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老师:[规章制度] 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基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扎实推进课程改革,根据《南安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按照“在其位谋其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南安市九都中心小学岗位职责要求》。 一、校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3、建立健全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 4、确立科研兴校办学理念,构建完善校本教研制度,扎实推进课程改革 工作; 5、重视教师政治素养和学历层次的提高,全面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 6、重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安全意识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7、搞好舆论宣传,加强多方联系,提高政府和群众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程度; 8、积极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提高办学效益; 9、组织好后勤事务工作,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 10、增强民主意识,实行人本管理,推行校务公开,构建和谐学校。 二、教导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计划,总结和推广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经验; 2、全面实施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人员,督促教师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功课; 3、制定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转; 4、指导教研组开展课题研究和日常教研工作,组织教师参加每周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5、制定学校各配套室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对各种教学资料的管理,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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