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我哥他们要是知道那八十块钱闹腾得我走到这一步,非得笑折了裤腰带不可。
走出看台的大门,门前的空场上,停着一排排蓝白色相间的三轮摩托警车。不少人围在四周看热闹。
“让开!让开!……”三四个民警拥着一个老头儿走过来,让他坐进挎斗里。
“突突……突突……”摩托车发动了,警笛“呜呜”叫起来,车子从人们闪避开的通路中间冲出去。
“让开!让开……”又有一个爷们儿被警察们拥了过来。
“哥们儿,都犯了什么事儿了?”我拍了拍一个看热闹的小哥们儿的肩膀。
“哪儿的话!这是中奖的。护送着领奖去!”
“哦——上哪儿?”
“不知道。”
“突突……突突……”摩托车又发动了。警灯又“呜呜”地转起来。
你没见着这辆警车里坐的这位哪,眼睛都有点儿发直了。哪像是去领奖呀,说是去蹲大狱也有人信。
在体育场的栅栏墙外面,我捡了一本书。这书大概挺有意思,《希特勒和爱娃》。这是很偶然地往那边看了一眼,发现在一株株塔松的后面,栅栏墙的水刷石基座上,摆着这本书的。和这本书并排放着的,是一张报纸。看来,它们分别给两个人垫了屁股。翻开《希特勒和爱娃》的第一页,书的主人庄严地写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高尔基”。兔崽子这辈子大概也没吃过几个“面包”,不然干吗对这块“面包”这么认真。不过,我猜后来他扑在他的小妞儿身上,又“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了,结果,这块“面包”就顾不得了。
我站在塔松的树荫里翻了翻这本书,写得确实有点儿意思。我忽然觉得丢书的傻小子把那句话写在扉页上也挺好。小光棍儿们翻几页,弄不好还真得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呢。除了高尔基会把鼻子气歪了以外,一切都挺合适。
我把书夹在胳肢窝儿里,到停在体育场外的一辆平板三轮车前,从那个穿着脏大褂的老娘儿们那儿买了四两肉包子。说来也真他妈惨,开始我还没敢买,站在旁边看。看好几个人先买了,算计出这玩意儿是一块八一斤,这才从剩下的八毛五分钱里拿出了七毛二。老娘儿们见我没粮票,又加收了我八分钱。现在我他娘的可就剩五分钱啦。
我一边往前遛达,一边吃着带有一股烂大葱味儿的肉包子。这叫什么“猪肉包子”呀,那老娘儿们不知从哪儿捡了点烂葱叶儿,剁巴剁巴就给包进去了。不过这倒给了我一个主意。我们柳家铺菜站外面,烂大葱、蔫菠菜的多啦,我要是还想折腾折腾老爷子,办法倒有的是。扛两筐回家,剁吧!总编的儿子这回可要给老爷子争气啦,“第三产业”嘛,“广开就业门路”嘛。我会不会真的这么干得再说了,想到我还能有好多这样的招儿,想让我们家客厅里四散着烂葱味儿,它就肯定有烂葱味儿,想让它散鱼腥味儿,它也肯定有鱼腥味儿,这又让我开心起来。
走到体育场南侧的栅栏墙边上,我发现这地方不错,树荫挺密挺浓,行道树外的马路上,来往的车辆也不多,还真是个看书的舒坦地方。我在栅栏墙的基座上坐下来。不是还想找个地方打发这一下午吗?就这儿得嘞!
东翻西翻,看完了这本《希特勒和爱娃》,太阳已经西沉了。我只好回家。
我拿最后的五分钱钢镚儿买了一张车票。上车前我还犹豫了一下,因为我知道靠五分钱的车票顶多也就能坐到东单,我想这还不如干脆不买。过去我们班那些小子们净跟我吹,说他们都是“百日蹭车无事故”的“标兵”。我从来也没敢试一回,真他娘的让人逮住,那可太现眼啦。这回,没辙了,咱们也尝尝蹭车的滋味儿吧。可是一上车,我还是乖乖儿地把最后一枚钢镚儿掏了出来。这辆110路无轨大概是从东大桥发的车,我上车的时候,车上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漂亮的售票小妞儿还看了我几眼,不知为什么,这不仅使我打消了蹭车的念头,而且我都有点儿遗憾没有足够的一毛五分钱递到她的面前啦。接过她递来的车票,我甚至还沉下了嗓子,假模假式地说了一声“谢谢”。我猜这大概都是那本书《希特勒和爱娃》闹的。车到东单,我又规规矩矩地下了车,一站也没敢多“蹭”,尽管这儿离柳家铺还他娘的远着哪!
如果不是遇上了李薇,说不定我会一路遛遛达达,看着街景走回家去了,也说不定我会等一趟挤满人的车,“蹭”回去。可就当我在站牌下转悠,拿不定主意的时候,李薇来了。
“卢森!”她拎着黑色的琴盒,从一辆刚刚进站的电车上跳下来,“我可有半年没见着你啦。”
李薇比我大四岁,她爸爸过去是我们家老爷子的顶头上司。听说最近她结婚了。
“你忙啊。”我说。
“我真的忙。”
“我也没说你假忙啊。”
“你真贫。”她笑起来,“结婚能花几天呀,前前后后,也就是一个星期。我天天晚上得去演出,一散场就半夜啦。”
我挺爱看李薇的笑。她笑起来主要是眼睛好看。她一笑,眼睛就亮。她还特爱在我面前笑。“卢森,我可真爱听你胡说八道。”她笑出眼泪以后,总爱说这么一句。她考上音乐学院之前,老到我们家来玩。我妈妈有一把特棒的意大利小提琴,是我外公传给她的。“阿姨,拉您这把琴可真过瘾。”她也总爱说这么一句。老太太说过,几乎想认她做干女儿了,还想把小提琴送给她。可后来怕我姨和我舅舅不高兴,只好算了。每次到我家,她肯定要求老太太拿出那把提琴给她拉一拉。我才不管什么梅纽因不梅纽因呢,我只是觉得她拉得好,拉得挺棒,好几回听得我莫名其妙地流下了泪水,那时候我才十五六岁。我挺盼着老太太认她做干女儿,甚至觉得我哥要是和她结婚才合适呢。当然这都是傻小子的想法,现在才明白,这真是个混帐念头,她要是嫁给我哥,算是把她给糟蹋啦。
“怎么,又是去演出吗?”我指了指她手里的提琴盒。如果在以前,我应该叫她“李薇姐姐”的。不知为什么,半年不见,有点儿叫不出口了。
“演出。”她点了点头。
“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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