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作要“行之以忠”(《颜渊》),对朋友要“忠焉,能勿诲乎”(《宪问》)。这里所说的忠,都包含着诚恳老实、真心真意、积极为人的意思。孔子对“忠”的具体含义并未作多的阐发,曾子将其释之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同时,“忠”反映在处理君臣关系上,则具体化为“忠君”。在《论语·八佾》里面,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在这里主要仍是伦理问题,但此时已经包含了政治的成分在里面。 孔子所提倡的“忠君”并非岳飞那种“精忠报国”的“愚忠”,孔子的忠,作为对臣民的规范是相对的,他的“事君尽礼”,“臣事君以忠”,是以“君使臣以礼”为条件的,否则臣便应当“勿欺也,而犯之”,意即表明自己的政见,纠正、阻止君主的错误,甚至推翻他。其后孟子就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当君使臣不以礼的时候,臣事君就不必忠,可以藐视之,如同对待国人即普通百姓,亦可视为寇仇,随时准备推翻他的统治,或者杀了他,而这样并非“弑君”,而只是“弑一夫”。 在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国”事实上是“家”的扩展体,而子对父的孝便被推衍成为君对臣的忠,从《论语》到《孝经》,“孝”的观念政治化而成为“忠”的观念的合法性基础。正是由于其对加强统治具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秦汉建立了中央统治集权制度以后,“忠孝”便成为了整个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道德。为与《孝经》相对应,后儒补撰了《忠经》。《忠经》题“后汉南郡太守马融撰”,据朱一新考证,《忠经》应为唐代马融所撰,并非后汉马融。它概括了汉唐时代的“忠”的思想。“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忠就是“一其心”,一种志向、一种心思,就是专心为一个主子效劳。 汉唐时代的统治者包括儒家学人将忠君地位摆在了孝亲之上,对“忠”的释意与孔子的观点相背离。在《忠经》中提出了“奉君忘身,殉国忘家”以及“苟利社稷,则不顾其身”的说法。强调“君权神授”,“君权神圣不可侵犯”,君有绝对权力控制着臣民的生、杀、予、夺。后世的封建王朝里面,忠臣殉国似乎成为了普遍公式,臣受命任官,便是承受了浩荡皇恩,由此,即便是皇帝昏庸无道,做忠臣的也要竭力维护早已腐朽的政权,甚至以身殉国,报效皇恩。而此时这些所谓“忠”事实上已成为了一种“桀犬吠尧”的做法,早已偏离了先秦儒家“从道不从君”的原则。
孝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孝”字拆开看,上为老,下为子,上一代跟下一代融为一体,称之为孝。其义为养亲、事亲、敬亲和尊亲,主张以敬重、顺从作为子女对待父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孔子认为,“孝”即是养亲,“敬”是人性有别于动物的标志,“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从人类社会的进步来说,继承父母各方面的经验,并加以创新、发展,在孔子看来是更为重要的,所以他赞扬“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他解释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中庸》)。“善继人之志”,是他对周武王在政治上继承其父文王之志,推翻殷纣暴政的赞赏和评价;“善述人之事”,是他对周公承袭其父文王、兄武王的“政绩”,制订《周礼》的赞赏和评价,这都表明孔子言孝以推进社会政治发展的基本观点。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孝就是要人们在“继志”、“述事”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前人的斗争经验,推动社会进步。 《论语》中虽然多次提到“孝”,但“孝”具体该如何来定义?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了其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回答了他的学生对此的提问。宰我曾对“三年之丧”提出疑问,认为三年之丧导致礼坏乐崩。孔子反问他,在父母之丧三年内,“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在先秦,“父母之丧,既殡,食粥,粗衰。既葬,疏食,水饮,受之以布”,“无食稻、衣锦之理”。)而宰我回答:“安”,孔子说:“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阳货》),这就是说,君子三年之丧的“礼”是出于其“情”的一种真实流露,孔子认为“孝”只要做到让自己安心,就可以了。 “孝”便要摸清父母的喜好,熟悉父母的生活习惯。《论语·为政》有云:“子夏问孝,孔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者,谓顺承父母颜色乃为难。”“孔子谕子夏,服劳,先食。女谓此为孝乎?未孝也。顺承父母颜色,乃为孝。”这是说,有活便做,有食物先拿给父母吃,这都还算不上孝。孝是顺承父母的颜色,这是对父母情感的一种尊重。那么,当自己跟父母的意见发生冲突时该怎么办呢?孔子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最终是“不违”。事实上,《论语》中对“孝”的强调,一直是从情感意义上进行说教。孝注重的是情感与精神的慰籍,而非物质的满足。“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孝”是承父母的欢心,同时落到一个“敬”字上面。 到了秦朝以后,“孝”便成为德之大本,“孝”被作为一种天经地义的纲纪要求人们遵守。《吕氏春秋·孝行览》说:“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而万事之纲纪也”,“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孝经》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到宋明理学时,“孝”更发展成为统治阶级所极力提倡的“夫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共同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统治工具。儒家认为,“孝”既是个人修养的出发点,更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本前提。它既可以巩固封建的宗法血缘关系,也有利于封建统治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因而,“孝”既是儒家伦理思想体系中的最重要范畴之一,也是沉淀于我国民族心理之中的、对我国封建社会产生广泛、深远影响的重要意识形态之一。 信
信是儒学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与仁、义、礼、智并称为“五常”或“五德”。“信”字拆开来即为人言,是指人要言行如一,诚实无欺。其文化含义为:诚实,真实;守信,讲信用;信任,相信;自信,有信心。作为人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和做人的伦理规范原则,“信”在儒学精神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论语·为政》里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是说做人如果没有信用,那么任何事也做不成。在这里可以看出,孔子认为,信是人所应该具备的一种最基本的品质。信也是儒家学者进行道德修养以完善人格,提高自身境界时所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在《论语·阳货》里,“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孔子认为如果在自己的言行中以恭、宽、信、敏、惠为原则,那么就可以达到仁这样的最高精神境界了。在《国语·周语上》有“礼所以观忠、仁、义也,……信所以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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