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考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劳动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陕西师范大学考勤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任务,模范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撤离职守、不在工作时间干私事。 第三条 考勤工作在办公室负责同志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行政科负责,实行上下班签名。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四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的上下班制度,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严格考勤。对于在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也予以如实记载。 第五条 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情况,在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情况和加班情况。具体项目包括上班时间、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和加班等。 第六条 在上班时间未按时到岗者,以迟到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以早退计;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须履行请假手续,超过1小时,以事假计。 第七条 凡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和由办公室派出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的人员,按到岗记载。 第八条 凡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负责同志安排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无报酬加班的,延长劳动时间,按1.5倍的时间补休;休息日安排加班,按2倍时间补休;法定假日安排加班,按3倍时间补休。
第三章 请假手续
第九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凡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负责同志批准同意后,方能休假。 第十条 因事、因病需请假者,必须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本人无法亲自办理时,可委托他人代办。 第十一条 请事假、病假者,1天以内须向办公室负责同志口头办理请假手续;1天以上10天以内者,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附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省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批准,报人事处备案;超过11天,由办公室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第十二条 请事假、病假期满后,既不履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计。 第十三条 无故不到岗工作或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婚假、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没有休假或没有休够假期,则按加班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考勤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优和兑现岗位津贴、奖酬金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考勤登记表》每周统计一次,并在下周室务会上予以公布、核实。 第十七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每天到岗都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如果发现填写不真实或涂改考勤登记表者,将以违纪论处。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室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办公室各项职能,强化内部管理,调动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牢固树立“为学校党政领导服务,为各院系和党政各部门服务,为全校教职工服务”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党政干部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办公室领导下进行,由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小组由办公室正副主任和科级干部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第四条 本办法从考核内容、标准、程序、记分、分配等方面对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做出规定。
第二章 内容考核
第五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考德、考能、考勤、考绩”等四个方面。 第六条 “考德”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和工作作风。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各项决策的情况;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奉献精神;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以及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情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自觉履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 第七条 “考能”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掌握本职工作岗位上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开拓进取精神,以及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开创新局面的情况。 第八条 “考勤”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劳动纪律。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和办公室劳动纪律的情况;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坚持正常出勤上岗的情况;勤勤恳恳、真抓实干,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 第九条 “考绩”主要是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工作效率;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实际工作成绩;工作中的创造性,领导和群众的评价。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十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总体考核标准是“德才兼备”,具体考核标准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 考核一等的标准是,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能圆满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同志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效率高;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大胆创新,取得突出成绩;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出全勤。 第十二条 考核二等的标准是,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全面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符合要求,工作效率较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工作没有明显失误;遵守党纪、政纪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出勤率90%以上。 第十三条 考核三等的标准是,工作责任心一般,未能全面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质量未能达到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或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业务活动和全校性活动一年内累计6次无故缺席;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一年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累计超过20次;或拒绝接受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完成岗位任务有明显疏漏,在学校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十四条 考核四等的标准是,工作责任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足三分之一者;或严重违犯劳动纪律,无故旷工达10天以上者;或一年内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累计超过40次者;或拒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严重干扰办公室内部或学校工作正常秩序者;或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产生不良后果者;或造成5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或受到学校党纪政纪处分者。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 考核工作的程序分为个人总结、述职听取群众意见、主管领导评定等次、考核小组审定等四个步骤。 第十六条 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时,首先由本人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总结个人的工作,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第十七条 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室务会议,由工作人员进行述职,并听取群众对工作人员工作状况的评议。 第十八条 主管领导根据平时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记录,结合群众意见和个人总结述职情况,写出评语,确定等次的初步意见。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的审定工作,由办公室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后确定。如果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口头或书面复议申请,办公室领导认可后,提交考核小组复议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五章 量化记分
第二十条 办公室考核以记分形式实行量化管理。记分的种类包括基础分、档次分、奖励分和负分。 第二十一条 基础分(F1)为每人每学年工作任务的标准分。每人每学年基础分为1640分。基础分的计算公式为: F1(基础分)=41(每学年工作周数)×5(每周工作天数)×8(每天工作小时数)×1(每小时工作分值) 第二十二条 档次分(F2)是在全面考核每个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结果等级确定一、二、三、四等四个档次,各档次比例与基础分相乘的得分。各档次比例分别是考核一等130%、考核二等100%、考核三等70%、考核四等0。各档次分分别是,考核一等档次分为2132分;考核二等档次分为1640分;考核三等档次分1148分;考核四等档次分为0分。各档次分的计算公式为: F2(档次分)=F1(基础分)×档次比例 第二十三条 加班分(F3)是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以外无报酬劳动,又没有按《学校办公室考勤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补休,所给予的奖励分数(加班最高分为100分)。加班分分为延长劳动时间分、休息日加班和法定假日加班分,其分值系数分别为1.5、2、3。加班分的计算公式为: F3(加班分)=加班时间(小时数)×1(每小时工作分值)×分值系数 第二十四条 奖励分(F4)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所给予的奖励分数。以下几种情况将给予奖励分: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者,记100分;被评为办公室先进工作者,记50分;在管理工作中开拓进取,取得显著成绩者,记30分;对学校工作或办公室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记10分;其他经考核小组研究应该奖励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负分(F5)是针对工作不能正常到岗、违反劳动纪律、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所给予的带有处罚性的分数。负分的记分办法是:请事假者,每半天记负4分;请病假者,每半天记负2分;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者,每次记负0.5分;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且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记负1分;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并在1小时以内者,每次记负2分;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者,每1小时记负4分;旷工者,每半天记负16分;对未能按时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或领导交办事项者,视具体情况,每次记负20—100分;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公文管理、公文打印、校对、印信管理、接待服务等方面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者,视具体情况,每次记负20—150分;对在办公室工作决策、工作部署、办公室管理等项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应承担领导责任并视其具体情况每次记负40—200分;其他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应记负分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总分(F)是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量化反映,是晋职、晋级、奖惩和评优的依据,也是兑现岗位津贴和奖酬金的依据。总分的计算公式为: F(总分)=F2(档次分)+F3(加班分)+F4(奖励分)+F5(负分)
第五章 岗位津贴和奖酬金分配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和奖酬金分配,以量化后的年度考核总分分值为依据,实行上不封顶,下不包底的原则,旨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岗位津贴和奖酬金实行年终一次性结算分配的办法。每分分值的计算办法为纳入分配的奖酬金总数除以全体工作人员考核总分之和。每个工作人员获得的分配数额计算公式为: 个人分配数额=个人考核总分数×每分分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室务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室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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