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便要摸清父母的喜好,熟悉父母的生活习惯。《论语·为政》有云:“子夏问孝,孔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者,谓顺承父母颜色乃为难。”“孔子谕子夏,服劳,先食。女谓此为孝乎?未孝也。顺承父母颜色,乃为孝。”这是说,有活便做,有食物先拿给父母吃,这都还算不上孝。孝是顺承父母的颜色,这是对父母情感的一种尊重。那么,当自己跟父母的意见发生冲突时该怎么办呢?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最终是“不违”。事实上,《论语》中对“孝”的强调,一直是从情感意义上进行说教。孝注重的是情感与精神的慰籍,而非物质的满足。“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孝”是承父母的欢心,同时落到一个“敬”字上面。
到了秦朝以后,“孝”便成为德之大本,“孝”被作为一种天经地义的纲纪要求人们遵守。《吕氏春秋·孝行览》说:“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纲纪也”,“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孝经》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到宋明理学时,“孝”更发展成为统治阶级所极力提倡的“夫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共同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统治工具。儒家认为,“孝”既是个人修养的出发点,更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前提。它既可以巩固封建的宗法血缘关系,也有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因而,“孝”既是儒家伦理思想体系中的最重要范畴之一,也是沉淀于我国民族心理之中的、对我国封建社会产生广泛、深远影响的重要意识形态之一。

信是儒学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与仁、义、礼、智并称为“五常”或“五德”。“信”字拆开来即为人言,是指人要言行如一,诚实无欺。其文化含义为:诚实,真实;守信,讲信用;信任,相信;自信,有信心。作为人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和做人的伦理规范原则,“信”在儒学精神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论语·为政》里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是说做人如果没有信用,那么任何事也做不成。在这里可以看出,孔子认为,信是人所应该具备的一种最基本的品质。信也是儒家学者进行道德修养以完善人格,提高自身境界时所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在《论语·阳货》里,“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孔子认为如果在自己的言行中以恭、宽、信、敏、惠为原则,那么就可以达到仁这样的最高精神境界了。在《国语·周语上》有“礼所以观忠、仁、义也,……信所以守也。”在这里礼是使忠、仁、义这样一些内在道德准则都得以表现的外部手段,而信则是使这些内在准则能够保持的外部规范。“敬事而信”(《学而》)指一种做事认真谨慎而有信用的态度,“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大学》),则是指一种普遍遵循的行为原则。《论语·学而》里有“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信在这里被当作交友的基本原则,到了汉代,“与国人交,止于信”,这种原则在《大学》中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普通的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中,事实上,信这种原则也一直延续到了现代人与人的交往之中。
“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子路》),是说如果君王不失信于民,那么百姓也不会不尽自己的本分。在这里,信被置于政治范畴之中,信是巩固统治、稳定社会、使百姓尽心的关键。荀子在评及春秋五霸夺取霸主的原因时说“信立而霸”,即是说君主在内政及外交上恪守“信”的原则便能获取霸主的地位。反之,若“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矣”,统治者没有道德规范来约束,百姓不遵守法律制度,朝廷施政不遵循道义,工匠做活不信守行业标准,官员做事违背义理,百姓做事违背法律标线,那么这样的国家还能够存活而不灭亡,真实太侥幸了。由此可见信在政治上的重要作用。
孟子首次将“信”归入五种人伦关系准则之中,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伦中,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属于家庭内部的伦理关系准则;君臣有义,朋友有信,则属于社会关系的伦理关系准则。而君臣有义系君与臣个体之间的政治交往关系。惟独朋友有信是没有特定对象、面向大众进行社会交往的伦理关系准则。另外,孟子还说:“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在这段论述中,孟子不仅将道德人格推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也把属于“天爵”的信伦理推上了最高道德规范的高度。汉代董仲舒跟进一步将“信”合入了孟子所提出的“四德”之中而并称为“五常”,使其在传统伦理道德中的重要性又提升了一步。

义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繁体“義”字由“我”与表善祥之意的“羊”组成,其字深含人性本善之意,这正说明了“义”乃与生俱有的德行。义的根本含义是指符合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的行为。《礼记》有云:“夫义者所以济志也,诸德之发也”,《左传》则说:“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但凡做任何事情,都要分清是非善恶,晓明利害关系,不以私利为出发点,就是行义。行为端正,处处公道,不做私弊,就是义行。
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卫灵公》),这表明在孔子看来,义不仅是理想人格即君子所应该具有的重要品质,同时也是人生所追求的一种精神境界。除了在人格上的表现外,义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它对“勇”的影响,“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阳货》),义在这里左右着勇的善恶,“勇”这种品质只有符合“义”的行为准则是才是善的,否则只会给社会带来混乱。再比如它对国家统治者行为准则的影响,“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作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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