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少儿活动中心是广大师生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并为体育教学服务原则上不允许校外人员进入。
二、进入活动中心,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三、严禁在活动中心抽烟;不得大声喧哗。
四、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在门窗、墙壁上乱涂乱画、要爱护乒乓球台及其他公共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挪动球台位置。凡人为损坏公物或乱涂乱画者,视情节将处以20-1000元的罚款。
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
六、少儿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对活动中心有维护的责任和义务;管理人员应保证每天室内整洁卫生。如没按时打扫,处以10-20元/次的罚款。
七、少儿活动中心使用期期间,负责人保证按时开门、锁门,未按规定影响活动者,处以5元/次的罚款。
八、谁使用,谁负责,确保地面清洁,物品完好无损。
九、未尽事宜报请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