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在我们为孔子的仁学新见解而深感叹服的同时,不能忘了礼学对于仁学的意义及其在孔子思想体系中的地位。于此,我们试就“克己复礼为仁”这一命题来对这一问题作更深入的探讨。

《论语·颜渊》载: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何谓“克己”?皇侃《论语义疏》:“克犹约也”,邢氏《论语正义》从之;而“己”之义,古之论注家争论颇大。扬雄、朱熹、王阳明等皆训之为“私”,《法言》:“胜己之私谓克。”《论语集注》曰:“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全德于我矣。”清刘宝楠《论语正义》认为:“克己,约身也。”训之为“私”,“并失之矣”。我认为,朱子将“己”与“人欲”或私相等同,这显然是一种理学家的观念所致,这样解释是与孔子在同章中的“为人由己,而由人乎?”之意是相矛盾的。因为,既然孔子强调“为仁由己”而不由人,这说明在孔子的思想里,“己”还是一个未分化的概念,当它为“克”的对象时,它具有朱子所说的“私”的意思在里,而当它为“由”的对象时,它又具有孟子所说的“仁”的意蕴。所以,训“己”为“身”倒不失为对这两层含义的一种兼顾。而事实上,在孔子的人性论中,“生之谓性”这一老传统并未为孔子所摒弃,孔子曾直接地肯认人的自然欲求的合理性,“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并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可见,即使是孔子的“人欲”概念也与朱子所说的“私欲”概念不尽相同。而且,还需说明的是,孔子所说“克己复礼为仁”之语,也并不是孔子自己的发明,而是古已有之的成语,《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楚右尹子革以《诗·祈招》讽谏灵王,“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乾 ?’”。这里所说的“克己”实际上是与楚灵王“不能自克”其“醉饱之心”相关,而并不是说“己”就是一个“醉饱”的主体,这如饮洒,并不是每个都喜欢它。所以,“己”作为一个现实的主体性存在,其内涵是因人而异的,故而“克己”活动又与“由己”活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理解孔子所说“为仁由己”之语,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我们每个人自己已内具着可以为仁的资源,因而,我们必须充分地发挥主体的能动性,“为仁由己”与“我欲仁,斯仁至矣”之意颇近。这一层含义为所有论家所强调。另一层是从自我出发,根据自己的不同的实际情况去为仁。而这里的具体的“己”既指主体的内在方面,又指主体的外在方面。从内在的方面来说,“由己”就是“克己”的肯定形式,而“克己”乃是“由己”的否定形式。

不过,孔子并没有把“克己”活动理解为一种单纯的自省或内省活动,所谓“克己复礼为仁”,孔子更强调“复礼”的意义。“复礼”之“复”,旧训“复犹反也”而“反犹归也”(见刘宝楠:《论语正义》),故“复礼”之意就是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规范要求。那么,“复礼”与“克己”之间到底有何内在的联系?关于这一问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三方面来看。

第一,从修身的角度来看,“克己”和“复礼”可以视为两种不同的修养方法。如上所述,“克己”是一种克制自己的情感、欲求等需要的心理活动,在孔子,它属于一种所谓的“内省”之道,即主体的一种自觉的道德反思活动。而与之不同的是,“复礼”则是指主体行为对外在规范的遵循,即所谓视听言动皆须中礼。如果说“克己”体现了道德的主体性的话,那“复礼”便体现了道德的规范性;如果说“克己”更多地涉关个体道德,那“复礼”则更多地涉关社会道德。

但是,在孔子和儒家那里,“复礼”也是主体成就德性的必要途径之一。因为,人的内在道德心理活动通常表现为“克己”的过程,这一过程又往往体现为主体内在的道德精神需要与主体内生的其他物质需要之间的冲突。但是,问题是,主体的道德需要是如何产生的呢?传统儒家往往将之归诸于一种性善论,但实际上它只是社会规范的主体内化结果。一个人之所会产生一种内在的道德紧张或道德焦虑,原因就在于主体对于社会的道德标准与要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内化,主体所展开的“克己”活动所凭借的资源并非是主体先验存在的东西,而是社会道德的主体内化,是主体在不断的习礼过程中逐渐培养起来的。当然,在这一内化与培养过程中,存在于主体身上的一些自然情感如血缘之情等通过主体的理性自觉观照可以上升为一种道德情感,并从而使社会道德的个体内化深入化,但是,儒家所谓人性的资源并不具有真正独立的道德资源价值,它实际上乃是一种第二性的存在,或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存在(即习性也)。孔子虽承认有“生而知之”的圣人,后儒孟子更直接地将圣人说成是“性之者”,但孔子自己认为“我非生而知之者也”,而是“学而知之者”,既然如此,则孔子实际上承认了道德的社会起源,这与古希腊哲学家所说的道德起源于风俗习惯有近似之处。而且从道德心理学的事实来看,主体的德性成就确是在规范的学习与履行中实现的。正因为如此,所以,离开了“复礼”,主体的道德需要便是不可能的,而若主体产生不了道德的内在需要,则“克己”活动就永远只能是主体的一种对自我情感需要的压抑活动,如果是这样,主体有何道德自由可言?我认为,孔子强调“克己复礼为仁”,从很大的意义上讲,就是强调礼对于成就德性之仁的积极和不可或缺的意义。

第二,“复礼”是主体表现自身德性的必要形式。孔子虽然讲“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实际上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未尝不可以说“人而不礼,如仁何?”因为,不仅主体的德性之仁的成就需要主体不断地习礼,而且内在的德性之仁的表现也需要外在的礼仪这一形式。形式和内容两者是不可或缺其一的。对此,孔子有明确的意识,他说:“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论语·卫灵公》)前述“和为贵”的思想中,所谓“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也是同一个意思。为什么仁没有礼就“未善也”或“亦不可也”呢?这是因为,仁爱是一种建基于宗法等级秩序之上的爱,即差等之爱,所爱者是具体的个人,或者说是在具体的人际关系中展开的爱,因而它对爱的方式有着不同的道德要求,如对君,仁爱便要求臣子尽“忠”,更具体化为:“事君敬其事而后食”(《论语·卫灵公》)“爱之,能勿劳乎?”(《论语·宪问》)“忠焉,能勿诲乎?”(《论语·宪问》)或者“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勤勉、直谏等这些都是臣子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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