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赋予天命以客观必然性的意义。神学意义上的天命观是以命令形式来表达一种不可抗拒的意志的,天命的权威在很大意义上讲就是来自于这种命令的强制性特点,对于被命令者而言,不存在理解问题,不仅理解行为本身,而且包括那种试图去理解上帝命令的企图,都是一种对神的亵渎,基督教《圣经》中的“原罪”就是这样,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所偷吃的“智慧之果”实际上就代表着人类试图理解上帝的一种意图,所以,他犯了罪,被逐出伊甸园。可见,天命需要的不是人类的理解,而只是人类的信仰,这是宗教神学的必然法则。然而,以此一般的情形来观照中国古代的天命观,就会发现,在西周初期,天命的权威构成包含着伦理道德的因素在内,它甚至一开始就把对天命的理解与对天命的信仰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信仰与理解并举的二元论模式。从“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泰誓》),天命的超越性质逐渐地被内在化,人们可以从“德”、从“民”处来理解天命的意志,天命可以被图解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为模式,这就意味着作为超越的天命存有再也难以维护其神秘的性质,从而也就意味着天命的强制性的维持需要世俗王权付出极高的制度成本。而一旦付不起这一制度成本,即礼崩乐坏现象的出现,天命的权威效应就会消失。所以,我认为,在周代将传统天命的权威外化为一种礼制结构时,“天命”就注定将为“人命”所代替。
当然,“人命”对天命的僭越仍然必须借助天命的形式或外衣。这是世俗权力获得其合法性支撑的必由之路。如,郑国大夫裨谌认为,子产之主持郑国政局具有天命的必然性,他说:“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 等,则位班也。择善而从,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不然,将亡矣。”(《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由此可见,裨谌对于子产主政郑国的必然性判断并不是毫无根据的盲目的臆断,而是以“善之代不善”作为立论的前提,以“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来说明子产主持郑国政局是时势所造,但是,为什么是“其(指天而言——引者注)必使子产息之”而不是其他人呢?这其中也有一定的偶然性,所以,又离不开以天命来解释这一现象。但是,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裨谌所谓之天命,其实只是“人命”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人命”的构成又是以主体的主观努力(子产个人的修养)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所共同缔造的。总之,在春秋后期,天命的必然性已由一种宗教神学的不可抗拒的盲目性力量,变为了一种宗教政治学的可以理解与认知的客观性力量,这一变化说明:传统意义上的天命范畴已具有了规律或道的性质。
第三,对天命作“天生”的理解。在传统意义上,天命之“命”既“命令”的意思,也有“赋予”的意思,前者代表了作为主词的“天”即人格神的一种意志,而后者则有创生的意义,与基督教的创世说有相近之处。比较言之,在西周时期的文献中,天命范畴更多地是在前一种意义上被使用。到春秋末期,天命在后在一种意义上被使用变得广泛起来,如,周大夫刘康公的著名论断:“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仪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之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左传·成公十三年》)再如,晋师旷说:“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师保之,勿使过度。……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于民上,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也。”(《左传·襄公十四年》)再如,郑大夫子产所说的:“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等等。由此可见,天命的含义主要从“天之命令”转向了“天之所生”,而其中作为主词的“天”也没有基督教《创世纪》中所说是上帝“说”有什么就有了什么,如上帝说:“有风”,于是就有了风,上帝说:“有水”,于是就有了水,上帝说:“有空气”,于是就有了空气,等等,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对于“天生”的看法跟基督教的上述看法有着根本不同的意趣,他们并不特别关注是“谁”使一切存在着和如此存在着,他们关注的问题是:存在或如此存在乃是一个既存事实,既为既存事实,这其中便包含着某种合理性,这一点颇类于黑格尔所说的: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而认识这种合理性,或以这种合理性为前提,对现实问题进行探讨,这才是他们的兴趣所在,如上面所引材料,都是把现存的等级制度作为既存事实,而通过天命的形式赋予其存在的合理性,从而把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僭礼现象视为一种反天然的行为而加以否定。我认为,这种“天生”式的天命观并不是一种对天之人格神意义的消解,而只是一种悬搁或存括,这一点也影响到后来孔子甚至中国古代极大多数思想家的天命观。
不过,春秋时期在天命观上的上述变化并不意味着传统宗教的“祛魅”过程已大功告成,这不仅是因为中国传统天命观念的哲学化走向是以政治学为中介而进行的,把它悬搁或存括也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天命的神学承诺,天命范畴对于传统政治模式而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识形态化意义,而且更为突出的是,在春秋这样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里,人们面对各种不期而至的“天灾”如地震、水灾等,及“人祸”如战争、饥馑等,往往显得无能为力,这时,对天命的宗教需要会成为整个社会的一种文化心理趋向,加之传统宗教文化的影响,其中特别是长期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原始巫术迷信并未受到周代“革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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