时候,才在川流不息的中国传统文化长河里,凸现出他的存在,他的价值,奠定了他的不朽。 文学史,就是这样要经过时间的反复验证,方能得到认定。而且,这种认定,仅仅数年工夫,是不行的,数十年工夫,也是不行的,必须经过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沉淀过程,这才能当得起不朽二字。因为,在漫长岁月的澄清过滤以后,人们对于文人在历史上的功过是非,善恶忠奸,也就渐渐地淡化,不必,也不会太当一回事了。这样,文学史也就能够回归到文学的判断上。然后所得出来的结论,才算接近于正确。 李商隐就是这样,当年那些意气用事的牛李党争,不过狗咬狗一嘴毛的文人无聊而已,大家对这件事本身都觉得不值一嗤,那诗人年轻时的苟且,或者投机,或者别有说不出口的隐衷,或者不得已的所作所为,已经是历史的一个小注脚,还有谁会在意和在乎呢? 说到底,文学史,不相信自吹和人捧的牛皮,只相信时间。拂去历史上的污烟浊雾,诗人的丰采光照,诗篇的夺目璀璨,那形象永驻在人们的记忆之中,以至万世不能湮没,这才是真值得我们衷心敬仰的。说实在的,唐代诗歌数万篇,唐代诗人上千名,能够如李商隐,如《锦瑟》,被人记在心里,咏在口中者,又有几多? 所以,我的那些同行们,或者被人吹成,或者自己吹成,那副永垂不朽的大师状,都有把话说得太早之嫌。只有像李商隐这样,千年以后,还有人吟诵他的诗,玩味他的诗,被他的诗感动,为他诗中的意境,悬想不已,揣测不已,那才是真正的一点不打折的永垂不朽。 我也一直纳闷,这几十年来,世界文学走向式微,中国文学一蹶不振,而我所谋生的这一亩三分地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大师,那么多的不朽?简直到了“大师满街走,不朽砸死狗,放眼文坛上,无人不泰斗”的盛况空前,总不会是造物主对这块文学土地的格外垂青吧? 后来,我逐渐觉悟到,一是中国文人,好文人相轻,看不起他以外的任何同行。因此,他不当大师,还有谁能当,又有谁敢当?二是中国文人,好畸性自恋,总觉得自己完美得简直无可挑剔(他嘴上不一定这样表白,但心底里肯定是这样想的)。所以,他要是不能永垂的话,中国就无人可以不朽了。为何会出现如此多的夜郎国主呢?在我们这里,凡有点名气的文人,有点声望的文人,写出说得过去的作品,也有点读者的文人,甚至,人五人六地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居然有点权位的文人,往往缺乏将自己的成就,放在一个中外古今这样大格局里,进行横比和纵比的清醒。 当然,他们不是不比较,而是喜欢在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里,譬如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地区,一个不大的文学圈子,用矮子跟侏儒比,用侏儒跟三寸丁比,用三寸丁跟狗尿苔比的办法,甚至连狗尿苔也能跟羊齿科苔藓植物比,觉得自己是参天大树的。所以,以这种比出来的高度,找到大师或者准大师,候补大师的感觉。或者找到不朽,已不朽,将要不朽的感觉,遂造成我所目睹过的一大堆五光十色的文学泡沫。 所有这些“大师中毒症”或者“不朽综合症”的患者,都如同一句广告词所说的,那“感觉好极了”的样子,在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地区,一个不大的文学圈子中间,把自己看成是那位到美国"#$ 打球的姚明式的小巨人了。自我拔高,立地成佛,神气活现,像巴尔札克先生笔下的外省士绅,要到巴黎闯荡,要走向世界了。 一位经常到国外的朋友,回来时对我摇头不迭,感叹系之,这些年来,一些高鼻子的汉学家,也断不了受到这些某个省,某个市,某个地区,某个不大的文学圈子里的某某大师,自我感觉格外良好的频频骚扰,没完没了的与国际接轨的强烈欲望,而不堪其苦呢! 然而,文学史告诉我们,标榜大师者,未必能成大师。而“虚负凌云万丈才,一生襟抱未曾开。鸟啼花落人何在,竹死桐枯凤不来”的玉溪生,内心未必想成为大师,他哪敢有这一份奢望呢?倒在文学史上留下了他的不朽篇章。(唐人崔珏《哭李商隐》诗) 也许,“文章憎命达”,李商隐的这一辈子,活得很尴尬,很艰窘。《旧唐书》说他“坎壈终身”。“坎壈”,大约为磕磕绊绊,跌跌撞撞,沟沟坎坎,连滚带爬的意思。所以,才高命薄,屡受挫折,郁郁不得志的他,便盛年早逝了。 他只活了47 岁,当然,太短命了一点;否则,会有更多的好诗,留存后世。 这首七律,凝缩着诗人匆匆一生里的,跌宕流离的命运,失落沮丧的际遇,讳莫如深的情感,梦幻绮丽的爱恋..,这一切,又如同他名姓中的那个“隐”字一样,影影绰绰,朦朦胧胧,依稀仿佛,似有似无,感觉得到,捉摸不住,可以意会,不可言传,那美学境界吸引着千百年的中国读者。 凡读过此诗,并稍稍了解李商隐生平者,无一不在煞费心思,绞尽脑汁,希望能从这首诗中更多地发现诗人,更深地理解诗人。于是,这首《锦瑟》便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斯芬克思之谜”。 谜,要是一猜即破,也就没有什么耐人寻味的了;要是总猜不开,也就无法使人生出破解的兴味。而李商隐这首显然有着难言之隐的《锦瑟》,既有猜想价值,又有猜想余地,是一个使猜解者错以为不难找到门径的谜。然而,深入堂奥,接踵而至,便是更多的迷惑和茫然。因此,宋、元、明、清,揣度了一千来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所有答案,无一不被诘难,被质疑,被否定,被推翻,几乎没有一个论点能够站得住脚。 估计,再猜上一千年,一万年,大概也休想解开这个诗谜,仍旧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分歧着。“诗无达诂”,也许永远也得不出一个结论。一篇永远有话好说的作品,一篇永远耐人寻味的作品,这便是《锦瑟》的生命力了。 因此,近人梁启超的读李商隐法,值得我等深刻体会的。他说: 义山的《锦瑟》、《碧城》、《圣女祠》等诗,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拆开来一句一句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他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须知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饮冰室文集·中国韵文内所表现的情感》) 只有这样.峙磊落的大师,才敢率直说出来。一,他坦承自己并不“理会”诗中“讲的什么事”;二,他还坦承自己“解不出来”“一句一句”的“文义”。但是,他又说:一,“我觉得他美”,“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二,“美是多方面的”和“含有神秘性的”。 不求其字句上的甚解,而领略其通体之美,得精神之享受,这才真是阅读文学作品的不二法门。中国人讲做学问,而做学问的中国人,是一点一滴,句栉字比,认真求实,探赜索隐地做起来的,这种治学态度,毫无疑问,当然是极其正确的。但用在文学作品上,这样死抠深挖地做起来,只能将文学的想象力越做越死,最后大家成为僵尸为止。 说到底,诗词歌赋,小说演义,唱词话本,杂剧戏曲,从来也算不得什么正经学问。即使在封建社会里,虽然孔夫子删定的三百篇古代民谣,成为六经之一的《诗经》。但对那时的读书人来讲,也是属于小菜一碟,有它可,无它也可的东西。《红楼梦》中那位严肃的家长贾政,绝对规行矩步的正人君子,也不把《诗经》当经看。他对贾宝玉的奴仆领班李贵说:“哪怕再念三十本《诗经》,也都是掩耳盗铃,哄人而已。”他还说:“你去请塾里师老爷安,就说我说的,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齐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 显然,有两种读书方法,一种是可以“虚应故事”的,一种是必须“讲明背熟”的。既然贾老爷都认为文学作品不过“虚应故事”,我们干吗要像做学问那样“讲明背熟”呢? 因此,梁启超的理解《锦瑟》的方法,才是读或者写文学作品的门径。 只取其总体上的感觉,领受,颖悟,融通,而不斤斤于字句的铨释,词义的解析,要旨的体认,典故的实证,宁可失之于细部的推敲而获得整体,宁可失之于枝节的深入而把握全盘,宁可失之于末端的探究而得窥完豹,你被作品的美学意境所感动,所共鸣,所吸引,所呼应,你的阅读任务,也就完成了,你的写作目的,也就达到了。 清人袁枚在他的《随园诗话》中,提到了另一种死抠字眼的读书法,那就更不足为训了。 东坡近体诗,少酝酿烹炼之功,故言尽而意亦止,绝无弦外之音,味外之味,阮亭以为非其所长,后人不可为法,此言是也。然毛西河诋之太过。或引“春江水暖鸭先知”,以为是坡诗之佳者。西河云:“春江水暖,定该鸭知,鹅不知耶?”此言则太鹘突矣。若持此论诗,则《三百篇》句句不是。在河之洲者,斑鸠, 鸠皆可在也;何必“睢鸠”耶?止丘隅者,黑鸟白鸟皆可止也,何必“黄鸟”耶? 这位毛西河,即毛希龄,明末清初的经学家,善解《易》,他的著作在乾隆朝收入《四库全书》者,达四十多种,可见其学术上的权威地位。这位活到"# 岁的老先生,存驳反心理,好逆向思维,纪昀说他“凡他人所已言者,必力反其辞”,大概属于北京人所说的喜爱跟人“搬杠”,无理搅三分的老顽童。一个人,读经读多了以后,就死性了。一个死性的人,根本不能体贴到文学作品中的灵韵何在?率真何在?朦胧的美感何在?神秘的魅力何在?他一定故作悖谬,一定要唱反调,抬“鹅不知耶”的杠,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在文学世界里,碰上这样的认死理的左撇子,你要不想气得上吊,也只好由他排揎了。 所以,老农最爱说的一句话,别听蛄叫唤,此言大有深意存焉。 作者也好,读者也好,千万不要被那些权威专家,教授学者,牵着鼻子走。阅读文学作品,写作文学作品,一怕乡夫子的迂腐,舍本逐末,顾小失大;二怕方巾气的穿凿,郢书燕说,歧路忘羊;三怕章句儒的刻板,咬文嚼字,胶柱鼓瑟;四怕恶讼师的偏颇,鸡蛋挑缝,苍蝇下蛆。 以上这些所谓的评论家,注解家,研究家,编纂家,很大程度上类似《水浒传》里孙二娘和张顺在一字坡开的那爿黑店里,所雇佣的操刀伙计,无论什么文字,什么作品,只消到得这班职业杀手的刀下,犹如摆放在案子上的那位吃了蒙汗药的武松,等待着的便是大卸八块的命运。 一部文学作品,经得这等人的剖解,肥肉用来剁馅,瘦肉用来切臊,骨头扔进锅里熬汤,杂碎推去案下喂狗,支离破碎,零七八糟,血肉横飞,不成样子。试想,美,没有了,文学的生命何在?庄子在《秋水》中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以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这就是梁启超和那些做学问的书虫子,对于文学作品根本不同的认知态度。 文学,这种形象思维的艺术产品,其中梁启超所说的美的神秘成分,很难说得清,讲得明的。要是能够说清讲明,还有什么神秘可言?正是这种无法用语言能够表达的体验和感觉,才构成文学的灵魂所在,精华所在。 因此,梁启超读《锦瑟》的高见,倒是文学作品的写家和读家,应该记取的。 追求通体的完美创造,体验共鸣的音外之响,捕捉智慧的霎那光彩,感受神韵的销魂一刻,欣赏形象的艺术魅力,获得美学的深层享受,这也是古往今来的精神产品,人们在编织或者鉴赏时,所必然有的审美过程。 然而,在这美不胜收的时刻,要是谁在脑海里,浮现出那爿黑店,浮现出一张张屠夫面孔,尽管很斯文,很优雅地冲着你笑,我估计阁下一定要三魂出窍,七魄生烟,那可怜巴巴的一点灵感,早吓得飞到爪哇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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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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