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一、内江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安排,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9]35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1]30号)文件,安排部署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内江市资中县和威远县已先后于2009年和2010年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范围。今年7月隆昌县、东兴区又被纳入试点范围。开展新农保试点的4个县(区)于今年7月同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今年市中区的农村老年低保人员也优先纳入新农保范围。
二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
三、 个人缴费有哪些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 、 养老金待遇有多少 ?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五 、 政府对参保人员有什么补贴政策 ?
对选择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35元;对选择400元档次的,政府补贴4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70元。政府补贴记入个人账户。
六、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处理?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七 、 对重度残疾人有什么优惠政策 ?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年·人的养老保险费。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