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 二、学校办公室财产是公共财产,每位教职工都应爱护公共财产 。 三、财产管理员是学校所有财产的直接责任人,处室财产的责任人是该处室的负责人。 四、每学期期初,各室财产责任人应配合财产管理员核对财物,并按所列财产验收签名。 五、 各办公室内配备的电脑、饮水机、空调、办公桌椅等固定财产和各类用具,归所在办公室使用,并委托该处室的负责人管理。 六、各办公室的固定财产,办公室之间不得随意调动,私自挪用。 总务处每学期初要对各办公室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检查 七、 办公室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总务处按以下原则办理修理或调换手续: 1.日常性损耗,由总务处修理或给予调换。 2.损坏公共财物,原则上谁损坏谁赔偿。 八、私人钱物由本人妥善保管,对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带回,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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