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是学校固定资产,只供本校师生借阅。二、借阅凭借书证,每次只能借一本,不得转借他人。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遗失挂失后再补。四、学生借阅,须有经班级图书委员集体办理借阅手续。五、一次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因故不能按时归还,必须办理续借手续。六、必须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画或乱圈点,发现此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以罚款。七、教师调动或学生转学、毕业、退学必须还清图书,并收回借书证。八、图书丢失或损坏严重,处以该图书1-5倍罚款,并取消借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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