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了儒家的仁学,而忽略了外在、修习的一面,对儒家的礼学继承不够,有所缺失;荀子是有所“偏”,即主要发展了外在制度、礼仪的一面,并援法入礼,出现儒法结合的趋势,但对儒家仁学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握仁的精神,使仁平面化、窄化,在发展上出现偏差。故面对孟、荀的分歧,就不应尊彼抑此,在谁更能代表儒家道统上争论不休,而应回到“子思”去——并非历史学、发生学意义上的回到,而是诠释学意义上的回到,即恢复根源文化生命的丰富性,在此丰富性的基础上重建儒家道统。“子思”也不仅仅指子思本人及其思想,而是代表儒学一个思想丰富的时代,以及一种合理的思想结构。如果说从子思到孟、荀是儒家整全的思想开始分化,但又在局部得到深化的话,那么,从孟、荀回到“子思”去,则是要在此深化的基础上,对孟、荀各自的思想创造进行统合,进行再创造,重建儒家道统。
所以回到“子思”去,首先要对仁、礼的关系进行重新理解和阐释,使儒家仁学和礼学有机地统合在一起。本来孔子提出仁与礼,就是着眼于二者的统一,想要以仁说明礼,以礼落实仁。但是由于孔子的礼是一个含义复杂的概念,特别是包含了身份等级的内容,内在、主体性的仁如何与外在、等级性的礼相统一,便成为孔子着力探索,也是孔门后学不断争论的问题。在七十二子那里,形成“主内”与“务外”的分歧,到了子思的时代,则出现了“仁内义外”说,试图在承认内外差别的基础上将仁、义(礼)统一在一起。然而此后孟子主要发展了“仁内”的思想,提出“仁,人心也”以及“养浩然之气”、民本、仁政等思想学说,使先秦儒学中人民性、主体性、抗议精神的思想得到了弘扬;荀子则主要继承了“义(礼)外”的思想,提出“隆礼重法”、“合群”“明分”、“化性起伪”等命题,探讨了礼在国家、社会以及个人修身中的作用和地位。从此孟、荀兵分两路,各取一端,“孟子多言仁,少言礼”,“荀子多言礼,少言仁。”[44]儒家仁学与礼学不是得到统一,而是进一步分化。然而竹简“道始于情”、“礼作于情”的命题提示我们,礼不仅仅是外在的习俗和规范,同时还有人性的内在根据,是源自于情,产生于情;礼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明分”、“别异”,同时还在于使社会中不同身份的人达到和谐、有序,“礼之用,和为贵”也。所以如何继承孟子思想的积极成果,借鉴荀子思想的合理内核,突出仁的主体性、内在性,剔除礼等级、尊卑的内容,保留其差序、和谐的积极形式,发展仁学,改造礼学,建立仁、礼统一的思想学说,便成为儒学在当代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回到“子思”去,在实践和功夫论的层面上,则是要处理内在扩充和外在培养,也就是“为德”与“为善”或“自诚明”与“自明诚”的关系。与提出仁、礼的道德原则相应,孔子在道德实践上也是内在体验与外在培养并重,他说“我欲仁,斯仁至矣”,便是说从内心思考、体验仁,便会得到仁;他说“克己复礼为仁”,则是强调内在德性的获得需要通过实践外在的礼仪。本来内在扩充与外在培养是一体之两面,是相辅相成的,但如何从理论的高度对二者关系做出说明,道德实践是应从“洒扫、应对、进退”入手,还是“守约”,首先确立道德主体意识,仍是个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子游、子夏那里,演变为关于“本”、“末”的争论;子思则提出“为德”与“为善”以及“自诚明”与“自明诚”二元的实践方法,并试图将二者结合在一起。然而此后孟子主要侧重内在扩充,主张“先立其大者”,“自仁义行,非行仁义也”,主要发展了“为德”与“自诚明”的思想;而荀子则注重外在培养,提出“化性起伪”,“积礼义”,主要发展了“为善”的思想。孟、荀虽然从不同的方面深化、发展了儒学的实践方法,但由于其各执一偏,使得儒学的全面性、丰富性却大有减损。所以发展儒学,重构儒家道统,就必须孟、荀并重,内外并举,统合孟、荀的实践方法。而通过对竹简以及《孟子》“天下之言性”章的解读,[45]可以发现这种统合的可能性本来是实际存在的。这就必须回到古人即生言性的传统,把性不是看作非抽象的实体和本质,而是动态的活动和过程,是生命之成长的倾向、趋势和活动,此性虽是先天之性,是生之理,但需要经过后天的塑造和培养,需要“动性”、“逆性”、“节性”、“厉性”、“出性”、“养性”、“长性”;同时后天的塑造、培养也必须顾及先天本性,需要“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知情者能出之”,“知义者能入之”,在先天的性情与后天的塑造之间达到一种平衡。而孟子主张“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反对“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实际上正是延续了这一传统。孟子也不是不要后天的塑造与培养,而是主张后天的塑造与培养应当“以利为本”,应当顺应、有利于先天的本性为根本。只不过孟子多谈道德人性,少谈自然人性,所以在修养、实践方法上,也是较重视内在扩充,而对外在礼仪、后天培养重视不够,有所欠缺。荀子虽重视礼义,重视外在践履与培养,但他把情性看作是消极、负面的,是与礼义对立的。后天教育并非是顺情性,而是“化性起伪”,是“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所以恰恰是“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因此,如何弥补孟子思想方法的缺失,纠正荀子思想方法的偏差,统合孟、荀,创立内外兼备的功夫论与实践方法,便成为儒学创新、发展面临的另一个重大课题。
回到“子思”去,在人性论的层面,则是要统合仁性、知性、情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建构丰富、完整的人性论结构。孟子重仁性,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为性,故肯定人性积极向上,“万物皆备于我”,“人皆可以为尧舜”,“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着力讴歌人性的至真至善至美。荀子重情性,尤重其中之欲性,更进而发现人生而“好利焉”、“疾(注:同‘嫉’)恶焉”、“好声色焉”,视此为社会争夺、暴乱的根本原因,故倡性恶,揭示了人性之消极、阴暗面,要求“化性起伪”、“矫饰其情性”。孟、荀所论,是针对人性的不同层面甚至是不同的问题,不仅不矛盾,而且可以互补。如学者所言,“孟言性善,欲人之尽性而乐于善;荀言性恶,欲人之化性而勉于善。立言虽殊,其教人以善则一也。”[46]所以孟子虽言性善,认为“仁义礼智,我固有之”,但“我固有之”的善性可以陷溺、流失,故又有“求放心”之说;荀子虽倡性恶,认为“人情甚不美”,但又说“凡以知,人之性”,肯定人有知性,人依靠“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学习先王“仁义法正之理”,便可“化性起伪”,“涂之人可以为禹”。孟、荀言性虽殊,但又有相通、互补之处。既然孟子性善论是以善为性论,在理论上便不应反对人性中同样也有恶。相反,只有承认人性中还有向下、堕失的力量,也就是“陷溺其心者”,其人性论才能更为完备。孟子没有对此展开深入论述,给予充分关注,“但见人有恻隐辞让之心,不知人亦有残暴争夺之心也。”[47]只强调了人性积极、向上的方面,忽略或少谈人性消极、堕失的方面,其论性不能不说是“不备”。荀子虽正视了人性的消极、阴暗面,强调了“礼义法正”以及“累德积义”、“积善成德”的重要性,是其可取之处。但忽略了人性的丰富、完整性,忽略了人还有仁义之性,特别是放弃了古人自超越层面以言情性的传统,其论性不能不说是“不明”。所以合理地安排仁性、知性、情性,统合孟子性善与荀子性恶论,建构完备的人性学说,才是儒学发展的康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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