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 门 宴 司马迁 教学目的 一、了解“鸿门宴”斗争的始末,认识这一斗争的性质,正确评价有关人物。 二、了解课文中词类活用、成分省略等语言现象,掌握疑问句中代词宾语前置的语言规律,理解“因、如、举、谢、意”等五个多义词义项。 教学重点: 分析课文情节及人物形象。 教学难点 :理解“因、如、举、谢、意”等五个多义词义项,理解课文中提及的“义”。 课时安排: 四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要点:了解秦末楚汉相争的历史背景。范读课文,以求准确认读。熟读课文,理解文意。 教学步骤: 一、简介作者及《史记》导入: 司马迁(公元前145或前135~前87?)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父司马谈,汉武帝建元、元封之间任太史令,是一位具有多方面修养的学者,对司马迁后来所从事的事业都有十分明显的影响。 《史记》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历史著作。它记述了中国上自轩辕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大约三千多年的历史,共计五十余万言,分十表、八书、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一百三十篇。本纪记帝王,世家述诸侯,列传叙人臣,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 本纪——《史记》的十二本纪写从黄帝到汉武帝历朝、历代帝王的兴废和重大的政治事件(其中《秦本纪》)、《项羽本纪》稍有不同)。司马迁是把历代帝王作为历史事件的中心人物来加以论述的,同时又以他们的前后继承关系来显示历史的发展,用以统率整个历史的论述。 表——按朝代的顺序,把历史分成若干阶段,再分别按世代、年、月写成简明的大事记,也是全书叙事的联络和补充。 书——对当时社会重要的典章制度的专门论述,它们分别叙述礼仪(《礼书》)、音乐(《乐书》)、军事(《律书》)、历法(《历书》)、星象(《天官书》)、宗教(《封禅书》)、水利(《河渠书》)、经济(《平准书》)等方面的现状和发展。它们与后世的专门学科发展史有相似之处。 世家—— 除《孔子世家》和《陈涉世家》外,所记叙的是春秋战国以来各主要诸侯国和汉代所封的诸侯、勋贵的历史。其用意与“本纪”有相近之处。 列传—— 大多数列传记叙的人物非常广泛,其中有贵族、官吏、学者、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刺客、游侠、商人等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的人物。) 《史记》是我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司马迁从少年学习就接受儒家思想,但并不承认儒家的“独尊”地位。他兼融各家思想,特别是受到黄老之学的影响,加之广泛接触社会实际,以及自己不幸的遭遇,故思想上颇具唯物主义因素及批判精神和反抗精神。他在《史记》中,高度评价了陈胜、吴广起义的历史功绩,歌颂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和许多爱国的英雄人物,斥责暴君、酷吏,揭露和讽刺了当朝的开国之君和在位的皇帝。连顽固坚持儒家正统思想的班固,也称赞司马迁“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匪,其事赅,不虚美,不隐恶。” 《史记》的语言简洁通俗,生动形象,大量吸收民间口语谚语、歌谣等,既整齐严密,又疏朗自然。鲁迅先生在《汉文学史纲要》中称赞《史记》是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极准确地概括出了《史记》在历史学和文学方面的伟大成就。 二、题解与背景 课文选自《项羽本纪》。《项羽本纪》是我国古代传记文学中的一篇著名作品。作者以他的精彩的笔墨,倾注了很大的热情,成功地刻画了一个“失败英雄”项羽的形象,使其成为我国历代相传的一个典型人物。而《鸿门宴》则是《项羽本纪》中极为精彩的一节。“鸿门宴”发生在公元前206年,即陈胜起义后的第三年,是项羽、刘邦在灭秦之后争夺天下而进行的一场针锋相对的斗争。 秦元世元年(前209年)七月,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后,各地纷纷响应。楚国的旧贵族项梁与其侄项羽在会稽起义,刘邦在沛县起义,投到项梁部下。当时刘邦48岁,项羽24岁。不久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相继牺牲,“世世楚将”的项梁,采纳了范增“复立楚之后”的建议,趁机拥立老楚怀王的孙子熊心为“怀王”作为反秦的首领。后项梁与秦军章邯作战阵亡于定陶,秦将章邯得胜后移师围赵。公元前208年9月,楚怀王熊心兵分两路,令将军宋义、次将项羽率军北上救赵,命刘邦率军攻秦,并与诸将有约:“先入关者王之”。公元前206年10 月,刘邦统帅南路军先于项羽入关破咸阳,但为了“待诸侯至而定约束”,退军霸上;然而大恐失掉关中,于是派兵把守,令“无纳诸侯”。再说项羽这一路,宋义在救赵途中停止前进,安兵不动,被项羽所杀。项羽率军继续北上,渡过黄河,破釜沉舟,持三日粮,与秦军九次交战,终于在钜鹿大破秦军。不久,秦将章邯投降。项羽因惧怕章邯部下的将士不附生变,在新安将章邯部下的二十万将士坑杀。当项羽率军军队行进到函谷关时,有刘邦发军队把守,项羽的军队不能入关。项羽大怒,命当阳君攻打函谷关,项羽的军队才得以入关,屯兵新丰鸿门,沛公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派人把刘邦欲在关中称王的消息报告给项羽,项羽大怒,扬言马上要同刘邦开战。双方的矛[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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