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至
杜甫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注释 】 1.舍:指成都浣花溪畔的草堂。 2.这句说言外之意是说交游冷落,很少有客人来访,即门可罗雀之意。 3.缘:因为。蓬门,即柴门。 4.飧:熟食、菜肴。兼味,各种味道的菜食。 5.旧醅:醅是未经过滤的酒。旧醅,隔年的酒。 6.这二句说,如果客人愿意的话,就把邻居老翁喊过来一起痛痛快快地喝一场。 【译文】
草堂前前后后都是春水,溪水满溢,每天只看见一群群的白鸥游浮在水面上。
庭院中的花间小路没有因为来客而打扫,简陋的大门今天才为您打开。
因为离集市太远,盘中的熟食、菜肴并不丰盛,因为家贫杯中只有未过滤的旧酿酒。
(征询客人意见)是否愿意叫邻居老翁过来共饮,隔着篱笆呼叫老翁,一起干尽杯中酒。
【鉴赏】
这首诗大约作于上元二年(761)春天。诗题下原注:"喜崔明府相过。"明府,是唐人对县令的尊称,相过,就是来访。崔明府的具体情况不详,杜甫母亲姓崔,这位客人可能是他的母姓亲戚。这首诗就是写杜甫接待客人的欢乐场景。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不过这两句又有"兴"的意味:用"春水"、"群鸥"意象,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它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不同。
这首诗是在成都草堂落成后写的。全诗洋溢着浓郁的生活气息,流露诗人诚朴恬淡的情怀和好客的心境。诗好在自大然浑成,一线相接,如话家常。 《客至》是杜甫为其好友的来访而作的一首诗。第一、二句是写景,描写他住在成都市的寓所,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杜甫草堂的周围的景色。“舍南舍北皆春水”写出了草堂四周浓浓的春意,表现的是“喜”,而“但见群鸥日日来”是写其生活的隐逸,“但”字又暗示着他觉得生活过于单调而感寂寞。这句的先扬后抑为后面客至之喜作了铺垫。第三、四句就写到“客至”了。“不曾”和“始”既写出了作者因少有客来的寂寞,又写出了因好友来访的喜悦。而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人的友情是十分深厚的。作者不曾因为客来扫过庭院中的小路,可见他并不轻易请别人来,而这位朋友一来,他马上热情接待,可见他们的关系很不一般。正因为这样不一般,作者才会如此喜悦,而这两句的“喜”又为后面的“欢”打好了基础。第五、六句就是描写待客的情景。作者因为没有好酒好菜招待好友而感到歉疚,这种现在仍被人们常用的客套话用得很真实,同时也让人知道他已尽了自己的力,而联系后文的兴奋可知客人毫不计较这些,因此可以看出这真是一对真诚相待的好朋友。这两句已经写到了欢饮,两人的友情也有所展现,但作者似乎觉得这样表现力还不够强,于是在末两句又以“邻翁”的出现把全诗推向最高潮。作者与客对饮,越喝兴致越高,最后觉得两个人喝酒对于发泄他们心中的兴奋实在是不够的,于是又把邻居请来一起热闹热闹。这种近乎于狂的喜把两人深厚的友情和久别重逢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综观全诗,作者用亲切的家常话,使作品真实、感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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