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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行》的文化审视—— — 重温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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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语三二 6.戴建华,陆精康.《琵琶行》的文化审视—— — 重温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名作欣赏,2005(12) 本文副标题作“重温” 。教学《琵琶行》,为什么要重温陈寅恪先生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出版之《元白诗笺证稿》?起码有三个原因。第一,以诗证史以史证诗是陈先生审视《琵琶行》所用基本方法,此种方法不仅未曾过时,而且是研究一切古典文学作品之利器,而陈先生为学界公认执此利器之最纯熟者。第二,陈先生研究《琵琶行》之结论,或成不移之论,或尚疑信参半,甚或难为今之多数治白居易诗者认同,但是,重要的也许并非结论,而是陈先生犀利的史学目光和灵动的文学思维,而这无疑给人以超越诗歌文本的深刻启迪。第三,陈先生对《琵琶行》文化审视的高度,至今无人可以企及,今人难以超越的,还不完全是“文史互证”的方法,也不完全是陈先生对新材料的发现和应用,而是陈先生超越史实的深刻思考形成的一种识力,而此种识力,一般治学者难以具备。《元白诗笺证稿》为世纪经典,重温经典解读经典,是很有必要的。 陈寅恪先生剖析《琵琶行》得出的结论,往往带有某种预见和推导的成分。这对拓宽中学语言教师的文化视野,无疑也是很好的备课资料。本文试就陈寅恪先生对《琵琶行》所作的文化审视,谈一点“重温”感想。 一、瞩目政坛风云,推断贬谪缘由 《旧唐书》本传云: “十年七月,盗杀宰相武元衡,居易首上疏论其冤,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宰相以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奏贬为江表刺史。诏出,中书舍人王涯上疏论之,言居易所犯状迹,不宜治郡,追诏授江州司马。”正史之说,成为白居易元和十年贬谪江州司马原因之定论。 陈寅恪先生于此无疑处生疑。其一,其时,白居易任太子左赞善大夫,宫官“不当先谏官言事”,言事即遭贬斥, “唐代似尚未发现此例”(《元白诗笺证稿·琵琶引》,下文引此不注) 。其二,陈先生援引朱彝尊“诗家好名,未有甚于唐白傅者” (《曝书亭集》卷三十六) 之说认为,白居易一向珍惜自身文字,然而, “居易首上疏论其冤”之“疏”,今流传之白氏文集中不见。据此二端,陈先生将目光投向元和间政坛风云,就传统说法商榷云: 乐天此疏,必为宰相所憎恶,及与当时政府主要政策,即用兵淮蔡一端有关,可以推知。若所揣测不误,此疏当是乐天故意删去,不使流传于世耳。 “乐天此疏,必为宰相所憎恶”之丞相指张弘靖、韦贯之,系“牛李党争”中李党关键人物。此疏缘何由乐天“故意删去”?陈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分析唐宪宗元和中政坛之党派斗争云,以武力削平藩镇,重振中央政府威望,是朝廷既定之策。“当时主张用兵之士大夫大抵属于后来之李党,反对用兵之士大夫则多为李吉甫之政敌, 即后来所谓牛党。”宪宗一朝,李党始终柄权,牛党颓然失势。穆宗上台之后,朝政大变而“销兵”之议行。“当日士大兵纵欲置身于局外之中立,亦几不可能”(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篇) ,“牛党白居易”( 陈寅恪语) 之“疏”既与削平藩镇有关,则必循牛党之立场,则其主“销兵”之议可行推知矣。而用兵淮蔡为唐代中兴大事,且以中央对割据势力之胜利而告终,此疏遂为乐天编集时“故意删去”, “不使流传于世”。陈先生以历史主义的深邃目光,以不“为尊者讳”的客观立场,从政坛风云的变化去推测诗人的政治态度,发前人未发之覆,给人以深刻启示。 对中书舍人王涯上疏论及之白居易所犯“不宜治郡”之“状迹”, 《旧唐书》本传记云: “有素恶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华无行,其母以看花坠井而死,而居易作《赏花》《新井》诗,甚伤名教。”对此,陈寅恪先生亦有精彩分析。白居易先“奏贬为江表刺史”,复“追诏授江州司马”,实出于不当由个人负责之家庭原因。陈先生认为, “素恶居易者”之宫廷宵小持论,难登大雅之堂,不足为凭。王涯所论必有事实,这一事实即白居易父季庚与母陈夫人为不合礼法律所必禁之舅甥婚配。“夫此事实,必有内在之远因,此远因即其父母之婚配不合当时之礼法人情,致其母以悍妒著闻,卒发狂自杀事也。” (《元白诗笺证稿》附论) 白居易所作《赏花》《新井》诗实与其母之死无涉,所谓舅甥婚配不合礼法方为王涯落井下石之藉口。此不足为外人道之事,遂令文才冠代之白居易一变而为名教之罪人。此即“不宜治郡”之因,亦即“泪湿青衫”之由。 陈寅恪先生不盲目信从史传记载,而是以史传记载为触媒,瞩目元和间之政坛风云和白居易之家族状况,对诗人被贬江州、一贬再贬的事实作出了新释,为《琵琶行》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视角。 二、研讨社会风习,化解后人疑窦 南宋洪迈《容斋随笔》对《琵琶行》本事曾生疑惑: “白乐天《琵琶行》一篇,读者但羡其风致,敬其辞章,至形以乐府,咏歌之不足,遂以谓真为长安故倡所作。予窃疑之。唐世法网虽于此为宽,然乐天尝居禁密,且谪宦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独处妇人船中,相从饮酒,至于极丝弹之乐,中夕方去。”其后,清人赵翼亦于《瓯北诗话》中云: “身为本郡上佐,送客到船,闻邻船有琵琶女,不问良贱,即呼使奏技,此岂居官者所为?岂唐时法令疏阔若此耶?盖特香山借以为题,发抒其才思耳。” 对洪迈之说,陈寅恪先生首先引诗歌文本而辩之曰: “‘移船相近邀相见’之‘船’,乃‘主人下马客在船’之‘船’,非‘去来江口守空船’之‘船’。盖江州司马移其客之船,以就浮梁茶商外妇之船,而邀此长安故倡从其所乘之船出来,进入江州司马所送客之船中,故能添酒重宴。”这样,陈先生以诗歌文本为内证,消释了洪氏所论白乐天行为抵触法禁之疑问。此疑既释,则诗歌实无其事之假设,自亦不攻自破矣。 不仅如此,陈先生还以《琵琶行》为例,说明社会风习、男女礼法“唐宋两代实有不同”: 唐代自高宗武则天以后,由文词科举进身之新兴阶级,大抵放荡而不拘守礼法..乐天亦此新兴阶级之一人,其所为如此,固不足怪也。 陈先生将对《琵琶行》的解读置于唐代社会风习之中,对诗歌本事作了入情入理之分析。文学作品必然受到作者所处时代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而白居易之创作,又具有“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 白居易《新乐府序》) 之个性特点,故《琵琶行》当为本事审核之叙事作品。洪迈之说,从宋代社会风习出发,加之读文不精,始误断诗歌本事之无。 陈寅恪先生之拨正,无论从宏观( 唐代风俗) 角度,还是从微观( 文字叙述) 角度,均有相当的信度力度,从而向我们提供了一则论世知人的典型范例。 三、注目时代变迁,考察人物行迹 琵琶女是《琵琶行》的主角,其“自言本是京城女”一段,自诉身世,凄婉动人。然其来历并非十分清晰。陈先生引李肇《国史补》“虾蟆陵”即汉董仲舒墓之“下马陵”及虾蟆陵产美酒而推断琵琶女之身份云: 此长安故倡,其幼年家居虾蟆陵,似本为酒家女。又自汉以来,旅居华夏之中亚胡人,颇以善酿著称,而吾国中古杰出之乐工亦多为西域胡种。则此长安故倡,既居名酒之产区,复具琵琶之绝艺,岂即所谓“酒家胡”者耶? “拨拨弦弦意不同,胡啼番语两玲珑” ( 白居易《听曹刚琵琶,兼示重莲》) ,唐代的音乐人才,大都来自中亚胡人之中。《乐府叙录》所记“善于拢捻”之琵琶国手“裴兴奴”,陈先生即认为, “裴固西域胡姓,奴字亦可为女子之名”,故马致远杂剧《青衫泪》以“裴兴奴”当此长安故倡,系查无实据而事出有因。 陈先生从这一文化背景出发,推断琵琶女之“酒家胡”身份,表现出陈先生对唐代文化的一种深刻认识。 此外,对《琵琶行》叙事中牵涉的人物,陈寅恪先生一一骋其识力寻其踪迹。其一,关于“穆曹二善才”。陈先生指出,此与李绅《悲善才》中之“穆曹二善才”、元稹《琵琶歌》中之“铁山已近曹穆间”之“曹穆”为同一琵琶技师。《乐府杂录》: “贞元中有王芬、曹保保,其子善才,其孙曹纲,皆袭所艺,次有裴兴奴,与纲同时。”陈先生引此说明,此“善才”即《琵琶行》中“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曲罢曾教善才服”之“善才” 。其二, “妆成每被秋娘妒” 之“秋娘”,一般理解为通称,陈先生独具慧眼,揭出《琵琶行》中之“秋娘”, “盖当时长安负盛名之倡女”,即元稹笔下“竞添钱贯定秋娘”( 《赠吕三校书》) 之“秋娘”,白居易笔下“闻道秋娘犹且在”(《和元九与吕二同宿话旧感赠》) 之“秋娘”。“秋娘”既非通称,更非杜牧笔下之“杜秋娘”。这些人物之出镜,一见“酒家胡”之行迹,一见诗人之交游, “乐天天涯沦落,感念昔游,遂取以入诗耳”。 陈寅恪先生研究《琵琶行》中人物的行迹,往往置诸动态变化的社会环境之中,勾勒出“天涯沦落人”变幻莫测的人生轨迹,不独“诗人歌女流落天涯, 皆是用兵淮蔡之结果”, 《琵琶行》中“弟走从军”之“走”,亦“与用兵淮蔡有关”。 四、透析文化背景,疏解疑难症结 《琵琶行》结语“江州司马青衫湿”表示的文化信息有二:白居易其时的身份是“江州司马”,白居易其时的着装为“青衫”。“司马青衫”已成后人习用之成语,然考唐代文献,此间不免有疑。据白居易《江州司马厅记》,江州为上州,司马秩五品。《唐六典》记云: “上州,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又据《旧唐书·舆服志》: “文武三品已上服紫,四品服深绯,五品服浅绯,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白居易任“从五品下”之“江州司马”,服装之色缘何不是“浅绯”而是“浅青”呢? 对此,陈寅恪先生据白居易《祭匡山文》“维元和十二年岁次丁酉二月辛酉朔二十一日,将仕郎守江州司马白居易”而论断曰: 是将仕郎为最低级之文散官。乐天于元和十一年秋作此诗时,此散官之品亦必为将仕郎无疑,益无从更低于此品也..乐天此时止为州佐,固唯应依将仕郎之阶品著青衫也。 陈先生指出,唐代职官有职事官、散官之分。职事官指实任官职、散官则标志官员的品级。唐代官员在某一时期,有时职事官之品级与散官之品级并不相同。而唐代官员著服,不依职事官之品,而依散官之品。白居易虽为朝廷五品命官,其散官品阶依然是“从九品下阶”之“将仕郎”,恰为文散官品次之最末一级第二十九级,正该着“浅青”官服。 唐元和间,安排被贬官员任“司马”一职,几为定例。“司马”名为州佐,实系闲官。白诗提及“司马”,往往寄慨遥深。如“可怜白司马,老大在湓城” (《浔阳岁晚寄元八郎》), “凭君向道休弹去,白尽江州司马头”( 《叫崔七妓人筝》) , “昔教红袖佳人唱,今遣青衫司马愁” (《微之到通州日》)等,均可见意。 读“江州司马青衫湿”之句,一般人恐不易生出陈寅恪先生那样的疑问,即令有疑,也很难找到解决疑问的正确途径。陈先生治学之不同寻常处在于,怀疑大胆而考证细密,娴熟运用大文化观念( 如“司马青衫”句包含的官制文化、服饰文化、地理文化等) 透析文学现象,从而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五、比较时人作品,品评艺术高下陈寅恪先生对《琵琶行》的文化审视始终在比较中进行。与白居易同时代的诗人写琵琶手技艺及其身世者,有元稹《琵琶歌》、刘禹锡《泰娘歌》、李绅《悲善才》,其中意境,多有与白诗相类者。陈先生指出, 《琵琶行》之作,实与元稹之《琵琶歌》关系密切。元稹《琵琶歌》作于元和五年。《琵琶行》之写作,受《琵琶歌》深刻影响, “其因袭变革之词句及意旨,皆历历可见也”。陈先生比较说: “以作诗意旨言之,两诗虽同赞琵琶之绝艺,且同为居贬谪闲散之地所作”,然元诗之旨“庸浅”,不及白诗之“晓畅”。其最见优劣处则在:元诗盛赞歌女管儿之绝艺,复勉琴师铁山以精进,一题二旨,与作者有“一间之隔”;而白诗则“专为此长安故倡女感今伤昔而作,又连绾己身迁谪失路之怀”。陈先生比较后的结论是,白诗“直将混合作此诗之人与此诗所咏之人,二者为一体,真可谓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岂微之( 元稹字) 浮泛之作所能企及者乎”。 这种比较的副产品是, 《琵琶行》凝滞难解之字句,亦可因比较而取决一是。陈寅恪先生认为,诗中有些字句较难解释,有些字句莫知适从,可由比较研究厘定。这里仅举一例。“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诸本多作“幽咽泉流水下滩”。陈先生从两方面论析。一与本集互证。白诗有“霜佩锵还委,冰泉咽复通” ( 《筝》) 句,正与“冰泉冷涩”句章法文字意义相同。一与相关诗作互证。元稹有“冰泉呜咽流莺涩” ( 《琵琶歌》) 句,正是白诗所据。故白诗原句必为“幽咽泉流冰下难”无疑。由此句之训诂,可概见陈先生诠释诗句不同常人之法: “凡诠释诗句,要在确能举出作者所依据以构思之古书,并须说明其所以依据此书,而不依据他书之故。若仅浮泛标举,则纵能指出最初出处,或同时之史事,其实无当于第一义谛也。” (《元白诗笺证稿·七德舞》) 陈寅恪先生十分看重比较分析之作用,其《元白诗笺证稿》即为比较研究典范之作。陈先生揭橥了比较方法于“文学演化”之意义:故今世之治文学史者,必就同一性质题目之作品,考定其作成之年代,于同中求异,异中见同,为一比较分析之研究,而后文学演化之迹象,与夫文人才学之高下,始得明了。否则模糊影响,任意批评,恐终不能有真知灼见也。 有比较方有鉴别,大至文化背景,小至一词一句,陈先生皆能于运动变化之中求证其因果联系,这就使陈先生的文化审视既有宽度又有厚度。 综观陈寅恪先生对《琵琶行》的文化观照,其最大特点是善于发覆。覆指覆盖,即被历史所掩盖的东西。潜入历史的深处,将被岁月掩盖的东西挖掘出来,就是“发覆”。陈先生研究《琵琶行》,用的是常人可以见到的材料,却发现了常人视而不见的东西,可见发覆在于识力。陈先生对《琵琶行》之“发覆”,沾溉学林,嘉惠后学,功莫大焉。 戴建华, 北京牛栏山一中教师 陆精康, 南通市第三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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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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