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介绍信管理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受学校党委和行政委托管理学校党委和行政介绍信。 二、学校党委、行政介绍信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介绍信管理制度,开具介绍信管理人员要亲手操作;要坚持“朱在墨上”的原则,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三、介绍信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保险柜中,管理人员在使用介绍信后要严格保管。 四、介绍信在使用时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介绍信使用要遵循哪一级的介绍信,由哪一级领导批准的原则。开具党委介绍信,需经党委负责同志批准;开具行政介绍信,需经行政负责同志批准。管理人员开具介绍信前,要检查原稿上有无领导人签发意见或批准使用介绍信的意见,有领导人签发意见或批准意见的,方能开具。 五、介绍信的使用要记录在案。介绍信管理人员经审查确认合乎开具手续后,要在介绍信使用登记簿上逐项填写登记项目。登记项目包括: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内容、批准人、使用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等。 六、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时,要将介绍信的内容填写明确具体,信文与存根记载要求一致,并填写有效限期。
学校办公室文件和内部资料传阅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文件和内部资料的效用,消除文件和内部资料管理工作中的隐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使收文传阅迅速、准确、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控制传阅范围。传阅的范围要合理,要宽严适度,对于内容涉密的收文,其传阅范围更应严格掌握。如果收文上标有阅读范围,就按规定的范围组织传阅,不允许随意扩大阅读范围。 二、按照合理的传阅顺序组织传阅。收文传阅要按照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先阅和急用先阅的原则进行。对于阅件,其传阅顺序为: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其他领导;对于办件,其传阅顺序为主管领导→其他领导→主要领导。 三、坚持正确的传阅方式。对于一般性的收文,采取轮辐式传阅(分传)的方法进行,对于特急件或绝密件,则采取专人传送的方法,防止横传等问题的出现。充分发挥机要阅文室的作用,使有关阅读对象尽可能到阅文室阅读文件和内部资料。 四、提高阅文周转速度,防止积压。在收文传阅过程中,机要秘书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做到“勤送、勤取、勤催”,加快收文传阅速度,防止收文传阅断线。 五、严格登记手续。对于传阅的文件和内部资料要进行严格的登记,掌握文件和内部资料的行踪。机要秘书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提请领导在阅批后的传阅件上签署姓名、时间以及不要将传阅件从案卷中抽出、留存,杜绝文件、内部资料失控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发生。 六、切实做好传阅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履行《学校办公室保密制度》,确保党和国家秘密不泄露。
学校办公室机要阅文室管理办法 学校办公室机要阅文室负责管理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文件和《内部参考》、《国际内参》、《内部参阅》、《内参选编》、《情况反映》等内部资料。为加强对党内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对机要阅文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资料一律按上级规定的发放范围和阅读范围执行。 二、《内参选编》不再下发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党委委员和副处级以上党员负责同志可直接到阅文室阅读《内参选编》及其他内部资料。 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省级民主党派正副主委可直接到机要阅文室阅读地师级有关文件、资料。 四、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市人大常委、市政协常委,学校民主党派正副主委可直接到机要阅文室阅读县团级有关文件、资料。 五、马列理论课、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可到机要阅文室阅读与本专业相关的一些内部资料。 六、享受县团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同志除在离退休管理处阅文外,可直接到机要阅文室阅读有关内部文件和资料。 七、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机要阅文室阅文制度 一、根据上级规定,阅文室为校党委委员及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负责同志和《机要阅文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人员阅文之场所,其他人员谢绝入内。 二、阅文室内除发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有关文件、资料外,其他材料只限在阅文室阅读,一般不外借,更不得随便带走。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阅者,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完后及时归还。 三、阅文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遵守保密守则,不得乱传、乱讲、乱抄或复印保密内容,不得随意推荐非阅文人员前来阅文。 四、阅文同志应根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文情况,每两周阅文一次,并在阅文登记簿上签字,以便备查。 五、阅文人员要爱护文件、资料,不能在文件、资料上乱画、乱批。 六、阅文室内严禁吸烟,以免引起火灾。 七、阅文时间与办公室工作时间相同。 八、本制度自一九九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文印室管理办法 一、机要打字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组织性、纪律性,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党委和行政工作服务的意识,热情待人,礼貌服务。 二、机要打字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得随意将打印的文件、材料给无关人员阅看,也不得向外泄露打印的文件、材料内容,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文印室,以防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机要打字员要能够熟练掌握打字、印刷和装订技术,确保文件、材料的印制质量;凡需印制各种文件、材料,经办公室秘书或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在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印制。不得利用公用设施为个人打印材料。 四、机要打字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机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提供服务,也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或电子游戏盘,以免感染病毒。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五、机要打字员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对文印室消耗材料的管理,避免浪费。 六、机要打字员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保持文印室卫生、整洁。 七、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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