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殊
一、“礼坏乐崩”与儒的起源
用孔子的话来说,他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礼坏乐崩”的时代。孔子生活在春秋中晚期,当时,在夏、商、周的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的一套完整的礼制已经丧失了。先朝礼制的衰落可以归结为其价值基石的毁灭,这个价值基石就是以“天”为核心的宗教信仰的动摇。殷周时代的宗教信仰可以说源于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天”或者“帝”是一全能的人格神,天子则是受天之“大令”而实行其统治的,礼可以说就是源于宗教祭祀活动。随着社会的演进,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而西周末年的混乱局面也同时使人们对于宗教观念中的理想社会的价值系统产生怀疑。这样,礼制所赖以存在的价值基础已经初步毁灭,故而人们对礼制本身也产生了怀疑态度,这就形成了所谓“礼坏乐崩”的局面。举一个例子,孔子的学生宰我就曾向孔子质问“三年之丧”的必要性,他是从社会的、功利的层面来怀疑此礼的必要性的。如果要对类似问题作出解答,要么对此作全面的否定,如老子,要么须对礼所本的宗教的价值基础作一个新的阐述,如墨子对宗教所作的新的解说。而孔子所开创的儒家则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对礼的价值基础进行重建。
关于“儒”、“儒者”、“儒家”发生学意义上的根源,学者们作过许多有意义、也很有趣的猜测。始作俑者为刘歆,“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汉书·艺文志》)。按这种说法,儒可追溯到传说中的商的祖先契,他被尧任命为司徒,掌管人伦。东汉经学大师郑玄有类似猜测,以儒出于诸侯“保氏”之官,保氏之官,“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周礼·地官·保氏》)。这样一些推测都把学派的发生与王官联系起来,有其道理。文化的发生,总是首先掌握在当时社会中少数特权阶层的手里,以维护正常的统治秩序,并逐渐有意无意地积累、遗留下一些典籍、制度。还有一种推测,认为儒者出于从事这样的职业的一个阶层的人,就是为别人进行丧、祭礼时掌管仪式的人,大概相当于我们现在举办婚礼或丧礼时主管仪式的人,这种人在当时的地位是很卑微的。持这种观点中的有些人认为,随着西周末年的混乱,在贵族阶层中的礼仪制度已经失传,而这一部分人则因世代相传而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尚懂得这套礼仪的人,这就构成了后来的“儒者”、“儒士”。这个看法也有它的道理,在孔子时的确有一儒者群体,而孔子也是这个群体的一员,不过,对于由孔子始的“儒家”,孔子有他自己的界定,我们用孔子的一句话来说明,就是“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论语·雍也》)。“君子儒”,如果我们用现在的话来给他下一个定义的话,就是有担荷人文精神的使命感的高尚人格的人,这种“人文精神”就是孔子所谓“道”,当然,其中有孔子所规定的特定内涵。
二、“斯文”之道--儒家人文精神的初步内涵
前面,我们提到过殷周时代以“天”为核心的宗教信仰的一个内容,就是天子受天之“大令”(即大命)而统治天下,这是宗教神学意义上的天命观的一个重要含义。可是在孔子这里,已经剥夺了天子受命的特权。我们读《论语》时,时刻都能感受到孔子的“天命在我”的一种自信与积极进取的精神。孔子周游列国时,曾被围困于匡这个地方,生命受到威胁,当时孔子说了这样一句话:“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意思就是说,周文王死后,“斯文”不再。若天欲丧“斯文”,就是说孔子我死了,那么后来之人就不能享有“斯文”之制;若天不欲丧“斯文”,匡人是不能把我怎样的。文王是周天子,受天命而有天下,孔子自承受天命而担荷“斯文”。这里,天命的内容与意义都发生了变化,天命的内容不再是有天下,而是行“斯文”之道,孔子有时又用“道之将行……”来表述它;天命的意义也不再是宗教神学意义上的天发布命令,而是儒者的神圣的使命感。所谓“斯文”之道,它的核心内容就是“礼”,包括先朝遗留下来的礼乐、典籍、制度等等。孔子一生都在为行此道而努力奔忙,推行此道的手段不外乎作官、从事教育、整理古籍等,这也是孔子终其一生所忙碌的事情。
作官,无疑是恢复先朝礼制的最直接的手段。这里我们不得不对孔子所要恢复、所要推行的礼制作一个初步的考察,首要问题是孔子对先朝礼制是否仅仅在作一个沿袭。其实,孔子对礼的内在精神实质提出了自己的新看法,这一点,在下面我们要详细地谈,这里,我们仅就孔子对礼的形式上的一些看法作一点说明。孔子汲汲以求作官的行为为门人所不解,孔子当时作了这样的解释--如果有任用我的,我会使之成为“东周”。所谓东周,就是新的周朝,这也是孔子之“革命”、之“新命”。如此说来,孔子之历史观起码是向前看的。孔子对于已经失去的夏、商、周的的礼制的态度,恰如其面临大河东流,慨叹“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时的心情,正是时不我与、催人奋发进取的积极态度。因此,当孔子在谈到夏商礼制之不可考究时,只是非常冷静地说“文献不足”。而在推行周礼时,孔子也提到了夏商周礼制沿革中的“损益”问题,认为是理当如此。所以孔子在礼具体实施时遇到于民俗于人情不便的情况时,宁愿从俗。究其实,孔子所要恢复的只是合理的社会秩序,而先朝礼制只是一种现成的、方便的手段。所以他对礼的“损益”问题不是那样刻板,当然礼之“损益”有一个标准,就是对礼的内在精神本质的看法,我们下面再详说。恢复社会秩序也表现了孔子所开创的儒家“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情怀。对孔子这种态度,当时的隐者之流大加嘲讽,孔子很好地回答了他们的问难--“鸟兽不可以同群”,这充分表现了儒家的人文精神。
承担“斯文”之道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从事教育。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私人教师,孔子以前,受教育是特权阶级的特权,至孔子时文化教育流落至民间,在此意义上,孔子可以说是特权阶级的教育特权的剥夺者。旧时识字课本《三字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二士”,这恐怕是对于孔子最简易直截的、同时比较符合事实的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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