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益,保证教学和其它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教师工作量以“课时”为单位进行核算。
2、教师工作量包括理论和实践教学及其它工作的工作量。
3、教师进修学习期间,不计工作量,学习成绩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4、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党、团、工会组织的集体活动不计教学工作量。
二、 教学工作及工作量的计算
1、理论教学工作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晚自习辅导等。体育包括备课、上课、组织大型体育比赛等。
2、理论教学包括旧课、重复课、新课、新开专业新课、大专函授课,工作量计算的难度系数见附件一。
3、单班课是指已讲过的单班旧课,不分课程种类;新开课是指教师初次讲授的课程,包括由于教材和大纲有大的变化全部讲稿需重新编写的已讲旧课;新开专业新课是指学校新开专业从来没有人讲授过的课程,新开专业课由学校界定。
4、组织学生看教学方面的电视片、录相及辅导,按实际观看小时数乘以0.5计算。
5、教务科安排新教师听课按实际听课时数乘以0.5计算。
三、 实践教学工作量
1、 实践教学是指实验、综合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其中实验教学包括备课、实验准备、讲解、示范、实验辅导、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等,其工作量计算的难度系数见附件二。综合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教学包括编写实习(设计)实施计划、备课、准备、指导、实习期间的讲课、辅导、批改设计文件,批改实习报告、评定学习成绩等。工作量核算按实际工作的天数(每天按6小时计)进行折算。
2、校内停课的装收音机、电视机、万用表及电子工艺等综合实习的辅导教师按0.7课时/节计算工作量,其他停课的综合实习指导(辅导)教师按0.5课时/节计算工作量;实习主持教师按1.1乘相应实习系数计算工作量。
3、停课进行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大作业,按3课时/天计算工作量。
4、实验课计算工作量的难度系数见附件二。
四、 其它工作的工作量计算
1、教研、科研活动视研究成绩和发表论文的刊物级别计算工作量。其标准为:(1)日常教研活动由教务科组织并适当计工作量,标准为每学期不超过10学时。(2)教研科研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1.2-1.8课时/千字: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0.6课时/千字。
2、新编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按0.3课时/千字计算工作量,编写补充节录教材按0.15课时/千字计算工作量,编者稿酬的不计工作量。
3、新编写教学大纲,课时数100学时以下,按2课时/份计算工作量,课时数100-200学时,按3课时/份计算工作量,课时数200学时以上,按4课时/份计算工作量。修订旧教学大纲按新编教学大纲的工作量乘以系数0.5计算。
4、外阜出差(含培训项目开发调研、考察等),按2课时/天计算工作量。
5、理论教学的考试,每出一套试卷(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计1.5课时工作量,每批改1份试卷0.05课时。考查课(包括实验成绩单列的实验课)的考查按1.5课时/每班计算工作量,监考按1课时/次计算工作量。
6、体育器材室兼管视管理情况按 1.5-3.0课时/学期计工作量。
7、自动站实训室、天气预报实训室等兼管按10课时/学期计算工作量。
8、编写培训项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按4课时/份计算工作量。
9、某些未列入的临时性工作,经研究后,视具体情况可计一定工作量。
五、有关说明与奖惩措施
1、所有担任教学的专职与兼职教师必须有下列七种教学文件: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技能考核方案(或试题)、技能考核成绩册、学生成绩登记册、考试质量分析表、期末试卷。其中前两种为基本教学文件。
(1)缺少基本教学文件中的任何一种扣除工作量1 0课时(按课程、适用班级分别验收)。后五种每缺一种扣除工作量5课时。
(2)上述七种教学文件任何一种不合质量要求的,必须重写,重写后仍不合要求扣除5课时工作量。
2、教务科对任课老师加强考勤,上课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及无故不上课按《教职工考勤管理及奖惩办法》处理。未经教务科批准,自行调换课作无故不上课处理。
3、教师因公或因事病假经批准后所缺课但必须在教务科登记。自行补课或利用晚自习上课均不计工作量。因请事病假缺课的补课每一课时按0.8课时计,因公教师不得超过缺课时数,超过部分无效。
4、教师必须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和实验报告。理论教学工作量含作业批改,实践教学工作量中包含实验报告批改。批改不认真(无改正、无成绩、无批阅日期)者,视程度扣除一定工作量。
5、体育课,上课备课要求同上。
(1)体育教师未能按要求组织早操和课外活动,每学期扣除5-10课时工作量。
(2)未能按要求组织校内群体活动(包括教工、学生日常的体育竞赛),缺少1次扣除2课时工作量。
(3)组织校内外大型体育比赛,按3-6课时/次计算工作量(具体根据比赛项目及成绩而定),由主要组织者分配到有关人员。
6、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命题平卷和监考纪律,违纪处理如下:
(1)泄露命题内容视情节一次扣工作量5-15课时,并根据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评卷不公产生不良影响,视情节一次扣2-5课时。
(3)请学生帮助评卷、登分者一次扣3课时。
(4)未经教务科批准,提前将考试成绩通知学生者视情节一次扣3-6课时。
(5)登分错误、不及时,延误全校工作一次扣2课时。
(6)监考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以及看书报或作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者,一次扣1课时。
(7)监考无故缺勤按无故不上课处理。
8、实践教学工作
(1)实习(验)课(不含演示实验)包括编写实习(验)计划、实习(验)准备、备课、上课、辅导批改实习(验)报告、登记成绩,上述工作有差错者,视情况扣除工作量2-5课时。
(2)课程(毕业)设计包括编写设计计划、备课、准备、设计期间的讲课、辅导、批改设计文件、评定设计成绩等,上述工作有差错者视具体情节减总工作量2-5课时。
附件一:理论课计算工作量难度系数表
旧课、重复 1
新 课 1.2
气象教育培训及大专函授授课 1.5
新开专业新课 1.8
2个班合班且在80人以上
旧课、重复课1.4;
新课 1.7;
新开专业新课2.0;
3个班合班且在100人以上
旧课、重复课1.7;
新课 2.0;
新开专业新课2.2
附件二:实验课计算工作量难度系数表
物理 1.1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1.3
电子测量技术 1.3
电工基础 1.2
电子产品结构工艺1.2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1.2
可编程控制器 1.2
低频电子线路 1.3
脉冲与数字电路 1.2
电视及收录机原理1.3
电气控制 1.3
PLC控制 1.3
C语言 1.2
CAD/CAM 1.2
Autocad 1.2
图形图像处理 1.2
电子CAD 1.2
数控加工 1.2
其它课程实验按理论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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