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所不欲与“己所不欲”也是相通的。由孝悌而忠恕,孔子说明了人的两种群体属性,由家庭群体到社会群体,个体人格的实现,始终被限制在这样一重重的人伦关系中。

因为仁的原初意义就是人们的内在情感,而这种情感是每个人都有的,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这样,道德行为完全源出于个人的情感、意志,是人的情感、意志可以自发而成就的。这是孔子说“仁”的最初含义。但孔子更强调的是对“仁”德的自觉的自我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并非每个人随时都能够自觉地按照“仁”的指示去作。要想达到仁的完全自觉,必须经过后天的教化、学习,如此,孔子引入“智”的问题。“智”与其说是人的某种聪明、智慧,不如说就是道德之自觉,其内容就是“知人”、“知礼”,这是实现完全的道德自我人格的必要手段。所以说“不智,焉得仁”,通过“智”,人的情感意志转化为道德主体的内在人格、德性,而人的道德行为也变成完全自觉、自律的,此方为仁德的最终实现。正是在此意义上,孔子把“仁”说成最高的道德标准。他在评价其最喜欢的学生颜回的时候,他也只是说,“其心三月不违仁”。

仁德源于人的情感、意志,其最终实现后,所带给人的也是情感意志上的满足,这就是后世儒者所谓的“孔颜乐处”。孔子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里仁》),“约”即穷困,处穷困而常乐,唯仁者能之,故“仁者不忧”。孔子自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乐亦在其中矣。”粗茶淡饭,以手臂为枕而眠,犹快乐如斯,这就是实现道德自我之快乐。孔子自述七十岁时其人生进境,“从心所欲不逾矩”,“矩”即道德规范,此把柄完全在“我”的手中,故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不违背于道德规范,这是实现道德自我所达成的自由。

孔子的学生子贡曾这样谈论他的老师,“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孔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文章”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斯文”,孔子在谈论“道”的时候,多是在“斯文”的意义上谈论的,譬如其所谓“道之将行……”、“道之未行……”、“天下有道……”、“天下无道”等等,“道”的内涵都是如此。道的深层内涵则在于“仁”,如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吾道一以贯之”都有这方面的倾向。孔子没有直接说“仁”就是人的内在本性,但他的确把“仁”看作比生命存在更根本的东西,“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孔子也没有直接从超越的“天道”层面讲人性,“性与天道”,是后来儒者沿着孔子的“仁”道的进路说下去的。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孔子作为儒学创始人的意义,他所规定的儒学的人文精神之方向,一方面,要有担荷“斯文”之道、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另一方面,落实此道在于道德人格--“仁”德的自我完成。这就是儒学人文精神的内在本质,后世儒者就是在此精神方向的指引下前行。用张载的话说,此人文精神就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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