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年度考核文件——张定核发[2003]3号的精神,按照德、能、勤、绩、廉统一标准,坚持量化评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以组考核,分类、分级评估,全校平衡,努力做到“优岗凭绩”,“晋升唯功”,促进用人机制的根本转变,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开创学校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二、考核范围
参加年度考核的范围是全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经组织同意安排离岗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员工,可比照合格等次处理,但是考核中的“称职”等次含义,只是兑现工资中的一种办法。身患精神病,癌症病的人员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15分):
1、理想信念: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记2分,动摇者不记分。
2、敬业爱岗: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学校发展,全面关心学生成长,记2分;有体罚学生和调戏女生行为者不记分。
3、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有关教育法规,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记2分;有赌博、违反计划生育、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盗窃等行为者不记分。
4、服从安排:乐意接受学校布置的工作,并出色完成任务,记2分;拒不服从安排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5 、坚守岗位,在上班时间内集中精力不做私事,不窜岗,记2分;违反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6、学习活动:坚持政治学习,加强师德修养,记2分;无故不参加活动,集会者,一次扣1分,缺笔记,心得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
7 、为人处世:坚持团结向上,与人为善,记2分;有吵口,打架,骂人和酒后闹事者,1次扣1分,扣完为止。
8、作风正派:家庭和睦,作风纯正,记1分;有男女作风问题,家庭,社会反映不良者不记分。
(二)、能(30分):
9、学历:中师记3.5分;专科及以上记4分;不合格者记3分。
10、工作计划及总结(3分):优秀记3分;一般的记2分。
11、教案(6分):优秀教案一期记3分,一般记2.5分,较差记2分,差教案记1分。非教学人员一期记2.5分或2分。
12、教学能力(13分):语,数学科按上,下两学期期中考试“三率一分”评估检测的排名记分;一等6.5分,二等6分,三等5.5分(年级一,二名为一等;三,四名为二等;五名后为三等);其它科任老师及行管人员按其工作量和工作成效分别记6.5分,6分,5.5分。
13、普通话、计算机(1分):过级者,每取得一证件记0.5分;按文件规定年龄可免过级者记1分。
14、教研、辅导能力(3分):按适应岗位的实际能力层次记3分、2.5分、2分。
(三)、勤(10分):
15、满勤记10分。
16、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该大项不记分,旷工半天之内扣5分。
17、迟到,早退累计四次扣1分,扣完为止。
18、事病假10天以内(含10天)每天扣0.1分;事假超过10天,每天扣1分,病假超过10天,每10天扣1分,扣完为止。
(四)、绩(42分):
19、本职工作(20分):本职工作干得出色者记20分,一般记19分,较差记18分。
20、巩固率(1分):
100%记满分,每流失1人扣0.5分,扣完为止,按两期统计。
21、文明班级(1分):
班主任记1分,副班主任记0.5分。
22、卫生先进班级(1分): 班主任记1分,副班主任记0.5分。
23、先进教研组(1分):
组长记1分,组员记0.5分。
24、先进工会小组(1分):
组长记1分,组员记0.5分。
25、教研辅导获奖(2.5分):⑴、教师撰写教研论文获区级奖记1分;市级奖1.5分;省级奖分别记2分;国家级奖记2.5分;⑵、辅导学生相关知识竞赛获校级奖记0.5分;区级奖记1分;市级奖1.5分;省级以上奖记2分。此大项最高记2.5分。
26、获校级个人先进,优秀等奖励的:一次记0.5分,最高记1分。
27、获区级以上奖励(2.5分):
A、各级政府认可的,国家级2.5分,省级2分,市级1.5分,区级1分。
B、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家级2分,省级1.5分,市级1分,区级0.5分。
C、与教育相关的学术团体,授予的荣誉称号一律视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荣誉称号记1分。此类奖励记分最高为2.5分。
28、参加学校赛教课,示范课,及其它各项比赛活动获奖的,个人每次记0.5分,集体参赛项目获一等奖或第一名的主要负责人每次记1分,相关人员记0.5分,此项最高记1分。
29、参加区级以上比武,竞赛取得成绩,获省级奖分别记2分;市级奖记1.5分;区级奖记1分。此类奖励记分最高为2分。
30、加大宣传,扩大学校知名度,凡是在各级各类正规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发表的文章,按国家,省,市,区级别。分别记3分,2.5分,2分,1.5分,此奖励记分最高为3分
31、开餐:开餐率为100%记2分,90%以上记1.8分。
80%以上记1.6分。分期统计。正、副班主任均享受。此项奖励最高记1分。
32、参加少儿艺术班率:达50%以上记3分。
(五)、廉:(3分)
33、“廉洁自律,自觉治奢”(2分)
34、无乱收费现象:(1分)
四、考核程序与等次结果
1、程序:①本人述职,②填写《考核情况登记表》,③量化评估。④写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⑤信息反馈:将考核意见和等次结果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考核组织或主管领导申请复核。
2、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原则要求
1、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等次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
第一,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或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下。
第二,受到组织诫勉的。
第三,受到行政或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
第四,民意测验群众信任票达不到60%,经考核确属政治、业务素质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的。
第五,曾免予处分但存在错误事实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湘人发[2001]169号文件精神,凡发现有赌博、吸毒行为的;或参与非法集会、聚众上访闹事的;或参与邪教活动的;或无故旷工但不足以辞退的;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在年度考核中应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凡受到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或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称职等次。受行政降级或撤销党内、行政职务处分的,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受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平时考核情况应作为年度考核时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⑴、在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
⑵、因与职务行为无关的其他错误而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⑶、涉嫌违犯党纪政纪被立案检查、调查或违法犯罪被立案侦查的。
⑷、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4、凡欠公款者不予考核定级。
六、考核办法
1、采取听(述职报告)、看(教案、作业、笔记)、访(教职工、学生、家长等)、评(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综合评价)、比(上下左右比较)等方式。
2、德、能、勤、绩、廉的分率:德(主要政治素质及工作表现)占15%;能(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占30%;勤(工作态度及出勤情况)占10%;绩(工作成绩及获奖情况)占42%;廉(廉洁自律)占3%。
七、时间安排
1、2005年元月4日进行考核动员。
2、2005年元月5、6、7日分组述职。
3、2005年元月10日至2005年元月15日具体考核。
4、2005年元月18~20日综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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