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
教学计划是达到培养人才的目标,控制教学质量的总体性质量文件,是学校组织和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通过对不同学制、不同专业编制符合市场需要、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方案,以指导、控制教学全过程的教学自量,使教学过程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 |
二、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校拟设置和已设置的专业教学计划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实施及更改。 |
三、职责 |
1、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学校设置的工种、专业进行市场调研,并提出书面建议方案; |
2、教务处根据学校决定设置的专业(工种),如有上级部门规定相同的同类专业(工种)统一的教学计划,则由教务处制定出同类专业(工种)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实施; |
3、教务处根据学校决定设置的专业(工种),如上级部门没有的同类专业(工种)统一的教学计划,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符合市场需求和本校实际情况的教学计划,报主管教学副校长签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
4、教务处负责对教学计划的全面实施、协调和提出奖惩意见; |
5、各教研组负责教学计划中的有关内容的实施和落实; |
6、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对上述等几项上报的教学计划进程审查、批准和检查实施的情况和决定奖惩; |
7、校务委员会负责下达《专业设置调研任务书》并审定、批准有关部门提出的专业(工种)设置的建议方案。 |
四、工作规程 |
(一)、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和修改
1、招生就业处于每年12月底以前向校务委员会提交《专业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校务委员会于次年2月底前研究确定设置专业,并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向教务处下达《教学计划编制任务书》;
3、教务处接到《教学计划编制任务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按本规程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并负责审核;
4、教学计划编制应在每年的5月底以前编制完成,并经审核、批准;
5、 在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教学计划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学校各专业、年级的全部教学实施计划;
6、对于没有颁布的专业(工种)教学计划,可参照相近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市场对办学的要求,制定出学校的教学实施计划;
7、教学实施计划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有修订,至少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由教务处下达到各教研组;
8、对指导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已下达的教学计划,在一定范围内(如各教学环节在教学周数上分配调节、各课程教学时数的调节、开课顺序的变化等)允许作适当调整。调整计划由各教研组提出,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实施。 |
(二)、教学实施性计划的审批程序
1、教学实施计划制定后报学校审批,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2、教学实施计划以学校文件形式打印下发,并存档;
3、教学实施计划中某些项目的调查由教务处决定,并将结果报主管领导备案存档。 |
(三)、教学实施计划的下达和落实
1、教务处根据教学实施计划的要求将任务按专业下达给各教研组;
2、各教研组根据教学实施计划的要求初步聘请教师任课并安排其他教学任务;
3、教务处负责组织平衡和协调各教研组聘任教师及其他教学任务的工作。 |
五、相关说明 |
教学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
(1)、封面:应注明教学计划名称、编号、版本号、编制的日期、编制人、审核人等; |
(2)、目录:列出教学计划各章节内容的序号、标题和页码等; |
(3)、目的和范围:详细说明编制本教学计划的目的及其适用范围; |
(4)、专业方向与岗位分析:根据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说明本专业培养人才的专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适应的主要岗位和主要工作范围; |
(5)、培养目标与要求:根据专业方向,说明本专业所培养人才在德、智、体、能各方面的具体规格和要求; |
(6)、学制及时间分配:规定本专业的学习年限和以周为单位的时间分配,即军训、入学教育、课堂教学、实验、实习、综合训练、考试、考核、毕业实习、机动时间所占周数; |
(7)、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表:课程分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习课等形式,要求列出本专业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及其学时数,并简要说明各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
(8)、时间分配表和教学进度表:列出各门课程在哪个学期开设、开设的周学时、总学时和各个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及比例关系,对技能型专业的生产实习教学课时一般不得少于全部可是的50%,以突出操作技能训练。 |
六、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
1、《指导性教学计划》 |
2、《专业设置调研任务书》 |
3、《教学计划编制任务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