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一位极受欢迎的当代美国诗人,一般认为他的诗歌通俗易读。但易读并不意味着易懂。他的诗歌其实蕴涵着一种意义的不确定性,亦即诗人以语汇、意象、修辞和格律等手段在诗歌中组合成一套复杂的意义系统,使得诗歌具有多重阐释的可能性。本文即以弗罗斯特诗歌《未选择的路》为例对此进行探讨。
沈阳 东北育才学校 赵洪刚 设计设想: 思考怎样能让学生理解诗歌的内涵,同时又能对自己的人生之路有所启示呢?我设计这个教授方案。 教学设计 1、教师先范读,学生自由朗读至诵读 2、引导:这首诗四节二十行,如果只留一句,你们认为应留哪句?(这种学诗的方法,学生没经历过,以往诗的每一句都是精华,每一句都要细品,此时老师竟然删诗,而且只留一句,学生颇新奇,也颇认真,组内讨论积极,各持己见,有的组成员还争执的脸红脖子粗的,很认真。实则,要想留下一句,就得对全诗有深入的认识,对内涵有独到的理解,删诗的过程就是理解、体悟诗歌的过程,这种理解、体悟是多角度的,自由的,个性的,)结果共二十行的诗,至少有十行分别被认可留下,各成一家之说。我认为初步赏析以达到目的,不是真的要得出一个答案。接着抛出第二个问题 3、引导:如果只留一个短语,你们认为应留哪一个?(学生还未平息的争执又被激化了,一句已很难取舍,一个短语更难了,学生开始重新品读原诗)结果仍使丰富的,确实每一个短语都有它要表现的意蕴。但经过同学们相互诠解,有了一个基本的认同“(未)选择的路”,此时学生读全诗的理解已较深刻,趁此抛出第三个问题(即主题或诗的内蕴) 4、引导:如果只留一个词,你们认为应留哪一个?(问题没提完,大家异口同声喊到“路”真是殊途同路,达成共识,)趁热打铁 5、引导:每人拿出一张纸,结合对本诗的理解和自己的体悟,画一条“路”,这路可是自然之路,亦可是回家之路,还可是人生只路------。画完后交流点评。我在黑板上也画了一条我理解的“路”与学生共同赏析。 6、回读原文,品味余香。 这堂课虽没有过多的背景讲解,诗文品读,然在每一个环节都着意提供一个可以多角度品读、思维,展现个性的空间,教学形式呈现出师与生的互动、生与生的互动、师生与作品的互动,尤其第五环节,我的意图在于让学生自主把诗的意蕴内化为自己的认知。
The Road Not Taken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n.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n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未选择的路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 我站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选择了另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静,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却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却未经脚印污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一1963)是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上的中学,也在达特第斯学院和哈佛大学读过一段时间。获得诗名之前,弗罗斯特时而务农,时而到中学教希腊语和拉丁语。他的第一部诗集出版于1913年。1916年后,他一直在著名学府任职,通常的身份是“住校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备受喜爱,原因之一是未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的人都看得懂。当许多诗人热衷于搞诗歌试验时,他却坚持使用日常语言,描写自己观察入微的日常事件。弗罗斯特的许多诗歌反映了他与大自然的贴近。他通过自然来表达一种象征意义,而不是什么田园式的思乡情调。《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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