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仅此而已,其言外之意是指责柳下惠之所为并不符合儒家的道德要求,当然,更别说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了。
由上可知,《微子》所展示的“元献”精神实际上是围绕着如何处理好君臣关系这一传统社会的思想母题而展开的,它反映了古代知识分子在“救世”与“自救”这一矛盾问题上的苦恼与困惑。孔子通过对“在朝”(殷末三仁)、“在野”(隐士)以及“逸民”(伯夷、叔齐和柳下惠、少连)等三种不同的处世之道的比较,认为:如果“无求备于一人”的话,三者皆有可取之处,较之于“乡原”及“小人”而言,都是值得肯定的人生模式。但若“求备于一人”的话,则三者皆有缺陷,离中庸之道所设计的理想境界有“不及”或“过”之偏。而中庸之道作为理想的人生境界,虽与上述三种人生模式不同,但又含摄三者,它既强调处世的灵活性,又强调处世的原则性;既强调处世的道德标准,又强调处世的社会历史标准;既强调“无可无不可”,又强调“义与之比”。总之,孔子所强调的中庸之道,作为一种“至德”,它所培养出来的人格与鲁迅先生所讲的“卑怯”人格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也需指出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专制社会里,当社会公正完全操纵于个人手中时,必然会产生“德”与“福”之间的严重背离,也必然会使社会成员采取一种谨慎的处世态度而不敢放任自己的个性。而当个体受压抑形成一种习惯时,就很容易产生一种受虐心理,一日无君无父便感到惶惶不可终日。而在这种受虐心理(皇权主义心理)的支配下,谨慎处世就很容易走向曲意逢迎的境地,形成鲁迅先生所说的奴卑人格。而乡原与伪君子就是这种人格的典型。这一点,东汉哲学家王充看得明白,他说:“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栗戒惧,不能避祸。”故“偶俗全身,则乡原也”(《论衡·累害》)。由此可见,乡原的产生确有其特殊的社会历史根源,但是,孔子认为,这一点不是一个人沦落的理由,因为,在中庸之道的“时中”精神看来,无论何时何地,何种处境,人皆有向上一路可求,“拒绝妥协”的“时中”,这是孔子中庸之道的精神实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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