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王力">王力先生申辩
——关于《左传》中郑伯克段于鄢的注解(1)存在问题的解释
有人说《古代汉语》书中的《左传》中郑伯克段于鄢的注解(1)有误,文章并没有体现出庄公的阴险和毒辣。因为郑伯所做的事符合正义,无所谓阴险和毒辣。但是我认为,书中的注解并没有什么错误,只是有些同学用现代人的道德看法去看待整件事情而已。
第一次看到注解的时候,我的反应也是怀疑注解有偏颇,但我很快便打消了怀疑的念头。从现实来讲,难道编书的王力先生会没有注意到注解的问题吗?或者以前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是白痴,没有发现如此明显的问题?所以,如此冒失地提出是书本的注解错误是不明智的。
从《左传》一书来讲,它是编于春秋时期,是鲁国左丘明所作。现在最通行的是《十三经注疏》中的《春秋左传注疏》(晋代杜预注,唐孔颖疏)。所以我认为注解(1)是引用古人的看法,即在原来的注疏中就有的看法——本文表现了郑庄公的阴险和毒辣。
在我们现代人的看法中,共叔段野心勃勃,意图篡国,庄公对付他是天经地义,并不能说是阴险毒辣。而且从庄公对母亲的宽容可以看出他是个孝子。为什么古人会认为庄公阴险毒辣呢?其实这是个误区。晋代以前,社会的传统道德几乎都是以周礼为规范的(可以说主要是孔夫子的功劳),所以人们的道德观并不像是我们现代人一样。我们深受成者王侯败者寇的思想影响,所以难以理解古人对郑伯克段者件事情的看法。
在古人看来,哥哥故意设计谋害弟弟是绝对不被道德所允许的。也许有人会说郑伯并未设计谋害弟弟,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也算是正当防卫。其实不然,在一开始郑伯便知道了段的野心,但他并没有去及时阻止,而是任其发展,寻机把弟弟一举消灭,而且让自己占有道义方面的优势。作为一个哥哥,作出如此骨肉相残的事情,是不被当时的道德所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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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不足,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大家自己揣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