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之用”,孔子的根本观点是“和为贵”。正如程子所说:“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这就是说,“礼之用”不能过度,过度则会使结构离散,因而保持社会结构的稳固即“和”这是礼之用的根本宗旨,用我们所熟悉的话来说,所谓“和为贵”就是稳定压倒一切。但是,如前所述,孔子所讲的“和”是一个有别于“同”的概念,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和”并不排斥“不同”,甚至“和”必须是以“不同”为基础,没有“不同”的“和”是一种表面的和谐,如“乡原”,实际上是一种“同”,而“同则不继”(《国语·郑语》)。这就是说,在“礼之用”的过程中,作为主体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礼的规定(“不以礼节之”的“和”,孔子认为是一种“知和而和”,而此类“和”是“亦不可行也”),另一方面主体要充分意识到处于系统中各元素的独特性及其价值,并予以尊重;其中尤其重要的是,作为权利主体的统治者在要求被统治者守礼的同时要意识到自己的义务与责任所在,如为父者在要求子女尽“孝”的同时要意识到自己的“慈”,为君者在要求臣子尽“忠”的同时要意识到自己的“义”。一句话,在“礼之用”的过程中,“爱人”意识是不可或缺的。由此可知,孔子所提倡的“和”实际上是其他的中庸思想在伦理实践中的表现,是仁与礼、道德的主体性与规范性之间的统一或“中和”。
综上所述,中庸之道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面,经历了一个产生、遗忘、发现和发展的过程。从这一思想的历史过程来看,“中”观念的发展主要集中于对“中”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理解上。从“中”是“政”,到“中”是“德”,再到“中”是“礼”,“中”观念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一种对外在规范的遵守上;至孔子,以仁为礼之本,从“中之用”出发,突出了道德的主体性在致“中”中的主导作用,这样,完成了中庸之“政”向中庸之“德”的转化与提升。然而,人所具有的这种内在的“中”或“仁”是从何而来?这是孔子留下的问题。而孔子以后,中庸思想朝人性论和本体论方向发展即成为一种中庸之“道”就是与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有关。
三、处世之道
孔子的中庸思想不仅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同时也是一种有关现实生活的处世之道。在《论语》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是有关孔子如何运用中庸之道来处理各种事宜的事例,如他对子路和冉有的同一问题即“闻斯行诸?”的不同回答,就是中庸之道在教学过程中的典型体现(参见第九章)。但是,由于孔子对中庸之道的强调特别突出了“时中”的意义,而“时中”,如上所述,乃是一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境遇伦理学观点,有着“无可无不可”的特征,因此,它作为一种处世之道的灵活性经常有沦为“乡原”的圆猾性的危险,以至于鲁迅先生认为,中庸之道所培养的人格具有保守、卑怯的特征,他说:“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粉饰,聊以自慰。所以中国人倘有权力,看见别人奈何他不得,或者有‘多数’作他护符的时候,多是凶残横恣,宛然一个暴君,做事并不中庸;待到满口‘中庸’时,乃是势力已去,早非‘中庸’不可的时候了。一到全败,则又有‘命运’来做话柄,纵为奴隶,也处之泰然,但又无往而不合于圣道。这些现象,实在可以使中国人败亡,无论有没有外敌。”[鲁迅:《华盖集·通讯》,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由此可见,在鲁迅先生看来,中庸是传统中国的“国民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种“国民性”实际上又是一种“劣根性”,因而需要加以批判和改造。如此说来,则中庸之道如何可能配享“至德”的美誉呢?我认为,关于这一问题,应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中庸之道本身确实存在着向“乡原”转化的可能性,甚至可以说“乡原”人格确是传统国民性中的重要方面之一,故鲁迅先生所言是有根据的;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说,本来意义上的中庸之道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如孔子所说,是“民鲜久矣”。这一情形造成了人们对中庸之道的误解。故鲁迅先生所批判的中庸之道并不是孔子所讲的中庸之道,而只是中庸之道的变种。因此,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作为一种处世哲学的孔子的中庸之道,做出全面的描述与概括。
在《论语》文本中,孔子直接论述中庸之道只有两次,一次即《论语·雍也》所说的“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另一次是《论语·子路》:“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而与中庸之道相关的论述,还有诸如《论语·里仁》:“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和《论语·微子》:“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以及《论语·先进》:“过犹不及”等。其中,“无适”,即“没有规定怎么做”之意,“无莫”,则是“没有规定不要怎么做”之意,它们与“无可无不可”之意相同,即皆是强调处世的灵活性。但是,从孔子对“狂狷”的态度来看,虽然二者之行与中庸之道有违,即一个是必有所为,一个是必有所不为,但就其强调处世的原则性而言,孔子是予以肯定的。这就意味着,孔子的中庸之道虽然是以“时中”为主要取向,但处世的灵活性是以原则性为前提的,“无可无不可”是以“义与之比”为条件的,没有原则性,就没有灵活性,二者是互为条件和缺一不可的。这一点可从《论语·微子》中看出来。
《论语·微子》集中了孔子对于历史人物或“元献”人物的评价,朱熹《论语集注》引范氏语曰:“此篇记仁贤之出处,而折中以圣人之行,所以明中庸之道也。”我认为,此论是符合事实的。因为,此篇主要记载了两种处世类型,即“仁者”型和“逸民”型,通过比较,由中可以看出中庸之道的意蕴所在。
所谓“仁者”型,即孔子在本篇的开始所提出的所谓“殷有三仁焉”。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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