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和颜悦色是很容易的,但要做到时时事事都和颜悦色是很难的。人生活在社会上,难免有不顺心的时候,难免会将不顺心的表情写在脸上,难免不被父母读出来,所以孔子才说色难,只有对父母心存爱敬才能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保持和颜悦色。
《论语》中有一章孔子谈到了孝与政治的关系: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为政》)
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虽然没有做官,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了社会风气也是参与了政治。而身在政界的官员更应该带头行孝,发挥表率作用。季康子问如何使人民尽心竭力,孔子告诉他“孝慈则忠”,统治者孝敬父母慈爱幼小,人民自然就会尽心竭力。
孔子谈孝的语言虽然不多,但对如何行孝却谈的非常具体,非常全面,行孝必须合乎礼法,必须心存敬爱,必须和颜悦色,行事做人必须不让父母担忧,通过自己的孝行影响社会,改善社会风气。在孔子的影响下,弟子曾参将孝提高到“仁之本”的高度,汉代以来,历代王朝也都以孝治天下,应该说孝和睦了家庭,安定了社会,对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进步的作用。
忠是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其既属伦理范畴,也属政治范畴。
在先秦时期,忠多归为伦理范畴。在伦理上,忠是指真诚待人,诚实负责和竭心尽力的态度,是“尽己”“为人”的由内向外的道德情操和高尚行为,同时也是保证人与人之间进行正常交往所必须遵从的行为准则。《论语·学而》中“为人谋而不忠乎?”,强调要“与人忠”(《子路》),对人要“忠告”(《颜渊》)“忠诲”(《宪问》),对工作要“行之以忠”(《颜渊》),对朋友要“忠焉,能勿诲乎”(《宪问》)。这里所说的忠,都包含着诚恳老实、真心真意、积极为人的意思。孔子对“忠”的具体含义并未作多的阐发,曾子将其释之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同时,“忠”反映在处理君臣关系上,则具体化为“忠君”。在《论语·八佾》里面,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在这里主要仍是伦理问题,但此时已经包含了政治的成分在里面。
孔子所提倡的“忠君”并非岳飞那种“精忠报国”的“愚忠”,孔子的忠,作为对臣民的规范是相对的,他的“事君尽礼”,“臣事君以忠”,是以“君使臣以礼”为条件的,否则臣便应当“勿欺也,而犯之”,意即表明自己的政见,纠正、阻止君主的错误,甚至推翻他。其后孟子就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当君使臣不以礼的时候,臣事君就不必忠,可以藐视之,如同对待国人即普通百姓,亦可视为寇仇,随时准备推翻他的统治,或者杀了他,而这样并非“弑君”,而只是“弑一夫”。
在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国”事实上是“家”的扩展体,而子对父的孝便被推衍成为君对臣的忠,从《论语》到《孝经》,“孝”的观念政治化而成为“忠”的观念的合法性基础。正是由于其对加强统治具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秦汉建立了中央统治集权制度以后,“忠孝”便成为了整个封建社会最重要的道德。为与《孝经》相对应,后儒补撰了《忠经》。《忠经》题“后汉南郡太守马融撰”,据朱一新考证,《忠经》应为唐代马融所撰,并非后汉马融。它概括了汉唐时代的“忠”的思想。“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忠就是“一其心”,一种志向、一种心思,就是专心为一个主子效劳。
汉唐时代的统治者包括儒家学人将忠君地位摆在了孝亲之上,对“忠”的释意与孔子的观点相背离。在《忠经》中提出了“奉君忘身,殉国忘家”以及“苟利社稷,则不顾其身”的说法。强调“君权神授”,“君权神圣不可侵犯”,君有绝对权力控制着臣民的生、杀、予、夺。后世的封建王朝里面,忠臣殉国似乎成为了普遍公式,臣受命任官,便是承受了浩荡皇恩,由此,即便是皇帝昏庸无道,做忠臣的也要竭力维护早已腐朽的政权,甚至以身殉国,报效皇恩。而此时这些所谓“忠”事实上已成为了一种“桀犬吠尧”的做法,早已偏离了先秦儒家“从道不从君”的原则。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范畴。“孝”字拆开看,上为老,下为子,上一代跟下一代融为一体,称之为孝。其义为养亲、事亲、敬亲和尊亲,主张以敬重、顺从作为子女对待父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孔子认为,“孝”即是养亲,“敬”是人性有别于动物的标志,“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从人类社会的进步来说,继承父母各方面的经验,并加以创新、发展,在孔子看来是更为重要的,所以他赞扬“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他解释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中庸》)。“善继人之志”,是他对周武王在政治上继承其父文王之志,推翻殷纣暴政的赞赏和评价;“善述人之事”,是他对周公承袭其父文王、兄武王的“政绩”,制订《周礼》的赞赏和评价,这都表明孔子言孝以推进社会政治发展的基本观点。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孝就是要人们在“继志”、“述事”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前人的斗争经验,推动社会进步。
《论语》中虽然多次提到“孝”,但“孝”具体该如何来定义?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了其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回答了他的学生对此的提问。宰我曾对“三年之丧”提出疑问,认为三年之丧导致礼坏乐崩。孔子反问他,在父母之丧三年内,“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在先秦,“父母之丧,既殡,食粥,粗衰。既葬,疏食,水饮,受之以布”,“无食稻、衣锦之理”。)而宰我回答:“安”,孔子说:“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阳货》),这就是说,君子三年之丧的“礼”是出于其“情”的一种真实流露,孔子认为“孝”只要做到让自己安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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