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义上说,孔子的观点是:只有“良法”才是“法”,而“恶法非法”。这一点也突出了孔子法律思想中的德治主义倾向。
总之,孔子的法律思想是以“无讼”为法治的理想境界,而在达成这一境界的过程中,法治只能起到一种辅助的作用,根本的作用还在于德政。因此,可以说,孔子的法律思想实际上只是他的德性人治主义思想的一部分。
三、富国之道
富国之道,是孔子为政之道的重要维度之一。因为,实现“王道”政治的理想,关键在于如何赢得民心。而民心之得,仅靠“为政以德”的道德教化是不够的,孔子说“小人怀土”和“小人怀惠”,老百姓最关心是土地和物质上的实惠,这是确然不错的事实。如果不能在经济上解决百姓的实际生活问题,所谓“德政”就会成为只是一种空洞的说教。因此,孔子主张以“富民”为重点的富国之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孔子主张要确立一种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分配制度,这就是著名的“均安论”。《论语·季氏》载孔子曰:“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关于这段话,历来有不同的看法。从字面义来说,“寡”者,少也;“贫”者,穷也。少与贫,有联系,但又不同。所同者,二者皆是指一种物质上的短缺状态而言;而不同者,“寡”之为“少”是一种分配意义上“较少”,它源自于分配上的不均;而“贫”之为“穷”则是一种实际生活状态上的贫穷。这种区别正如一个人的财产较之周围的一些人要少些即“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贫穷。如果说“寡”是指一种“穷”,那也是一种“相对贫困”,而“贫”的意义是指一种“绝对贫困”。而当人处于“绝对贫困”状态时,就容易铤而走险,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又说:“好勇疾贫,乱也。”(《论语·泰伯》)而“乱”就是“不安”。所以,孔子最担忧的不是相对贫困(寡),而是分配不均;也不是绝对贫困(贫),而是由此导致的社会不安宁。这种解释是否妥当或符合孔子的思想呢?
要说明这一问题,还必须联系这段话中的后面三句,即“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俞樾在《群经平议》中认为,根据孔子这段话的后三句,前两句似应改作:“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此说蔡尚思先生从之。我认为,这种看法虽有一定的理据,但是并不能说明孔子思想的中心意思所在。因为,“均无贫”之“均”,依朱子所注,乃“各得其分”之意。而这个“分”也就是依照封建等级制度所规定的权利之“分”,这就意味着孔子所说的“均无贫”并不通常所理解的平均主义。孔子认为,只要能够“均”,则贫富差异就不会扩大,也就不会有“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还是存在着的。由于相对贫困源自于礼制的差等安排,为社会秩序建构之所必需,所以,相对贫困是客观存在而无法消除的。而要消弥由相对贫困所引起的社会矛盾,孔子认为,只通过“和”,这个“和”,也就是“先王之道”所蕴含的“礼之用,和为贵”之“和”。而这种“和”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前述的“德政”,即以“道之以德”为基础的“齐之以礼”,简言之,即孔子所谓之“仁”。因为“仁和”,则由礼制差异所产生的“寡”即相对贫困就不复存在。所以,我认为,如果说“均无贫”是强调“齐之以礼”以消除绝对贫困,那么,“和无寡”则是强调“道之以德”来消除相对贫困。
但是,由制度安排所产生的财富分配不均(平均)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社会矛盾虽然可以通过“为政者”的仁德来缓和,但是这还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孔子认为,真正的问题在于:相对于人们的欲望而言,物质财富的满足实现总是处于一种“欠饱”状态,而要使人们从这种“欠饱”状态中解脱出来,就必须有一种“正确的”财富观,这就是孔子所倡导的“义利之辨”。如前文所述,孔子关于“义利之辨”的总的看法是,一方面,承认人的物质欲望的本然性,即所谓“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论语·里仁》);另一方面又强调物质欲望的满足方式的正当性,即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或“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这就是说,在孔子的思想观念中,物质生活需要只是人的需要的一个方面,人除了有物质需要之外,还有精神方面的需要,且相对而言,后者是人的一种更为本质的需要,孔子认为,“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追求“道义”是人之所为人的标志之一。当然,孔子也承认,物质需要对于人的精神来说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人的精神也有对物质需要的主观能动性,如“君子固穷”与“小人穷斯滥矣”,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后来孟子也说:“无恒产而有恒心,唯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孟子·梁惠王上》)总之,“安贫乐道”是“君子”人格的主要价值取向之一。由此再来看孔子的“安无倾”,就会知道:所谓“安”,主要是指一种由主体的“乐道”而来的“安”,因为“乐道”,所以能“安贫”,因为能“安贫”,所以就“无倾”即无倾覆的危险。
由上可知,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反映了孔子对如何解决“寡”和“贫”的方式的一种“患”即担忧。而“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则是从整体上来提供解忧之方。本来孔子所“患”者只有“二”,而提供的解“患”之方却有“三”,这说明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后三句与前两句联系起来,更不能为求为圣人圆说,而认为孔子所谓之“寡”和“贫”是分别指“财富”与“人口”而言。我认为,“寡”和“贫”应分别指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而言,但无论是何种贫困,都与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有关,所以,孔子提出“均无贫”,意即如果通过制度安排上的合理化能够解决绝对贫困的话,相对贫困的制度层面解决也就包含于其中。但问题是,无论是何种意义的贫困,都不只是一种物质上的贫困,而且还是一种精神上的贫困,而精神贫困是相对贫困的另一种形式,它实际上是一种对现有物质生活状态的不满足感,孔子认为,它才是社会不安定的真正原因所在,而要解决这种贫困,单纯地靠制度层面的变革是不行的,因为,无论社会分配制度如何公平,都不可能是一种绝对意义上的平均主义,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平均,且不论平均主义对于效率的消极影响。而孔子认为,以周礼为代表的政治体制已是一种“正直”的“王道”,社会分配的不均恰恰是因为礼制失范,只要人们能按周礼来取财,就可以复归于“王道”。但是,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指出,周礼的主要功能是“辨异”,这种“辨异”功能如果过度张扬的话,不仅会在客观上造成人们在物质财富上的差异扩大,并有陷入绝对贫困的危险,而且还会在主观上造成人们的相对贫困心理,这样,“不安”现状之心就必然会产生。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孔子认为,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道之以德”,即行仁政,另一加强主体的道德修养,即“乐道安贫”。前者即“和无寡”,后者即“安无倾”。所以,我认为,孔子所说的这段话的中心思想是“均安论”,即着眼于从制度安排和道德建设的双向层面来解决分配正义问题的一种思想,而非“均无贫”论,后者主要只涉及制度安排的正义问题。
其次,孔子主张发展经济,提出了以“富民”为中心的“庶、富、教”论。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分殊,这在一方面说是一种人格区分的思想,而在另一方面说也是一种职业分殊的观点。换言之,在孔子看来,在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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