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管理是指主要依靠各种规章、制度和规范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陶行知认为,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所以立之大本”,是师生“共同的约言”。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校规章制度是全体师生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章、规定和规范。它是党和国家的各种方针、政策、法律在学校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具体体现,是实行科学管理,办好学校的重要保证。学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助于建立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有助于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有助于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 尽管在科学性和规范性方面制度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当前学校教育管理的实践来看,由于过多地强调制度管理,明显束缚了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得学校教育与培养个性化人才目标背道而驰。通过反思我们发现,当前的制度管理存在明显的人文缺失,这种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制度建设的过程缺少民主参与。学校的规章制度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权益,理应将制定权交给全体员工。一项规章制度如果经过全体教职员工反复酝酿、讨论和修改,就能变成员工“自己的”制度,从而增强广大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大家的管理积极性,并能够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但是在学校管理实践中,大多数学校的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普通员工甚至事前根本不知情,只能被动地接受和遵守。在个别学校,作为民主管理机构的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基本上成了实现行政领导意志的“民主外衣”。对民主精神的随意践踏不仅造成员工对制度管理的心理排斥,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学校发展所必须的人文氛围。 其次,规章制度的内容缺少人文内涵。翻开大多数学校的规章制度我们不难发现,程序性、机械性的条文居多,政治色彩、行政色彩浓厚,缺少人文思想的统领。制度管理重视的是一些“条条款款”,但是当这些“条条款款”制订得太多太细时,它又会越来越束缚人的思想和行为,难以张扬人的个性,使学校变得像一潭无波的水,更难以形成学校的特色。这也与教育的根本宗旨——发展人是相悖的。学校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管理,是由“管理者——教职工——学生”这样一个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成的管理系统,不能单纯理解为管理人、管住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一所学校的管理者缺乏人文思想特别是正确的教育理念,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么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必定是零乱繁杂,甚至自相矛盾的,其结果是师生无所适从,学校的管理必然陷入混乱状态。 第三,规章制度的操作缺少人文关怀。执行制度刚性有余,柔性不足,没有做到刚柔相济。过分注重制度的严格执行,事情无论大小、轻重、缓急,均是“一刀切”,而忽视了人文关怀。学校管理有侧重,有的侧重过程,有的侧重结果,如果制度与人文不有机结合,不分轻重缓急,势必造成评价上的不公正,激发学校管理中的诸多矛盾。如班主任管理有的过程到位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有的结果较好而过程不是很到位,“一刀切”的制度评价往往会产生矛盾。制度管理虽是刚性化的、原则化的管理,“管理制度是无情的”,人的管理是有情的,管理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管理的对象都是有着丰富感情的活生生的人,管理制度的操作过程可以也应该做到充满人情味。可先打后抚,批评处理在前,促膝谈心随后,既体现制度的严肃不可违,又充满了人性关爱。如教师末位淘汰制度,因为关系到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应该十分慎重,除了公开透明操作、严格量化评分之外,对于要淘汰的教师的安置问题也要妥善处理。 第四,缺少人文关怀,制度管理的激励作用难以发挥。当前各学校在制度管理中过多强调对管理对象的要求和约束,结果成为教师发展的束缚,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和精神压力,导致教师职业倦怠越来越严重。在制度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激励的理念。一些学校想方设法在规章制度上做文章,把规章细则化、标准化,而且配合量化评分和经济制裁,简直把教师和学生当成管教的对象,把领导变成了监工,把依法治校变成了以“罚”治校。这种管理严重扭曲了教育的本性,教育过程中人被程序化、机械化、标准化了。管理变成了检查(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检查最为典型),教师疲于应付。殊不知制度约束只是基本要求,激励人才是最终要求。通过制度建设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营造出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用人环境是我们所追寻的境界。如:我校教学能手评选方案,就是本着激励、鼓励教师积极进取,从而促进学校的发展而制定的,在实际工作中它鞭策了优秀教师的成长,使一大批教师在自己的教学领域有所建树。(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上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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