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科华
第十章 中庸之道
从孔子的仁学及礼学的构建可知,孔子的思想无处不充满一种中庸的智慧,从某种意义上说,孔子思想就是一种中庸思想,中庸之道是孔子思想的最重要方法论,中庸也是孔子思想体系中最重的范畴之一,孔子曾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何谓“至德”呢?《论语·泰伯》载:“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又说:“三分天下有其二,以事服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其中,泰伯是周文王的长子,本可以继承王位,但却多次将王位让给弟弟;而周文王虽然三分天下有其二,却仍以臣子的身份事服殷王朝。对于泰伯和文王所为,且不论其主观动机如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传说中的历史事件在孔子看来一种“至德”的证明。因为,泰伯和文王作为道德主体在面对王权与天下这样最大的外在诱惑时,仍然能够做出让渡的选择,这表明有更高的价值目标在吸引着他们去追求,而且,很显然,这种更高的价值目标不会是外在性的,而是内在性的,故孔子所谓“至德”是指一种“内得”而非“外得”,或者说是一种与“外得”相比较而存在的德。既然“至德”是指“内得”,则中庸作为“至德”也就是一种能够使主体的精神境界达到最高层次的“德”。而这种“德”,又包含着达成这一境界的方法论即“道”,故《周礼》曰:“至德”“以道为本”,王夫之也说:“道之至者,人不可违也,则中庸而已。”(《四书训义》卷二)孔子和儒家把中庸提得这么高,但为什么“民鲜久矣”呢?关于这一问题,涉及到中庸之道的产生与发展的历史问题。
一、遗忘与发现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任何思想和观念欲为人们所认同和接受,变为一种现实的物质力量,这既有赖于思想和观念本身的真理性程度,又与人们的现实需要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此,我们姑且不论中庸之道是否确如儒家所说的那样为一种普遍真理或“天下之达道”,只就其作为一种思想的历史性而言,它是否适应现实的需要呢?
根据考证,“中”观念最初源自于原始社会的狩猎活动,它与弓箭的发明使用有关,其本义为射击“中的”之意。由于弓箭作为一种技术发明乃是蒙昧时代的“决定性武器”(恩格斯语),对人类早期的政治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是传统社会国家统治的不可或缺的技术基础之一,所谓“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甚至“天子”本身也未尝不是以射而王天下)便反映了这一历史事实,由此便衍生出了“中央之中”的意义。“中”观念同政治的这种关联意味着“中”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发展一开始就走了意识形态化的路向,具有很浓的政治话语色彩。如殷代,便是一个崇尚以武力安天下的时代,《史记·孔子世家》有所谓“夏,大也,殷,中也,周,至也”的说法,《尚书·盘庚中》也记载盘庚决定迁都的训词曰:“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皆说明殷代的“中”观念的实质就是要强化中央权力的绝对性。即使到了“敬德”的周代,“中”观念的发展也主要表现在政治领域中,如《尚书·吕刑》曰:“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便是强调“刑之中”对于道德教化的意义。“中”观念的政治话语化,意味着对“中的”这一活动过程的意蕴关注会主要集中于向“谁”瞄准而不是如何“瞄准”的问题上。事实上,从殷墟甲骨文中可以发现,“王立中”确是当时最重要的问题。
周革殷命后,统治者从“天命靡常”的观念出发,强调人的行为必须“中德”方能永享天命之惠顾,并在政治上提出了“敬德保民”的口号。而“中德”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观念的发展开始向政治伦理学领域延伸,这就是说,作为射击者所瞄准的目标已由“王之权”而移向了“王之德”。而这一转向,我认为对于传统的“中”观念的发展来说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因为,在殷代的“王立中”之中,“中”实际上就是“政(权)”,而这种“政”的合法性主要来自于“(天)命”,故它不包含后来孔子所讲的“政者正也”之义。而与之不同的是,周代的“天命靡常”之说恰恰就是要否定殷代王权的合法性依据,而代之以新的合法性依据,这就是“德”(尽管周代在形式上并没有放弃“天命”说)。而“敬德保民”的提出意味着:1、“政者”应该“正也”,不“正”则不能“政”,这样“中”便获得了“正”的含义。2、而“正”一旦成为“政”的合法性依据,则意味着“民”的价值获得一定程度的认可。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若为政不以其德,则“众星”即“民”就可以不“共之”。“众”成为判断“政”是否“正”的一个实践标准。3、从伦理学角度看,周代的“中德”观念既包含了对行为主体的道德动机考量,如《周易》的“有孚中行”思想,便是把“孚”即“诚信”看作是“中行”的内在根据,同时它又包含了对行为本身是否合乎规范的伦理考量,这就是把“中德”的标准放在是否“中礼”。
由上可知,推动“中”观念内涵发展的不是思想家本人的思想,而是思想家所处的时代历史实际,更具体地说,是人民老百姓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创造性表现不断地丰富了“中”观念的内涵。正因为这样,我认为,当孔子说中庸之道为“民鲜能久矣”时,其原因之究,亦应作如是观。
周代的“敬德保民”口号反映了“民”的价值受到统治者的重视,但是,统治者对于“民”的这种重视到底处在一种什么样的程度呢?关于这一问题,我认为我们不能做过高的估计。因为,周革殷命乃是一场“部族革命”,“民”的重要性是通过由周族的统治者所发动的战争而体现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统治阶级内部之间的权力之争,就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前铁器时代)与生产方式(奴隶制)而言,“民”作为社会主体的价值因缺乏相应的物质基础作支撑是不可能为统治者所充分意识到的。在统治者看来,“民”还只是一个被“保”的对象,而不是“保”者本身,故“保民”意识仍然是一种很典型的人身依附关系意识,它与后来儒家的“爱民”意识或孟子所讲的“民本”意识是有距离的。而这种意识反映到“中”观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