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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鲁迅<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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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筝的起源 风筝起源于中国,至今已有2000余年的历史,被称为人类最早的飞行器。相传春秋时期,著名的建筑工匠鲁班曾制木鸢飞上天空。后来,以纸代木,称为“纸鸢”;汉代起,人们开始将其用于测量和传递消息;唐代时,风筝传入朝鲜、日本等周边国家;到五代时期,又在纸鸢上系以竹哨,风入竹哨,声如筝鸣,因此又称“风筝”。至宋代,放风筝逐渐成为一种民间娱乐游戏;元代时,风筝传入欧洲诸国。 风筝用细竹扎成骨架,再糊以纸或绢,系以长线,利用风力升入空中。在式样上,除传统的禽、兽、虫、鱼外,近代还发展出人物风筝等新样式。 风筝运动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不仅北京地区的放风筝活动驰名遐迩,近年来,一些边远地区也纷纷举行放风筝活动。1981年内蒙古乌拉特前旗文化馆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风筝演放会;同年,包头市少年宫也举办了青少年放风筝比赛。1980年5月23日,在北京成立了中国第一个风筝学会─—北京风筝学会。此后,国内每年均举办有较大规模的风筝节。1989年国际风筝联合会正式成立,总部设于山东潍坊。在欧美、日本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放风筝活动也很流行,经常举办国际性的风筝放飞大赛等活动。 中国有句古话:“鸢者长寿”。意思就是说,经常放风筝的人寿命长。这一现象值得好好研究。 近代有人发现,科学家、发明家是一个长寿的群体。有人统计了欧美16世纪以来400名杰出人物的寿命,平均66岁;而其中科学家、发明家的平均寿命达79岁,远高于其他人。 那么,为什么经常放风筝的人,也往往长寿呢? 制作一只绚丽多彩、新颖别致的风筝也是一种创造。当人们眺望自己的作品摇曳万里晴空时,专注、欣慰、恬静,这种精神状态强化了高级神经活动的调节功能,促进了机体组织、脏器生理功能的调整和健全。双目凝视于蓝天白云之上的飞鸢,荣辱皆忘,杂念俱无,与保健气功的作用异曲同工。其效应符合传统医学的修身养性之道。 在风和日丽的大自然中放风筝是最好的日光浴、空气浴。跑跑停停的肢体运动可增强心肺功能,增强新陈代谢,增强体质。 此外,放风筝的群体性很强。筝友相聚,妙语连珠,破闷解难,精神愉快。“笑一笑,十年少”,也是鸢者长寿的重要因素。 2.风筝的传说 风筝起源古代中国,约14世纪传到欧洲。风筝的起源可能与木鸟有关,它也起源于中国。风筝又名纸鸢、风鸢,纸鹞或鹞子,中国古籍当中有关风筝的史料比木鸟丰富。唐朝的《事物纪原》记载了汉初的韩信是风筝的发明人。唐朝的记述是:楚霸王被困垓下,韩信制风筝让张良乘坐,飞上天空高唱楚歌,瓦解楚营军心。宋朝的传说为:刘邦征伐陈烯,韩信打算里应外合,便用风筝测量距离,想用挖地道的方法攻入未央宫。 《事物纪原》和《新唐书》分别记载了利用风筝求援的轶事。公元549年,梁武帝萧衍被侯景兵困南京。武帝的将军羊侃用风筝送出求援诏书。不料风筝被侯军误为妖术而射落,求援因此失败。 更为离奇的风筝传闻见于《白石礁真稿》:公元559年,北齐文宣帝时,大杀“元”姓宗族,彭城王元勰的孙子元韶被囚地牢。元韶堂弟为元韶制作风筝,他们二人从金风楼乘风筝双双飞逃。这些传奇故事反映了中国古人的关于飞行的奇思妙想。今天看来仍然很有趣味。 中国古人发明了风筝,直到很晚风筝才传到欧洲,并逐渐传遍了世界。 3.从鲁迅的《风筝》所想到……(逸鸿) 1927年鲁迅出了一本散文集,名《野草》。虽然他自己认为“心情太颓唐了”,“是碰了许多钉子之后写出来的”,但其中含蓄隽永、振聋发聩之作比比皆是。我翻到《风筝》一文,读后思之良久,不仅感动,而且被引向人性的深远之处。 鲁迅早年认为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所以很是鄙薄,以至对小弟弟于风筝的喜爱也采取一种粗暴禁止的态度。终于有一天,他当着小弟弟的面将一个即将完工的风筝折坏踩扁,并傲然地扬长而去。待到中年,他从书本中明白,“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顿然悟到自己过去的那种行为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心情如铅块般的沉重。他想补过,却为时已晚,因为他和弟弟都已是长胡子的中年人了。于是,他期盼着他们在谈起儿时的旧事时,作一个忏悔而得到小弟的宽恕。遗憾的是,小弟已根本不记得此事了。鲁迅慨叹:“全然忘却,毫无怨恨,又有什么宽恕可言呢?无怨的恕,说谎罢了。”“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一些人谈起鲁迅就以为尽是些匕首投枪,还有人认为鲁迅作文一向尖刻,甚至“逮着谁跟谁急”。其实,他们哪里懂鲁迅呢?鲁迅确实常常在精神上解剖世人,但他对自己的解剖和反省也是超乎常人的。从《风筝》一文就可看出,鲁迅有一种强烈的忏悔意识,哪怕是一件过去的小事,他也不肯原谅自己。这里不仅仅只反映思想观念的对错与纠正,而是直指现实生活中人对人的尊重及对人性的幡然领悟。人的行为受思想观念所左右,当他实实在在明白自己的错误(是自己的错误,而不是推诿到社会影响或其它因素上)对他人造成伤害,而主动承担过失的责任,深切地忏悔请求宽恕,这是许多伟大的思想大师人格的崇高之处,鲁迅亦然。 在现实生活中,不知怎么很多人惧怕忏悔。且不说大和民族的一些人对二战中日本侵华暴行的矢口否认,也不说“文革”中一些为非作歹者对当年丑行的讳莫如深,生活中就有一种人毫无忏悔意识。他们或许出卖过朋友,或许背叛过亲人,后来也知道自己确实是做了很不齿的事情,却始终在人前梗着脖子宣称:誓不言悔。真的不悔吗?恐怕未必。他们的虚荣心使他们产生这样的心态:我错了是我的事,我自己吃下酸果,何须别人说三道四,再说环境因素不能忽视,社会因素不能忽视,被心怀叵测之人诱骗也不能忽视,我究竟有多大责任呢?我有什么可忏悔的呢?于是越想越有理,对批评他们的人,甚至对曾被他们伤害过的人怨恨起来。他们不懂得,真正的忏悔会使自己的灵魂得到解脱而新生,会使被伤害人的心灵获得一些儿慰籍,会使人世间的良知复苏而升华。那么不忏悔行不行呢?当然,也可以。等待着人们的忘却吧,“全然忘却,毫无怨恨”,也就没有宽恕可言了,让灵魂在时间的阴影中偷憩。怕就怕人们没有健忘,这时就得想一想,我在他们眼里是个什么东西? 人们都说日本民族缺乏忏悔意识,中华民族就有很强的忏悔意识吗?这真的很难说。我不知道忏悔是不是西方人的专利。很多中国人与那些个日本人一样,不知道什么叫忏悔,无所谓自觉自省,一听说这个词,开始感到陌生,继而就东拉西扯起来,以阿Q精神来指责别人是“阿Q”,很令人失望。幸而,还有很多中国人,他们或许并不像某些“文化名人”那样流光溢彩,然而他们的脚步却在历史上留下深深的足迹。他们是鲁迅、巴金等一干人,他们懂得忏悔。 4.鲁迅的“儿童本位”观和“文化原罪”感——对《风筝》的一种解读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鲁迅的《风筝》就不断地被选入中学语文教科书,这大概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则因为《风筝》中一句著名的话:“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此话往往被当作文章的题旨,成为树立正确的游戏观、玩具观的一个出发点,对教师,对正在成长中的学生都有好处;二则可能是因为在《野草》这本集子中,相对来说,《风筝》的写实意味更浓,意义指向更为明晰,更好理解一些,不像那些以“我梦见……”开始的篇章(如《死火》《墓碣文》等),不易读懂。但读《风筝》其实也是有阅读陷阱的,至少有两点:一、认定散文是真实的,容易当成鲁迅个人的故事来解读,而忽略其中的父兄的形象;二、容易把文章前半部分的意思当作全文重点,以为是在阐发儿童观,而忽略后半部分的罪感,以及对罪的认定、承担,对赎罪可能性的质疑。本文即准备在破解这两方面的阅读陷阱上做一些尝试。 一、《风筝》的“真实性”的认定 《风筝》的“真实性”的认定最关键之处在于以下事实是否成立:鲁迅作为兄长,自己讨厌放风筝,认为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同时也阻止兄弟放风筝,并且在发现了小兄弟背着他偷做风筝之后,“即刻伸手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最能提供权威历史见证的应该是他的兄弟们,作为“当事人”的周建人是这么说的:“鲁迅有时候,会把一件事特别强调起来,或者故意说着玩,例如他所写的关于反对他的兄弟糊风筝和放风筝的文章就是这样。实际上,他没有那么反对得厉害,他自己的确不放风筝,可是并不严厉地反对别人放风筝。”(乔峰《略讲关于鲁迅的事情》,见《鲁迅回忆录》中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二弟周作人也说:“他不爱放风筝,这大抵是事实”,但鲁迅写折毁风筝等事“乃属于诗的部分,是创造出来的”。(周作人《鲁迅与〈弟兄〉》,见《鲁迅回忆录》中册。) 由两位鲁迅兄弟说出来的话,应当是可信的。鲁迅把“我”塑造成这样一个残暴的长兄的形象,意在强调当时“我”对儿童的“精神的虐杀”的严重性。这样才能为后文“我”的自责和内疚增加强度和力度。但更重要的是,这种非真实的残酷的长兄形象的树立,表明鲁迅不是在讲自己的故事,而是要塑造中国父兄们的形象,他们的确“残酷”(特别是当事人具备了精神反思之后,会有这种惊觉之痛),但更重要的特点则是以自己的价值观来裁决儿童们的行为,是长者本位的。 这里我们再扯开点,把少年时期的鲁迅对于“玩”的态度略作分析。鲁迅小时候似乎是偏于静的玩,他喜欢买画谱、看画谱、描画谱,画的多数是人物。他喜欢种花,也看讲种花的书,当他得到一种花时,喜欢在盆上插一条短竹签,写上植物的名字;他还喜欢抄书,抄的是关于草木虫鱼的书,他的弟弟说他“玩的时间非常少,糊盔甲,种花等,可以说玩,但也可以说不是玩,是一种工作。”(乔峰《鲁迅先生小的时候》,见《鲁迅回忆录》中册。)这种“玩”和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游戏的无目的性无功利性是不同的。他的“玩”的确可说是“工作”,至少是一种有目的的学习,起码也是“多识于草木虫鱼”之类;而描画谱、描绣像,也是在学历史知识、文化知识。相比之下,放风筝这种活动既长不了见识,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当然是属于没出息的孩子的玩意儿。就鲁迅当时所受的传统教育来说,有出息的孩子就是将来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 这里还可以分析一下鲁迅为什么不喜欢放风筝,周建人和周作人的文章都没有谈到,笔者于风筝的起源上获得了灵感,也可能是“过度诠释”,但也还有点意思,写出来供方家指正。欧阳修《新五代史》写到后汉高祖皇后之弟李业,在高祖去世之后,隐帝即位时仍受宠,“时天下旱、蝗,黄河决溢,京师大风拔木,坏城门,宫中数见怪物投瓦石,撼门扉……而帝方与业及聂文进、后赞、郭允明等狎昵,多为(sōu)语相诮,戏放纸鸢于宫中”,隐帝是乱世之君,李业乃乱世之臣,在天灾人祸之时——这在封建社会“天人合一”观念中是对统治者的一种警告——仍溺于游戏,据说李业就是纸鸢(即风筝)的发明者,这种乱世之臣所发明的玩意儿,当然为鲁迅所不齿。鲁迅从小在祖父的教育下熟读《鉴略》,对这段史实应当有所了解。这可能是他讨厌风筝的历史文化的原因。 我们为鲁迅、为“我”讨厌风筝寻找文化的历史的理由,意在为他的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的判断寻找合理性。但“我”当初粗暴干涉小兄弟,最根本的动力来源于中国社会的“长者本位”的思想,认为长者有权为幼者裁决一切,其前提是认为自己的见解与判断在幼者之上,一切判断和裁决也是为了幼者好,比如,使他免于成为没出息的孩子。而《风筝》中“我”的惊觉——自责,皆得力于后来的换位思考,即从“长者本位”转向“儿童本位”之后重新观照少年时的事,发现了其中的“精神的虐杀”。 二、“长者本位”还是“儿童本位” 五四时期鲁迅写过一篇文章《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这篇文章被不少鲁迅研究者看重,认为是一篇具有突破意义的论文,文章否定以往“君臣父子”的三纲五常,从前人们只会以“我们怎样做儿子”来要求自己,是长者本位的,而鲁迅则提出了儿童本位: 往昔的欧人对于孩子的误解,是以为成人的预备,中国人的误解,是以为缩小的成人。直到近来,经过许多学者的研究,才知道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 并不是只有中国社会才缺乏“儿童本位”的思想,实际上欧洲和日本都经历过“儿童的发现”这样一个过程。欧洲是在17世纪才有了“儿童的发现”,以前欧洲的儿童一旦到7岁左右可以离开母亲或乳母,便立刻加入家庭外的大人们的大共同体,工作、游戏等全都一样。日本的情况也很相近,“将儿童视作大人的靠不住的缩影的看法”,在中世纪占支配地位;到近代,日本的儿童观才深化为“具有与大人不同的特性而生活着的社会存在”。(藤井省三《鲁迅与安徒生——儿童的发现及其思想史意义》,见《鲁迅比较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年。) 鲁迅是在日本接受了“儿童本位”思想的,以此为思想资源之一,鲁迅写作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它在五四时期,具有振聋发聩的思想史意义,强烈地动摇了“长者本位”的社会价值系统。但在出现“儿童本位”思想以前,“长者本位”一统天下,人们把儿童当成“缩小的成人”,用成人的思维来要求儿童,却也是无可厚非的。作为成人的父兄,自然而然地认为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施之儿童是正当的。粗暴的行为本身不是残酷,而是一种严厉的教育方式。因此,只有当“儿童本位”的换位思考出现后,从前认为天经地义的事,现在才会被认为是残暴、野蛮的,“大碍于孩子的发达”。但是现在问题又来了,如果说认识到“儿童本位”之前所犯下的那些过错、“虐杀”,当属无心之过,甚至还是出于善良的目的,那么这种善意的无心之过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三、对“文化原罪”的承担 鲁迅的回答是肯定的。即使是无心之过,但既然已经发现是罪,就需要承担。这和我们在其早先著作《狂人日记》中所发现的罪的承担是一致的。狂人常常怀疑别人要吃自己的肉,但后来却发现自己无意中可能也吃了妹妹的肉,这一惊觉使他难以平息内心的罪感,终于也将自己归入了有罪者的行列。这里的“罪”的认定不是根据主观动机,而是根据其基本效果。这种罪感和基督教的原罪不同。早期的西方神学家把罪定在“性”,以后也有人把罪更广泛地理解为“道德过错”,现代的基督教思想史家如勒塞等人,则把罪定义为“人的一种总体状况、总体属性”,人的生存注定就是一项原罪,这种“原罪”是一切生存的人所共有的。 鲁迅不是一个基督徒,基督教只是为鲁迅提供了“一种价值反思的思想和情感的体验”,鲁迅的罪感是一种“文化原罪”,是基于对历史、文化和个人的反思而生成的。他更注重对文化传承者的罪的认定,这种罪本身有施害者和受害者。罪的认定之后应当是赎罪,但鲁迅对赎罪的可能性和意义从来都持怀疑态度,在《狂人日记》中,他让醒来的狂人“候补”做官去,根本放弃赎罪的念头;在《风筝》中,鲁迅设计了一种赎罪的方式,就是求宽恕。但在对“我”的求宽恕的迫切心情的描写中,表达了作者深深的质疑,即求得宽恕本身只对施罪者有意义,可以使“我”的沉重的心获得一种轻松的解脱,而对于受害者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就如一位当代德国作家在80年代所言:赎罪“其目的是索取我,而非索取我手下的牺牲者”,“当我为我手下的牺牲者头上的弹孔感到抱歉时,牺牲者由此得到什么吗?那个弹孔会愈合吗?”鲁迅的疑问和这个无神论者可说是一致的。赎罪、求宽恕只能对“良心发现”的施害者有意义,可以减轻其良心上的负担,对于受害者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在避免同样“罪”的重犯上,施害者的惊觉当然是有意义的。) 而更为可悲的是,作为受害者的小兄弟,却对往事毫无记忆,“全然忘却,毫无怨恨”,这又使我们想到《狂人日记》,被吃者和吃人者都处于不自觉状态中。当“我”已经意识到了“我”当初行为的虐杀性时,被虐杀者却毫无痛苦,历史之错从何处去改正?因此,《风筝》文末“我”的悲哀,并不仅仅是个人没有求得宽恕的“难过”,而更是对历史中“精神虐杀”事件的无影无踪,不得求证,也就无所谓改过的悲哀。再说远一点,《狂人日记》写于1918年,《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写于1919年,六七年过去了,“长者”和“儿童”错位,不自觉地虐杀和被虐杀的事件似乎仍在重演,作者当初的呼号似乎落空了,于是本该飘在故乡春天的风筝,却在北京的冬季“浮动”,错位的悲哀将持续下去。 (选自《语文建设》2002年第8期) 5.巨大的悲剧——鲁迅《风筝》分析 鲁迅先生的《风筝》写于1925年。从内容上看,他回忆了他在少年时曾撕毁过童年的弟弟一只风筝的往事。而联系1925年前后那个时代背景,联系鲁迅这短时期在黑暗中冲锋陷阵的战斗,我们便知道这决不是撕掉一个小风筝这样的小事,而是通过这件小事的记叙,形象地说明了在封建礼教笼罩下的一个巨大悲剧。 什么是悲剧?其基本特点是表现主人公与现实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及其悲惨结局。鲁迅自己也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 为什么说鲁迅先生写的是一个巨大的悲剧呢? 制风筝与撕风筝,代表着两个方面。制风筝是童心、是天性、是人生、是童趣;撕风筝则与之相反,是伤害、是摧残、是毁灭、是冷酷、是虚伪、概言之,是根深蒂固的封建礼教对人、尤其是对儿童的无情压制。撕风筝并非偶然、并非随意,鲁迅在前面已有铺垫:“因为我以为这(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什么是有出息?什么是没出息?中国几千年来的约定俗成早有解定,比如《红楼梦》中的贾政及其他人也认为贾宝玉这样玩下去是没有出息的。如果读正经书参加科举,然后做官,才是有出息的。因此撕风筝是手段,纳入封建规范才是目的。虐杀童心和保持天性是不可调和的矛盾。 两方面的对比力量对比悬殊,其实强弱已是无可比了。鲁迅说:“论长幼,论力气,他是都敌不过我的。”封建社会中的等级观念就是尊卑长幼四个字,长兄为父,这个级别岂是小小顽童敢与之对抗的么?而且鲁迅在前一段已说:“……十岁内外,多病,瘦得不堪……”岂是大哥的对手。这完全是异常恃强凌弱的暴虐攻击,小小的弟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爱物被糟蹋,只有忍受欺凌,甚至没有想到忍受痛苦这一类的感情,而“完全的胜利者,傲然出走了”。 这是悲剧,但鲁迅并没有停留在这种表象的描述,他以锐利的笔触作了深深的解剖。 中年的鲁迅觉醒了,对自己深刻地自责与惩罚,千百年来做兄长以自己是非标准去要求弟弟,以至于训斥大骂,是家常便饭,即使明知管错了,也以出于好心而原谅自己。而鲁迅不,他自责心似铅块。尽管他未必就如贾政希望宝玉那样地希望弟弟,未必如封建卫道士那样完全明白他在做什么。然而,事实上做了,鲁迅便决不宽恕自己。这个可怕的错误,无法挽回,补救都做不到。即使如今“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起放。”也还是不能时光倒流,不能使弟弟再回到童年,因为“他早以有了胡子了”。这还是就事论事的分析。于是他想到去“讨他宽恕”,弟弟可能不宽恕,可能宽恕。出乎意外地谈不上宽恕与否,弟弟完全忘却了,“有过这样的事吗?”他完全不记得了。这就更不可挽救,无法弥补了。这是个更大的悲剧,对弟弟、对鲁迅、对所有的人、对社会都成了一个永远无法挽回的悲剧。 被欺凌者,忘却了被欺凌的事,便没有痛苦,便没有反抗,便没有改变的要求,便没有历史的变革与前进。忘却了,一切严重的事烟消云散依然故我。以撕风筝这件事或这类事说,便将千年万年继续下去。可怕的麻木! 鲁迅写的撕风筝这件事,正是封建伦理扼杀童心、天性才是鲁迅所以“心很沉重”的真正意义所在。这才是社会的、民族的巨大的悲剧。 鲁迅在大胆的解剖自己的同时,解剖着民族、社会、国家以至世界。在这一个没流血、没有死亡的悲剧性的故事中,心中的血汩汩而流。 6.鲁迅与教育(龚明俊) 鲁迅先生不仅是文学家、思想家与革命家,还是伟大的教育家。先生从事教育30年,他批判旧教育,引起了国人的关注;倡导并实践新教育思想,对现代教育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先生的教育思想是丰富的,他在《狂人日记》里借狂人之口,道出了所谓的“仁义道德”的悠久历史,其实就是“吃人”的真实记载;他还指出教育的实质,即“解放了的社会,就是解放了自己”;他认为教育培养“新人”应当是有“自立能力”的,“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不是“为父母占有的人”;他希望青年学生要敢笑、敢怒、敢骂、敢打,有朝气,敢作敢为;他激励青年为国奉献,不要无为地牺牲,也不要无所作为。 儿童教育是先生关注的重点之一。在他看来,儿童教育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于是他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世人为之震惊,这呐喊声至今回响在人们耳边。如何教育好孩子呢?先生认为有三点必须注意:一是理解孩子,别把孩子当成大人;二是要指导孩子,平等对待;三是解放孩子,使之自立。这些教育思想在今天,恐怕也不过时的。 有一次,先生请几位朋友来家里吃饭。大家都边谈边吃,突然先生的儿子海婴说有碗菜坏了,客人们吃着没觉得味道有什么不对,只觉得是小孩子乱讲,没加理会。先生听了海婴的话后,马上将儿子吃剩下的那一筷子菜挟起来尝了尝,对大家说味道确实坏了。柳亚子听到这事儿,特地将它写进他的《我的儿童教育观》一文,文中这样评道:“你想,除了鲁迅先生,谁还能有这种尊崇儿童,爱护儿童的伟大呢?”可见先生对儿童的教育不是理论上说说就算了的,而是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具体做到。想到今天许多家长打着为孩子着想,逼孩子做这学那,损害儿童成长的天性,违背教育规律,就觉得不是个滋味。 先生在求学期间就立下要改变国人之灵魂,他之于教育,既有理论高度,从人的发展规律与国家民族的客观需要作了深入研究,又有实践深度,在自己的教育活动也日常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他的大量作品都包孕着先进的教育思想,他的革命实践充分展示了他对教育的贡献。在教育上,“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教育思想依然能成为今天教育的一面镜子。 (《光明日报》2003年02月11日) 7.赏析 这是一篇回忆性的散文。文章以风筝为引线,对“我”粗暴对待小弟的言行,作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小弟这样的人的不觉悟表示出深深的悲哀。这无疑是对封建宗族制度摧残儿童的罪恶进行控诉。 叙述往事与抒情紧密结合是文章的突出特点。全文虽以叙事为主,但深深地融会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在关键的地方,则又通过凝练的语言,作了画龙点睛的点染,使文章感情的表达更加明朗。例如,文章开头“我”从北京冬季的天空中,看见一二风筝浮动着,引起了一种惊异和悲哀。为什么呢?下面作者就插入一段对故乡风筝时节的回忆。这段文字不仅叙述了故乡早春的景象,而且在这一景一物的描写中,都凝聚“我”对故乡的赞美之情。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直接抒发了这种感情:“我现在在那里呢?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久经诀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这就将“我”对故乡的深切怀念更充分地表达出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还不单纯是为了抒发“我”对故乡的深情,如联系全文来看,回忆故乡,目的或落脚点是使“我”想起幼时欺凌小兄弟之事。“我”在这里进行了反思。透过这个小“我”,看到旧的伦理道德统治下的整个社会面貌——大“我”——家长式的管理、长幼尊卑的秩序是何等的神圣,何等的残酷,何等的愚昧无知,它扼杀了儿童的天性,当作者挖掘的酿成悲剧的社会原因。“我”的回忆是对封建宗族制度的摧残儿童的控诉,——具有深刻的思想性。“我”经过深刻反省认识到这一不可挽回的过错过后,心情无比沉重。这种忏悔意识,否定了旧“我”,催生了新“我”,“我”的思想演进轨迹明晰了,“我”的复杂心理状态显示了,正是这些原因,所以当“我”,看到北京天空中的风筝,而感到“惊异与悲哀”。 另一个特点,是作者采用白描的手法,几笔就把人物形象、性格特点,传神地勾画出来。例如描写“十岁内外”,“多病,瘦得不堪”的小兄弟,“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为别人放的风筝“惊呼”,“跳跃”,这就把小兄弟善良、活泼可爱、喜欢游戏的性格表现了出来。当他私自做风筝的秘密被发现后,作者描绘了他窘迫不堪的神情时这样写道:“他向着大方凳,坐在小凳上;便很惊惶地站了起来,失了色瑟缩着。”作者在这里写出了小兄弟的精神状态,是被封建礼教所麻木的自然流露,这不单纯是胆小的缘故,其深层原因更是造成此种现象的依据。当“我”彻底毁坏了他既将完工的风筝,傲然走出时,他“绝望地站在小屋里”。这里作者对其他并未着力渲染,只是抓住小兄弟的表情神态,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另外,文章中的心理描写也很出色。如作者在写“我”时,主要抓住人物“我”进行心理描写,着重写了“我”的沉重的心情、谋求补过的方法,以及补过不成后的感受。这些心理活动,充分表达了“我”的悔恨与悲哀,尤其是当“我”向小兄弟提起儿时的这桩旧事时,弟弟却惊异地问:“有过这样的事么?”显然,他已经“全然忘却”,这一笔的含义是深刻的,它意味着直到作者写此文时有的人对封建思想的奴役还不觉醒。这使作者深感沉重和悲哀! 8.鲁迅《风筝》解读(朱江月) 鲁迅先生的散文《风筝》,写于0925年,时年鲁迅先生44岁。生活的经历和思想的深广,使鲁迅先生对过往的事情有了深沉的思索和深刻的反省。想起儿时因不许放风筝而扼杀了弟弟的玩的天性而倍感悲哀。善于解剖自己的鲁迅先生,通过对这一事件的反思,抨击了旧中国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引发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孩子的天性,如何让孩子在自由的天地中自由地生活和生长。 文章从在北京看风筝写起,由眼前景回忆起儿时江南放风筝的境况。而写北京的风筝只是一笔带过,却用浓笔写出了故乡放风筝的细细的情景。从时间和季节入手,写出了风筝的姿态颜色、形状。虽然“显出憔悴可怜模样”,但周围的春的景色分明是一片“温和”。文章的一二两段构成了一个层次,引起了下文对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一事的具体描写。 由于“我”的“不爱”甚至“嫌恶”,便也将这一心情转移到弟弟的身上,因而也就顺理成章地反对弟弟去做。“我”是兄长,当然有着兄长的威严,弟弟也就只好“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看着小兄弟因风筝的落升而惊喜的情形,“我”却只有感到“可鄙”。 这一段是后面事情发展的主要原因,也是整篇文章的关键。鲁迅先生一方面写出了小兄弟的“弱小”,一方面又写出了“我”的“强大”,兄长的“威风”和小兄弟的“无奈”的强烈的反差,为后文的发展和结果埋下了伏笔。 因而,当“我”发现小兄弟在偷偷地瞒着自己去做风筝的时候,便以兄长的威严毫不留情地折断了风筝的“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于是,“我”似乎是得了胜利,傲然地把他扔在了小屋里。这一段叙写很具体很细致。这是由上一层的原因而导致的必然的一种结果。 鲁迅先生虽然淡淡写来,但我们分明看到了字里行间浸透着的懊悔和悲哀。儿童的天性是纯洁的,而游戏是儿童的天性,而玩具则是儿童的天使。当鲁迅先生感受到这一点的时候,已是中年以后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文章有了很长的篇幅,写出了“我”的懊悔和补过。但当“我”想了若干的方法终于可以得到这补过的时机的时候,得到的,却是更深一层的悲哀,那就是,小兄弟在长大之后,早已将这一切忘记了。时间和生命永不会给我这一赎罪的补偿,“我的心只得沉重着”。 人世最大的悲哀莫过如此,过往的错误或许永无改过的那一天,这是悲哀中的悲哀呢! 文章的主题似乎是多面的。有对兄弟间浓情的抒发,有对封建家长制的鞭挞;有对自我的不留情面的解剖,也有着对过往的罪责的“无可把握”的悲哀。 对比手法的运用是此文的一大特色,有以下几个层面。一是环境的对比:北京二月的肃杀寒冷和江南二月的热烈和温和。这一对比增强了文章的浓烈的悲情和深重的无奈。二是人物的对比:小兄弟的弱小和我的强大。这一对比构成文章叙事的主体,也贯穿文章的始终。三是时间的对比:这时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是“我”的前后的变化,一是小兄弟的前后的变化。“我”的变化是主要的方面,小兄弟的变化是次要的方面。但又是相辅相承,缺一不可的。 三个层面的对比在文章中交织成深沉的叙事点,使得文章含蕴极深而感人极强。 文章的另一特色是以“我”的情感变化为线索展开,给读者以清晰可寻的脉络,并成为打动读者的抒情的线,和三个层面的对比交织成一个浑然的整体。“我”的感情变化的线索是:对放风筝的“嫌恶”,对小兄弟看放风筝的“可鄙”, 看到小兄弟做风筝时的“愤怒”,折断风筝离开时的“傲然”,反思后的“沉重”和不得原谅后的“悲哀”。 首尾的呼应也是此文的一个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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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中小学语文教学 风筝,鲁迅教案,教学设计 参考资料,课文
作品有关鲁迅<风筝>原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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