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华教师工作条例和制度
一、总则 1.学校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文件精神,按照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要求,通过全面的教师聘用制,开发利用社会有效资源,建立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2.学校教师队伍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教育教学的骨干力量。本着“以人为本”和“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原则,学校着力构建现代高等教育教学新体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推动学校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学校教师须自觉贯彻党在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深入领会当前在教育改革和高等教育发展中,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做好“教书育人”。 4.学校教师应不断提高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知水平,把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特征和人才培养的目标特点,探索教学的规律,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学校教师工作职责和要求 1.按照各专业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特点,积极地组织课堂教学,指导学生全面地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 2.坚持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加强学科理论研究和不断的知识更新,注意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遵守学校教学运行管理规程,落实各项管理环节的要求,协助教学教保部,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4.把握时代特点,扩大学科眼界,积极运用现代教育科技手段,增强教学效果。 5.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引导学生深入社会、调查研究、实习、实践,不断发现并探索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 6.坚持教学改革,努力更新观念,大胆开展各种改革创新实验,为学校高职教育的发展出谋划策。 三、学校教师的聘任及任职条件 1.学校实行新的教育管理体制,面对市场运作,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根据实际能力,分别采取短期任教、长期聘任和终身荣誉。 ①短期任教:对新聘用的教师或是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实行短期任教,期限一般为一至两个学期。 ②长期聘任:对教学效果较好且是正式的高校教师,或是有丰富成功经验的实际工作者、合作办学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长期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③终身荣誉:对德高望重的任课教授和社会上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采取邀聘为学校的顾问和无限期教授,给予相应的荣誉,并部分地邀请参与办学指导工作。 2.学校将向正规的高等教育机构靠拢,因此其所有任课教师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且在高校任职或学习。 3.职业教育作为一种就业教育,其所聘教师须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对社会相关专业的就业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4.“产学结合”作为学校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从共同的人才培养需要出发,学校将选聘合作办学企业中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兼职客座教师参与教学与科研活动。 5.实习、实践是现代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由一支高水平的队伍指导。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学校将选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工作者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四、教师守则 1.遵纪守法,讲究师德。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授业解惑,传承师范。 4.科学创新,理为师尊。 五、学校教师工作规程 1.教学准备工作 ①开课前主动与教学教保部联系,确认任课时间、地点。 ②正确填写已接到的下学期教学任务通知书、课程教学计划表。 ③对所承担的课程逐步编写出教学大纲。 2.教学运行要求 ①严格执行调停课审批制度,事假、公出,要做到提前补课。 ②在期中教学检查周,教师要协查教学进度,与学生交流解决疑难点。 ③各课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确立的相应教学环节运作。 3.考试组织工作 ①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考试资格进行审查,并填写考试资格审查表,在考试前一周交教学主管处。 ②任课教师要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并正确引导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复习,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不得在考前给学生划范围或指定考题。 ③出题原则: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或课程教学计划拟题,命题时既要注意考核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要注意考核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难度相当的试卷,按百分制出题,学生应在2小时内完成,并附有标准答案。 ④阅卷要求: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防止随意性,不给人情分;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 4.严格管理 任课教师用好考试杠杆,对抽查缺勤二次者,上课表现不好,影响课堂纪律,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学生必需在规定时间完成考题,对只有理论没有实践的学生学校不能颁发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