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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着的社会存在”。(藤井省三《鲁迅与安徒生——儿童的发现及其思想史意义》,见《鲁迅比较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 鲁迅是在日本接受了“儿童本位”思想的,以此为思想资源之一,鲁迅写作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它在五四时期,具有振聋发聩的思想史意义,强烈地动摇了“长者本位”的社会价值系统。但在出现“儿童本位”思想以前,“长者本位”一统天下,人们把儿童当成“缩小的成人”,用成人的思维来要求儿童,却也是无可厚非的。作为成人的父兄,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施之儿童是正当的。粗暴的行为本身不是残酷,而是一种严厉的教育方式。因此,只有当“儿童本位”的换位思考出现后,从前认为天经地义的事,现在才会被认为是残暴、野蛮的,“大碍于孩子的发达”。但是现在问题又来了,如果说认识到“儿童本位”之前所犯下的那些过错、“虐杀”,当属无心之过,甚至还是出于善良的目的,那么这种善意的无心之过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三、对“文化原罪”的承担 鲁迅的回答是肯定的。即使是无心之过,但既然已经发现是罪,就需要承担。这和我们在其早先著作《狂人日记》中所发现的罪的承担是一致的。狂人常常怀疑别人要吃自己的肉,但后来却发现自己无意中可能也吃了妹妹的肉,这一惊觉使他难以平息内心的罪感,终于也将自己归入了有罪者的行列。这里的“罪”的认定不是根据主观动机,而是根据其基本效果。这种罪感和基督教的原罪不同。早期的西方神学家把罪定在“性”,以后也有人把罪更广泛地理解为“道德过错”,现代的基督教思想史家如勒塞等人,则把罪定义为“人的一种总体状况、总体属性”,人的生存注定就是一项原罪,这种“原罪”是一切生存的人所共有的。 鲁迅不是一个基督徒,基督教只是为鲁迅提供了“一种价值反思的思想和情感的体验”,鲁迅的罪感是一种“文化原罪”,是基于对历史、文化和个人的反思而生成的。他更注重对文化传承者的罪的认定,这种罪本身有施害者和受害者。罪的认定之后应当是赎罪,但鲁迅对赎罪的可能性和意义从来都持怀疑态度,在《狂人日记》中,他让醒来的狂人“候补”做官去,根本放弃赎罪的念头;在《风筝》中,鲁迅设计了一种赎罪的方式,就是求宽恕。但在对“我”的求宽恕的迫切心情的描写中,表达了作者深深的质疑,即求得宽恕本身只对施罪者有意义,可以使“我”的沉重的心获得一种轻松的解脱,而对于受害者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就如一位当代德国作家在80年代所言:赎罪“其目的是索取我,而非索取我手下的牺牲者”,“当我为我手下的牺牲者头上的弹孔感到抱歉时,牺牲者由此得到什么吗?那个弹孔会愈合吗?”鲁迅的疑问和这个无神论者可说是一致的。赎罪、求宽恕只能对“良心发现”的施害者有意义,可以减轻其良心上的负担,对于受害者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在避免同样“罪”的重犯上,施害者的惊觉当然是有意义的。) 而更为可悲的是,作为受害者的小兄弟,却对往事毫无记忆,“全然忘却,毫无怨恨”,这又使我们想到《狂人日记》,被吃者和吃人者都处于不自觉状态中。当“我”已经意识到了“我”当初行为的虐杀性时,被虐杀者却毫无痛苦,历史之错从何处去改正?因此,《风筝》文末“我”的悲哀,并不仅仅是个人没有求得宽恕的“难过”,而更是对历史中“精神虐杀”事件的无影无踪,不得求证,也就无所谓改过的悲哀。再说远一点,《狂人日记》写于1918年,《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写于1919年,六七年过去了,“长者”和“儿童”错位,不自觉地虐杀和被虐杀的事件似乎仍在重演,作者当初的呼号似乎落空了,于是本该飘在故乡春天的风筝,却在北京的冬季“浮动”,错位的悲哀将持续下去。 (选自《语文建设》2002年第8期) 5.巨大的悲剧——鲁迅《风筝》分析 鲁迅先生的《风筝》写于1925年。从内容上看,他回忆了他在少年时曾撕毁过童年的弟弟一只风筝的往事。而联系1925年前后那个时代背景,联系鲁迅这短时期在黑暗中冲锋陷阵的战斗,我们便知道这决不是撕掉一个小风筝这样的小事,而是通过这件小事的记叙,形象地说明了在封建礼教笼罩下的一个巨大悲剧。 什么是悲剧?其基本特点是表现主人公与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及其悲惨结局。鲁迅自己也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 为什么说鲁迅先生写的是一个巨大的悲剧呢? 制风筝与撕风筝,代表着两个方面。制风筝是童心、是天性、是人生、是童趣;撕风筝则与之相反,是伤害、是摧残、是毁灭、是冷酷、是虚伪、概言之,是根深蒂固的封建礼教对人、尤其是对儿童的无情压制。撕风筝并非偶然、并非随意,鲁迅在前面已有铺垫:“因为我以为这(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什么是有出息?什么是没出息?中国几千年来的约定俗成早有解定,比如《红楼梦》中的贾政及其他人也认为贾宝玉这样玩下去是没有出息的。如果读正经书参加科举,然后做官,才是有出息的。因此撕风筝是手段,纳入封建规范才是目的。虐杀童心和保持天性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两方面的对比力量对比悬殊,其实强弱已是无可比了。鲁迅说:“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封建社会中的等级观念就是尊卑长幼四个字,长兄为父,这个级别岂是小小顽童敢与之对抗的么?而且鲁迅在前一段已说:“……十岁内外,多病,瘦得不堪……”岂是大哥的对手。这完全是异常恃强凌弱的暴虐攻击,小小的弟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爱物被糟蹋,只有忍受欺凌,甚至没有想到忍受痛苦这一类的感情,而“完全的胜利者,傲然出走了”。 这是悲剧,但鲁迅并没有停留在这种表象的描述,他以锐利的笔触作了深深的解剖。 中年的鲁迅觉醒了,对自己深刻地自责与惩罚,千百年来做兄长以自己是非标准去要求弟弟,以至于训斥大骂,是家常便饭,即使明知管错了,也以出于好心而原谅自己。而鲁迅不,他自责心似铅块。尽管他未必就如贾政希望宝玉那样地希望弟弟,未必如封建卫道士那样完全明白他在做什么。然而,事实上做了,鲁迅便决不宽恕自己。这个可怕的错误,无法挽回,补救都做不到。即使如今“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起放。”也还是不能时光倒流,不能使弟弟再回到童年,因为“他早以有了胡子了”。这还是就事论事的分析。于是他想到去“讨他宽恕”,弟弟可能不宽恕,可能宽恕。出乎意外地谈不上宽恕与否,弟弟完全忘却了,“有过这样的事吗?”他完全不记得了。这就更不可挽救,无法弥补了。这是个更大的悲剧,对弟弟、对鲁迅、对所有的人、对社会都成了一个永远无法挽回的悲剧。 被欺凌者,忘却了被欺凌的事,便没有痛苦,便没有反抗,便没有改变的要求,便没有历史的变革与前进。忘却了,一切严重的事烟消云散依然故我。以撕风筝这件事或这类事说,便将千年万年继续下去。可怕的麻木! 鲁迅写的撕风筝这件事,正是封建伦理扼杀童心、天性才是鲁迅所以“心很沉重”的真正意义所在。这才是社会的、民族的巨大的悲剧。 鲁迅在大胆的解剖自己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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