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会的性质
学校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事务的决策机构。
第二条  本会的职责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方针政策的指示。
2、学校重大工作的决策。
3、学校远景规划、工作目标的制定。
4、学校的财务工作会议。
5、学校教育教学的工作会议。
6、听取校长办公会议日常工作的通报。
7、学校期初、期中、期末的阶段性工作会议。
第三条  本会的组成人员
1、学校党支部委员。
2、学校校级领导。
3、学校工会正、副主席。
4、学校团支部书记。
5、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
6、学校行政后勤各处室正、副主任。
第四条  本会召开时间
每周五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