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的性质 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事务的决策机构。 第二条 本会的职责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方针政策的指示。 2、学校重大工作的决策。 3、学校远景规划、工作目标的制定。 4、学校的财务工作会议。 5、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会议。 6、听取校长办公会议日常工作的通报。 7、学校期初、期中、期末的阶段性工作会议。 第三条 本会的组成人员 1、学校党支部委员。 2、学校校级领导。 3、学校工会正、副主席。 4、学校团支部书记。 5、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 6、学校行政后勤各处室正、副主任。 第四条 本会召开时间 每周五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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