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作用,相反,由于名目繁多的礼仪使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认同度越来越低,这一点正如墨子所说,“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然即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墨子·兼爱下》)“交别”就是指由礼仪的辨异所规定的亲疏、厚薄的差别及利益的对立等,墨子认为,这是天下产生大害之源,要消除它,必须行“兼爱”。
第二,礼仪的形式主义化,使维持一种与个人社会地位相称的礼仪规定的制度成本也越来越高。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维持始终是社会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人类欲望的满足应以一种怎样的形式来进行,这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仍面临着的难题,周礼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本质上就是一种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形式,其目的就是要“去争”即防止社会发生纠纷,这一点正如荀子所说:“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无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但是,春秋以来的历史表明,礼并没有起到“去争”的目的,究其原因,我认为,与礼仪的形式主义化不无关系。荀子曾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但在社会财富总量有限的情况下,礼仪“讲究”太多,要维持与其社会地位相“称”的礼仪,就必须有相应的物质财富作保障。但是,要长久地做到这一点,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如在春秋时期,有越来越多的旧贵族已失去维持其等级身份的物质条件,陷入了一种“穷讲究”的难堪境地,而另一部分采取新的生产方式的新贵,则随着自己财富的增加而要求与其经济地位相称的礼仪,于是僭越礼仪成为春秋时期普遍的社会现象。
第三,礼仪“讲究”太多,意味着人受的约束也就越多,人的自由度也就越来越小。我们知道,由于周礼的繁复,对于一个贵族子弟而言,要掌握礼仪的各式各样的细节规则,必须花去人生的一半时间去学习它,孔子自己讲,自他十五岁“志于学”起,至“三十而立”,足见生活于传统社会中人的社会化过程是十分艰巨的。至于要达到孔子所讲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样一种道德自由境界,则更非易事,孔子自己是直到七十岁才做到这一点,常人之难就可想而知了。因此,过分地“讲究”虽然可以维持贵族身份的特殊性,但是礼仪的他律性质无法使主体对于规范有一种乐而从之的心理趋向,如为孔子所强调的“三年之丧”,这对于任何孝子来说都不能不是一种严峻的考验。所以,礼仪在一方面是人们需要的对象,而在另一方面又是人们试图突破的对象。
第四,由于重视礼仪的形式,礼仪所要表达的精神实质经常处于一种被遮蔽或遗忘的境地。墨家在批评儒家时曾说:“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衰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洁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墨子·非儒》)我认为,墨家的批评对于礼乐形式主义化而言乃是中的之语。因为,对礼乐形式的过分“讲究”往往使人们只注重形式而忽视内容,这就像“票友”看京剧,剧中的情节或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演员的表演是否到位,是否符合京剧的程式化要求。墨家指责儒家“繁饰礼乐以淫人”,“淫人”一词最为贴切,它反映了对礼仪的形式化追求这样一种倾向已使得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趋于表面化、浮夸化和虚伪化。
面对“礼崩乐坏”的现实,春秋之际已有思想家开始注意如何消解礼仪的形式主义化问题。如女叔齐和子大叔关于“礼”与“仪”之别的论述。
《左传·昭公五年》载:
(鲁昭)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知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亦载:
子大叔见赵简子,简子问揖让周旋之礼焉。对曰:“是仪也,非礼也”。简子曰:“敢问何谓礼?”对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为君臣上下,以则地义;为夫妇外内,以经二物;为父子、兄弟、姑姊、甥舅、昏媾、姻亚,以象天明;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四时;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杀戮;为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
由是可知,在女叔齐和子大叔看来,“礼”与“仪”是不同的,揖让周旋之礼只是礼的枝节,或外在仪式,而非礼的根本,礼的根本是在维护国家的稳固、民众的团结和政令的畅通,简言之,礼是使一个国家强盛的工具。女叔齐和子大叔的“礼”“仪”分别论实际上是一种功能主义的观点,其意并非是要否认礼仪形式的重要性,而是认为礼仪形式的构建必须符合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稳定这一政治目的,但西周以来礼仪的形式主义发展,已使得手段与目的之间产生了越来越严重的背离,诚如《晏子春秋·外篇下》中所说:“自大贤之灭,周室之卑也,威仪加多,而民行滋薄;声乐繁充,而世德滋衰。”“威仪加多”和“声乐繁充”,表明整个社会十分讲究礼仪的排场,“民行滋薄”和“世德滋衰”则说明这种片面追求礼仪形式所导致的消极社会道德后果。有鉴于此,有越来越多的思想家主张将“礼”与“仪”分开来,而孔子也是其中之一。
孔子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明确指出礼不只是指一种仪式或器物而言,很显然,这是继承了女叔齐等思想家的礼学思想。而在礼的功能问题上,孔子的学生有子所提出的著名观点即“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可代表孔子的基本思想。如上所述,关于礼的功能,传统的看法主要是强调礼的“辨异”,对此,孔子也是赞同的,如齐景公问政,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意即任何人都必须按照礼制的规定来对自我进行社会定位,知道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区别所在,不能将不同等级混同为一。同时,孔子认为,处于不同社会等级之间的人拥有与其地位相称的礼仪形式也是十分必要的,所以,孔子坚决反对那些僭越礼仪的行为,如季氏“八佾舞于庭”,孔子说:“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如管仲有“三归”,有“反坫”,孔子说:“管仲而知礼,孰不知礼?”(《论语·八佾》),再如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反对说:“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明确强调礼仪形式并不是可有可无或随意更改的。但是,孔子意识到,礼仪形式的“辨异”功能在建构有序化社会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限度,尤其是在处理君臣关系问题上,由于两者之间关系是完全建基于利益之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