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们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制度,加强自律机制建设。结合形势,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法规的学习和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真正能够学法、懂法、执法、守法,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构筑起坚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领导“一支笔”审签制度和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协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完善监督体系。积极推行校务公开,推进校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加强财务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党内监督、政府、人大和政协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监督,通过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通过一个多月来开展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普遍提高,敬业意识、服务意识和法纪意识显著增强,制度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校长的法纪意识和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缺乏必要的监管。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图片展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充分了解罪与非罪的界限,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提高守法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与行风建设、师德教育、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我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 九都中心小学 2005年12月23日 (教学实验经验)黄志明中心小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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