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尽职尽责,不得随意谈论档案内容,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严格遵守档案、资料管理的借阅制度和登记手续,机密文件、资料中的内容,不准擅自摘录货公开引用。 三、尚未公开的各种会议内容、记录、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等方面的档案,一律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查阅。 四、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进入档案室;出入档案室的档案,每次都要仔细清点和登记。 五、档案管理人员应以维护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为准则,随手锁好档案柜,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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