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个人,我想我能,我的战友之中也有这样的人。但是,我们面临的是和美国天壤之别的新闻环境、政治环境和民主环境,在中国,如果你提交匿名新闻源,面临的不是你个人的牢狱之灾的威胁,而是整张报纸的灭顶之灾的威胁——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之下,中国的新闻人很少有坚持保护新闻源的,也就不奇怪了。如果美国政府对Miller说,好,你丫不交新闻源是不是,我懒得理你,我吊销你们纽约时报执照,让纽约时报停刊。Miller还交不交?
如果简单地斥责中国的新闻媒体没有操守,中国的新闻人不讲信用,是不公正的。又一次,我和一个外国驻京的记者吃饭,她谈起赵紫阳逝世的新闻时说,你们中国报纸没有一家敢挺身而出,没有一个记者能仗义执言,真是叫人不可思议。
说说也就罢了,言罢,这厮还耸肩、摇头、摊手、挑眉毛,实在让我气恼。
强忍被侮辱的怒火,我心平气和地问,当你的正义行为有威胁到无辜人生存的可能的时候,你还会不会做?她说,不明白你的意思。我说,打个比方,你是警察,女警察,外加英姿飒爽,一日在荒野,遇见一坏蛋,你要是不挺身而出,拔枪射击,我可以骂你懦夫,但是你遇见这个坏蛋的地点是在闹市区,人流湍急,射击可能会误伤群众,你还会毫不犹豫的拔枪怒射么?你不拔枪怒射,我能骂你是懦夫么?我要是骂你,你觉得公平么?英国就是个人主义加自由主义的荒野,你有好汉做事好汉当的客观环境,你当然可以做,你当好汉了,我佩服你。但是我佩服你不代表你有理由可以侮辱我阿。因为我生活在一人射击,殃及路人的国度,生活在一人犯事,株连九族的历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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