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了吧。说的是孔子广收门徒,“三千”虽有溢美之嫌,但的确反映了孔子的教育原则,即“有教无类”。孔子自称,“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修”即腊肉干,一束腊肉干是当时挚见老师的一种礼物。孔子对那些愿行“束修”之礼的,从不拒之门外。学生到他这里来,首要目的也许就是来学习怎样谋生,而谋生的一个最好出路就是去作官。而上面我们也提到了孔子终生汲汲求官的态度,这里有个原则,一方面就是前面提到的要担荷“斯文”,积极地去恢复一有序的社会;另一方面是人有一个起码的道德准则,作官不能违背了这个准则,这就是怎样作人。孔子教育学生的目的就是要去作官与作人。作人,我们下面还要谈。说起作官,得谈谈孔子的态度。上文我们提到孔子的教育原则是“有教无类”,孔子学生中也的确有些出身非常低微的,如农民等,但孔子教育他们并非是要他们再回去从事耕稼。孔子有一个学生樊迟曾向孔子请教稼、圃之事,孔子非常生气,冷淡地告诉他,“吾不如老农”、“不如老圃”。这也表现了孔子鄙视劳动的一面,不过,若非如此,孔子所开创的学派也不是儒家学派,而是别的什么了。当时也确实有从事劳动的学派,如以墨子为领袖的墨者集团,事手工,后来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事耕稼。
孔子教育学生所依据的教材主要是先朝的遗留下来的典籍。说到这里,不能不谈到孔子与《六经》的关系。所谓《六经》,是后世儒者对儒家所尊奉的六部典籍的合称,即《诗》、《书》、《礼》、《乐》、《易》、《春秋》,其中,《乐经》未存。有一种说法认为《六经》皆孔子所作,这点我们可以不必深究,非常明显,孔子以前,《诗》、《书》、《易经》已经存在。按照司马迁的说法,孔子“序《书》传”、删《诗经》、“序《彖》、《系》、《象》、《说卦》、《文言》”、“因史记作《春秋》”,以为“《礼记》自孔氏”(以上均见《史记-孔子世家》)。这些说法不知所据为何,现在看来,都很难成立。不过,史迁起码道出了一个事实,即孔子与六经有很大的关系,如其所言,“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同上)。据《论语》载,孔子经常与学生探讨《诗经》中的一些篇章,发挥其含义,孔子曾教育他的儿子孔鲤,“不学《诗》,无以言。”孔子教授礼乐不知有没有教科书,如有,为何,也不可知。司马迁说孔子晚年而好易,《论语》中也提到过这样的话,孔子说:“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孔子与《六经》,确实可见的资料,大概如此。
以上是孔子绍述、担荷“斯文”之道的历史使命感的一点事实说明。孔子曾自称“述而不作,敏而好古”(《论语-述而》)。从上面的论述看来,孔子也确实是这样的,虽然他肯定了对先朝礼乐制度之“损益”,但此“作”的层面是微乎其微的,作官也好,教育、整理典籍也好,“述”的成分还是多了一些。所谓“斯文”,只是孔子自认为所承担的“道”最朴素、直接的意义,孔子之“作”,则在于他对“斯文”之道的内在精神本质的看法,就是孔子之“仁”说。
三、“仁”之道--儒家人文精神的深层内涵
有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学生宰我向孔子提出质疑,认为“三年之丧”是否太长了,会荒废许多事情,譬如礼乐。孔子反问,“不服三年之丧,你心安吗?”宰我以为,“心安。”孔子没说什么,“心安,你就那么做吧。”可见,孔子始终不把礼乐作为对人的外在制限,其目的指向就是“人”,只要你“心安”,没有任何外在力量可以强制你遵从于“礼”,用一句成语,即所谓“心安理得”。那么,礼乐制度之普泛性又怎么得到呢?接着上面的故事讲,宰予走了以后,孔子非常痛心,叹道,“宰予不仁啊。小孩子生下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宰予你也有对父母的三年之爱吗?”(《论语·阳货》)
“安”也好,“三年之爱”也好,这都是把人的内在情感作为礼的依据,进一步说,就是礼的精神实质。孔子认为这种情感具有普泛性,即“仁”。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就是在此意义上说的。他在谈论礼的时候,总是以这种内在的精神本质为标准。如他在谈到丧礼的时候说,与其把丧礼办得很体面,还不如表现人们之哀思的好--“丧,与其易也,宁戚”(同上)。在谈到祭礼的时候说,要么就不举行祭祀,如祭祀的化,祭祀先祖或神就要象他们似乎正在享受那样--“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同上)。顺便说一下,孔子对鬼神始终抱一种怀疑态度,不过却强调祭祀中的人们的一种虔诚态度,礼的仪式正是要净化人们的情感、净化人们的心灵,这也是一种情感教育吧,如他的学生曾子说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学而》)“仁”最原初、最本真的意义也是这样一种情感,即“爱人”,最直接的表现即父母、兄弟的亲情之爱, 如孔子的学生有若说的,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同上)如此,推衍到各种人伦关系。这里,有一个原则,即“忠恕”。所谓“忠”,即“君子成人之美”,“人之美”与己之美是相通的;所谓“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所不欲与“己所不欲”也是相通的。由孝悌而忠恕,孔子说明了人的两种群体属性,由家庭群体到社会群体,个体人格的实现,始终被限制在这样一重重的人伦关系中。
因为仁的原初意义就是人们的内在情感,而这种情感是每个人都有的,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这样,道德行为完全源出于个人的情感、意志,是人的情感、意志可以自发而成就的。这是孔子说“仁”的最初含义。但孔子更强调的是对“仁”德的自觉的自我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并非每个人随时都能够自觉地按照“仁”的指示去作。要想达到仁的完全自觉,必须经过后天的教化、学习,如此,孔子引入“智”的问题。“智”与其说是人的某种聪明、智慧,不如说就是道德之自觉,其内容就是“知人”、“知礼”,这是实现完全的道德自我人格的必要手段。所以说“不智,焉得仁”,通过“智”,人的情感意志转化为道德主体的内在人格、德性,而人的道德行为也变成完全自觉、自律的,此方为仁德的最终实现。正是在此意义上,孔子把“仁”说成最高的道德标准。他在评价其最喜欢的学生颜回的时候,他也只是说,“其心三月不违仁”。
仁德源于人的情感、意志,其最终实现后,所带给人的也是情感意志上的满足,这就是后世儒者所谓的“孔颜乐处”。孔子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里仁》),“约”即穷困,处穷困而常乐,唯仁者能之,故“仁者不忧”。孔子自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乐亦在其中矣。”粗茶淡饭,以手臂为枕而眠,犹快乐如斯,这就是实现道德自我之快乐。孔子自述七十岁时其人生进境,“从心所欲不逾矩”,“矩”即道德规范,此把柄完全在“我”的手中,故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不违背于道德规范,这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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