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教研活动之前,校长将一份《我校学生课本、作业本规范的要求》递给我,要我去征求语文教师的意见。
看到这份制定得非常详细的《要求》,原本安静的会议室立刻像炸开了锅。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认为要求得太“死”了,与自己平时的要求不尽相同,学生已养成了习惯,改起来多麻烦啊!有老师甚至质问:“凭什么要这样规定?像我这样要求为什么不行?”当时,我也这么认为,尤其是我的学生已经六年级了,这时候再推翻原来的要求,另行新规,要费多少力气啊!到了中学,说不定又有另外的要求,这样做有必要么?还有的老师对序号的书写格式各执一词,有说顶格写的,有说必须空两格的。我感到很无奈,在把收集到的意见反馈给校长的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观点——规范是有必要的,但必须有根有据,凡是不在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之列的,应该允许各班(学科)教师自行统一要求。在制定管理措施的时候,既要做到学校工作规范化,也要看到老师们辛勤的付出。如果说老师指导学生的书写格式不正确,我们理所当然去规范他们,令其改正,使学生受益。但如果老师的要求没有与国家标准或法律法规相悖,我们又何必强令其改变呢?
于是,我回家后查阅了汉字书写行款格式方面的专业书籍,如《出版校对培训教程》《图书编辑校队手册》《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等,还找到了如“中国语言文字网”、“校对工作室”、“校对论坛”这样的网站,终于对这方面的知识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修改完学校的那份《要求》,夜已经很深了,而我却并无倦意。因为如果再次面对老师们的质疑,我立刻就能回答出这一要求是出于何处,再不会为此而感到茫然了。
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底气”吧?又一次体会到“学无止境”,哪怕是极平常的事里,也蕴藏着无穷的未知。
今天,当老师们拿到《要求》的修订稿以后,都没有再说什么。我想,大概是这些要求让他们想起了去年迎“语言文字示范校”检查的往事吧?既然是有法可依,那就依法执教吧,而对于一些并无明文规定的内容,学校也不再硬行规定,这样一来,老师们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在这次修订《要求》的过程中,我受益匪浅,一方面是知识上的获得,一方面是管理中的悟道。总而言之,就是“严谨”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