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仓库是学校所有电教设备、电教教材存放保养之所在地,设备复杂种类繁多,是学校电教设备的基地,电教仓库的管理责任重大,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电教资料室管理人员为财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新增加的电教资料要及时登记注册,方便教师借阅。
三、建立电教资料帐,借还登记等,教师借阅必须登记并及时归还。
四、工作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电教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正常运行,其它人不得乱动设备,以免造成事故。
五、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积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等保养措施,爱护资料库内设施,保持室内卫生,做好遮阳防火工作,严禁乱拉乱放仪器设备。每天离校时,要关好门窗,拉上窗帘,切断电源,贵重物品入柜上锁。
六、本中心的部分设备对外服务,需经负责人批准。各种维修工具一般不得外借,情况特殊者需经本中心负责人批准,按手续限期借用。
七、发现丢失、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照原价两倍赔偿,并及时到学校财产保管人员处办理赔偿手续。
八、学校教师因教学借用的物品,保管责任随之转移给借用人。借用时间损坏、丢失,借用人照价赔偿。因私或外人借用,原则上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主管校长同意并到总务处办理出门证方可借。借用时间损坏,借用人照价赔偿,借用期满,按期收回。
九、物品自然损坏,要做好报损记录,并到财务处办理报损手续。须及时补充的,填写《财务开支申报单》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交总务处办理。
十、保管人员因工作调离,要及时办理财产交接手续,财产责任随之转移给新的责任人。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对帐、报损手续。
十一、保管人员调离岗位,要及时与接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一并在帐上签名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