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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 (电教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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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集中在一起放牧,也容易引起牲畜传染病的传播,并且容易使土地载畜过多,草料不足,使得牲畜营养不良;而不同牲畜杂养,也不利于改良畜种。总之,这种土地制度有很多弊端。特别是对那些土地多的人不利。当时,除耕地之外,还有草地、荒地和林地等组成的公共用地,虽然法律上领主对公共用地有所有权,但习惯上农民在公共用地上享有传统的权利,如可以在公共用地上拾柴、放养家畜、家禽等等。西欧封建等级制度 8世纪初,法兰克人受到阿拉伯人进攻的威胁。由于法兰克军队是自由农民组成的,需自备马匹、武器和半年粮食,而社会封建化日益发展,农民更难以负担包括垂至膝盖的铁制网状锁子甲、头盔、铁制手掌套、长矛和剑在内的骑兵装备,国库也没有充足的经费来装备大量的军队,兵源枯竭。查理·马特改变了无条件分赠土地的制度,把一部分叛乱贵族和教会的土地作为采邑,连同耕种土地的农民,分封给前线的将领、统治边远省份和镇压部落反叛的官员们,以服骑兵役为条件,供其终身享用,不得世袭。这种采邑制建立起封者和受封者之间的从属关系。后来,国王以下的封建主也把土地当作采邑分封出去,逐层分封的结果,形成以国王或皇帝为首,贵族依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之次序互为主从的封建等级制度,等级越低,人数越多。小封建主从大封建主接受封地,要履行隆重的“敕封式”,他要跪在领主膝下,把握着的双手放在领主手掌中,宣誓:“我的主人啊!臣下乃是我主的仆人,领有采邑的家臣。臣下愿竭忠尽智,不顾生死,一生侍奉我的主人。”然后,领主将一面旗帜,一根木杖,一张契据,或只是一小撮泥土、一小根树枝授给这个附庸。附庸每年必须服兵役约40天,必须为领主作战,在领主被俘需要赎金或有其他需要时,提供钱财。领主要保护附庸不受侵害,解决附庸之间的争讼。在西欧大陆,这种主从关系只存在于直接建立分封、受封关系的领主和附庸之间。国王是最大的封建主,权力也只限于自己领地内,甚至无权管辖一个不直接隶属于他的小封建主。各级封建主拥有大小不同的封地和数量不等的庄园、农奴、武装,形成“封建金字塔”,压在广大农奴身上。当时,土地所有权属于封建主,农奴对份地有较稳定的使用权,可以世代相传,农奴还有归个人所有的宅院地和菜地。农奴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农具、家庭手工工具、运输工具和渔猎工具等)、耕畜、家畜和家禽。农奴在人身和法律上都依附于领主,但经领主同意可以结婚,可以向法庭起诉,农奴虽可以被领主买卖、转赠,但不能任意杀死。因此,比奴隶有较高的劳动愿望和兴趣。插图《西欧封建等级制度示意图》形象地说明了西欧封建社会的具体情况。 西欧封建庄园 9~13世纪是封建庄园的兴盛时期。9世纪起,一种封建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农奴劳役制庄园开始在西欧流行。典型的庄园采用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这就决定了庄园的土地被划分成领主自营地和农奴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主要由服劳役的封建依附农民耕种,这些农民中有不少是农奴。封建主派管家监督农奴耕种,并在庄园上修建仓库、马厩等,备有耕畜和一些农具。自营地上的收获全归封建主,农奴靠耕种自己的份地维持生活。农奴份地的所有权也归封建主,农奴的子弟在继承份地时要向封建主交纳继承金。庄园有时是一个村子,但二者也经常是不一致的。庄园的耕地呈条田状插花分布,领主自营地、农奴份地互相交错在一起,所以实行强迫轮种。耕地播种后、收割前用栅栏围起,收割以后成为公用牧场。9世纪的王室庄园和大修道院的庄园面积较大,有的占地几千公顷。9世纪以后的庄园一般都比较小。典型的庄园主要集中在法国中部和英格兰,这些地区并非到处是庄园,西欧其他地区典型的庄园较少。庄园以外的农民也多是封建依附农民,但所受的剥削不同于服沉重劳役的农奴,一般以交纳实物租、货币租为主。 在经济上,农奴和其他封建农民一样,是一个独立的小生产者。他领有份地,使用自己的生产工具耕作,他有独立的经济,有财产,有家庭。农奴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必须在庄园上为领主耕种自营地,而领主自营地的经营不仅以拥有独立经营的农奴作为劳动力,而且完全以封建主的需求来安排生产,农奴没有什么自主权。在封建庄园盛行的地区,劳役是农奴的主要负担。这时封建主的贪欲表现为追求增加农奴的服劳役天数上,而农奴则反对增加劳役。一般来说,农奴劳役的天数总是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一方面要保证领主自营地的经营,另一方面又不能过分妨碍农奴耕种自己的份地。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劳役的数量往往以惯例的形式加以固定,比如定为每周三天或每月三天等,农忙时再临时增加。 中世纪西欧城市兴起 罗马帝国时期,西欧有许多城市,由于长期战乱遭到破坏。封建社会初期,西欧社会经济是典型的自然经济。经过几百年的生产实践,铁农具替代了木农具,耕种方法改善,农产量增加。由于农业发展的需要,金属加工、冶金、毛纺织等手工业部门繁盛起来。生产的发展要求手工业者把时间完全用于生产,并生产出更多的产品,接受定货,手工业者开始集中在靠近消费者或销售条件优越的地方,如港湾、渡口、交叉路口、行政中心、城堡寺院附近,这些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形成新的城市。罗马时期留下的城市也活跃起来。11世纪西欧城市普遍兴起,发展最快的是意大利和法兰西南部。那里既有西罗马帝国的手工业和商业基础,又适于同拜占廷帝国以及东方维持政治、经济上的联系,城市容易发展。意大利的城市以威尼斯、热那亚(从事国际贸易)、佛罗伦萨(生产和经营特种专业产品)等最为重要。法国南部的城市有马赛、阿尔勒、纳尔榜等。稍后,在靠近北海岸、莱茵河、多瑙河沿岸,出现了布鲁日、根特、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科伦、斯特拉斯堡等城市。在英国有伦敦、牛津、诺丁汉等。法国首都巴黎也发展为沟通国内外的重要港口,逐渐成为全国的经济中心。封建时代的西欧城市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工商业中心和政治文化中心。封建政权分散,城市都坐落在封建领地上,国王和封建主可以根据领主权对城市居民进行剥削。如果居民的身份是农奴,还可以要求他们履行农奴义务。城市居民这种低下的地位,不利于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所以许多城市用金钱向封建主赎买自由,建立自由城市。居民摆脱农奴身份,不再向领主负担劳役而改交固定的货币地租,并组成城市法庭,审理较小的案件。封建主的特权受到严格限制,城市每年按固定数额向封建主纳税,后者不得再随意设置关卡、不得收市场税、不能有专卖权,也不得欠债不还。有的城市进而得以自己选举市政官员,以城市居民组成的市议会为市政机关,拥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权,成为自治城市。城市取得自由或自治,一般以赎买为手段,也有极少数居民不得不以武力来争取自由。1112年的法国琅城起义就是一个例子。 城市的自由和自治一般以封建主或国王颁发的特许证书为凭据。即使是自治城市,在政治上也不能完全摆脱封建主和国王的统治。王权强大以后,政治上趋向统一,城市的自治权都被收回。城市有时还被看成是充当封臣的一个集体,要为封君服军役并履行封臣的其他义务。在城市的印章上镌刻着身着盔甲、骑马执矛的市长形象,使他看起来像一名骑士。封建时代的西欧有“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一谚语,说的是农奴在自由城市住满一年零一天就可以按照惯例取得自由身份。但这不能理解为城市是封建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的对立物。城市同封建主的斗争,只是为了在封建社会内部争取一个较好的地位。在英法王权强化的过程中,城市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国王给封建领主土地上的城市颁发特许证书,既削弱了割据势力,又得到了城市的拥护,把持市政的城市贵族一般都支持国王。 英、法中央集权国家建立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以武力进入伦敦加冕为英国国王,而他仍以法国国王附庸的身份在法国享有大片领地。因此,英、法两国为争夺大陆领地长期存在着矛盾。这一矛盾与两国的经济发展、王权加强、王位继承等矛盾交织在一起,终于酿成百年战争(1337~1453年),两国都遭受严重损失。但是法国收复境内的英王领地(只有加来港除外),战后经济恢复、发展,以巴黎为中心的国内市场开始形成,法王路易十一(1461~1483年在位)粉碎了勃艮第公爵等大封建主的阴谋活动,合并了他们的领地,基本完成统一。他鼓励工商业发展,财力充足,奠定了君主专制统治。英国约克公爵家族和兰开斯特公爵家族为争夺王权,进行了30年混战,因这两个家族分别以白、红玫瑰为纹章,史称红白玫瑰战争。1485年兰开斯特家族的旁支亨利·都铎最后取得胜利,由于混战中旧贵族大多消灭,亨利在新贵族支持下,建立中央集权制度。 德意志、意大利的四分五裂 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936~973年在位)出兵意大利,侵占北部伦巴底地区。962年又因以武力帮助教皇巩固地位,被加冕称帝。习惯上称这个始于962年的帝国为神圣罗马帝国。实际上正如伏尔泰所说“既非神圣,又非罗马,更非帝国”。没有全国的经济中心和统一的国内市场,也不存在统一的政治机构,帝国境内7大选侯、10多个大诸侯、200多个中小诸侯独立合法化。1806年帝国被拿破仑解散。意大利北部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在10~12世纪发展为城市共和国。它们为了争夺海外市场和内部领土,彼此经常争战。教皇领地为保持永远独立,利用一切手段阻碍统一。西西里和意大利南部,曾先后处于来自北欧的诺曼(“诺曼人”意为北方人,指丹麦人和挪威人。)封建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法国封建主统治之下,后来又被西班牙统治。 查理·马特 查理·马特(688—741)出生于法兰克王国贵族家庭,他的父亲是法兰克王国宫相赫里斯塔尔·丕平。18世纪上半期,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大量自由农民破产,地方割据势力日益强大,法兰克王国的王权衰落。这样,以前只是王室财产总管的宫相,开始插手国家政务,成为实际上的政府首脑。在争夺宫相的过程中,奥斯特拉西亚、纽斯特里亚和勃艮等三个地方的贵族都推出了自己的宫相候选人,最后,奥斯特拉西亚推选的赫里斯塔尔·丕平得到宫相职位,而且是王国唯一的宫相。赫里斯塔尔·丕平死后,争夺宫相职位的战争立即展开,查理·马特在奥斯特拉西亚贵族的支持下,打败了其他竞争者的军队,于715年继任为宫相。查理·马特上台后,各地贵族的叛乱仍然不断,而当时东方的阿拉伯帝国势力日益壮大,对法兰克王国形成了严重威胁。面对内忧外患的形势,查理·马特依靠奥斯特拉西亚自由农民组成的军队,平定了各地的叛乱,重新统一了纽斯特里亚、勃艮第和阿奎丹等地。在此期间,查理·马特建立了一支强大的骑兵,732年,依靠这支骑兵,查理·马特打败了入侵的阿拉伯人,收复了被占领土。从此,查理声名大振,被称为查理·马特(“马特”的意思是锤子)。查理·马特不仅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还是卓越的政治家,为了改变法兰克王国的面貌,他采取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他废除了无条件分赠土地的制度,推行采邑制。他把从叛乱贵族那里没收来的土地和一些教会的土地分赠给贵族,但他们必须要为国王服兵役,要履行臣民的义务,宣誓效忠;同时,采邑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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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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