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我们登了一条稿件《杀人犯知难逃进京了心愿 警车载其看天安门》,下午在开编前会的时候,记者给我打电话说,北京市GONGANJU见到此稿,大发雷霆,一是他们有严格的“新闻纪律”——不许分局、派出所和干警对媒体“说三道四”,而是因为他们后怕:万一杀人犯在天安门自杀了怎办?他们之所以给我们打电话,是要我们的记者“交代”,是谁告诉记者这档子事的。记者在电话里问我:怎办?
我说,我们一直是坦白从严,抗拒从宽,坚决不说。
我们做到和Miller一样了么?Miller遇到的是牢狱之灾,我们并没有这样的威胁,假如有,我们能不能抵抗?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