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身成仁”与“舍生取义”,则应是尽己之“忠”的最高形式。正因为“事君”是一件需要随时奉献自己生命的事,从另一角度说,也就是“伴君如伴虎”,故孔子认为,此事乃“君子”之事,非“鄙夫”所能为,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论语·阳货》)此处所谓“鄙夫”者,朱子认为,即“志于富贵”者也,由于追求的是富贵,所以有患得患失之病,故其“事君”一方面可能做到“小则吮痈舐痔”,另一方面可能“大则弑父与君”(《论语章句》),这都春秋史载中常有之事。

正是因为“事君”对于主体道德有着极高的要求,所以,孔子主张从两个方面来实践“忠君之道”。一方面,“事君尽礼”(《论语·八佾》),也就是按照礼的规定来事君。按照礼来事君,首先要做到“敬其事而后其食”(《论语·卫灵公》),即把国家大事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至于个人的利益则可次之;其次应“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即不能“欺君”,但可“犯上”,也就是在忠心的基础上敢于犯颜直谏,这也是臣子的职责所在。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孔子强调“以道事君”(《论语·先进》)。“道”是孔子思想中的最高范畴,也是孔子及儒家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之所在。相对于“道”而言,“礼”只是“道”一种表现形式,因而以礼事君,总有其本身所固有的局限性。譬如所事之君是昏庸无道之君,如果为臣者一味地尽忠,则有可能助纣为虐,或者有可能成为政治的牺牲品。“愚忠”是中国古代封建政治生活中比较普遍的现象之一。但如果将此归诸于孔子的思想所致,则是与事实不符。在《论语》中,有关事君之道,我们看到更多的不是如何事君以忠,而是如何以道事君。如孔子曰:

“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

“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

“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论语·述而》)

“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论语·卫灵公》)

“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论语·公冶长》)

子谓南容:“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论语·公冶长》)

由上可知,孔子在事君问题上虽强调要“忠君”,但是,这种“忠君”并不是一种单向度的对君主的绝对服从,在“道统”与“势统”之间,孔子更倾向于维护“道统”的绝对性与崇高性,君臣之间的离合与否,主要靠二者间所尚之“道”是否相同,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也。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道”是孔子及儒家知识分子的人格独立和精神凭依所在,也是传统士子与政治权势抗衡的依据。当然,孔子的“道”并不是与“忠君”相对立的存在,毋宁说它是一种按照孔子及儒家的思想理念而设计的“忠君”方式,而在这种方式之中,为臣者的“忠”作为一种“尽己”形式当然是面向君主的,君主的权利本位与臣子的义务本位乃孔子忠君之“道”的根本要求,只是与后世的“愚忠”所不同者,在这种“君主本位”中,臣子也有着靠对“道”的掌握而来的某种相对有限的权利,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使臣以礼”意味着君主的权力行使必须按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不管这种程序或礼赋予了君主以多大的权利,但只要是必须靠程序才能拥有的权利,它都意味着一种有限权利,因而礼作为一种程序规范才可以“恶法亦法”,换言之,在周礼这样一种严格的程序要求中包含着一种程序正义的价值在内。孔子对周礼的维护不一定是站在这种程序正义的角度,因为,在孔子看来,周礼是集三代礼仪之大成者,是一种完美的政治设计,“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表明孔子对于周礼的认同还基于一种实质正义,但是不管怎样,孔子强调“君使臣以礼”,并以此作为“臣事君以忠”的条件,至少在实际上是为了维护这种程序正义的价值,当然,也是为了维护刚刚兴起的士即知识分子的独立的人格价值与社会地位。在实践上,我们看到,孔子一生出仕较晚,而且为能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而不断地周旋于诸侯列国之中,但孔子最后意识到“道之不行”这已是一种无可挽回的事实,对此,孔子甚至产生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想法(《论语·公冶长》)。但终观孔子一生,在事君问题上,基本上奉行了自己定下的“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原则,不愿意为求容于世而贬“道”以屈“势”,体现了儒家“君子”人格的独立价值。

综上所述,孔子的“为人之道”虽主要展开于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和君臣关系三个层面,但它涉及到了传统宗法社会关系的主干,是一种封建主义的伦理规范。但是,无论是家庭关系还是朋友关系,作为一种人际关系类型,是任何社会都普遍存在着的,甚至君臣关系也可以视为一种政治关系的古代版,它既可以转换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上下级关系”,也可以转换成个体与国家的关系。而孔子所讲的“为人之道”虽然有着其历史的局限性,但是其中有许多思想仍然是具有现代价值的。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孔子的“为人之道”由于受到后世封建政治的内部腐化,使得其许多具有积极意义的思想受到遮蔽或扭曲,如忠孝之道,孔子并没有后世的忠孝合一的观念,更不主张“愚忠”,而是强调一种双向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我认为,这些思想经过现代的阐释,都是可以成为构建现代信赖社会的重要思想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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