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建设服务。这里我们向同志们作个说明,刘导生同志的工作报告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国家语委是事先请示过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的。大会期间同志们对这个问题的不同意见,我们也报告了党中央和国务院。昨天下午,国家语委接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个问题的批示,同意刘导生同志工作报告中对这个问题的表述。希望同志们能很好理解。当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认识,这是正常的,也是可以讨论的,但希望这种讨论不要影响集中力量做好我们当前要做的主要工作。”这样,就把当时我国政府的政策变化的背景说得更清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这样,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汉语拼音的地位和作用。汉语拼音在汉字教学中起了很好的作用。80年代初期开始的一项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实验――“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简称“注提”。儿童首先用一个月左右学好汉语拼音,然后充分利用汉语拼音来帮助识字,从一年级开始就进行听说读写的全面训练,寓识字于读写之中,用汉语拼音阅读和作文,在阅读和作文中逐步增加汉字,最后达到全部用汉字阅读和写作。通过生动活泼的语言实践活动,促使学生在语言、思维、智力各个方面都得到和谐的发展。这项实验在全国进行,并编写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教材。
政府对拼音化的现行政策如上所述,但政府表示还可以讨论,所以,在我国的学者中,还有一些公开主张“双文制”(digraphia)的人,例如,周有光就主张实行“two-tsystem”(文字双轨制),冯志伟提出首先在计算机通信中实行“文字双轨制”,认为文字书写方式的改革应该先从信息科学做起来。政府对于这些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并不干涉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继续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国家一级学会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受到国家教育部的大力支持,该学会的宗旨之一就是倡导和研究“拼音化”问题。我国政府这样宽松的政策,为“双文制”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双文制的想法,早在清朝末年的汉语拼音运动中就产生了,后来有许多、著名的学者都关心这个问题。郭沫若曾经说过:“我们可以预想到必然还有一段相当长的时期,让汉字和新造的拼音文字平行使用,在新文字的逐渐推广中而让汉字在大多数人民的日用中逐渐归于隐退,汉字的归于隐退,是不是就完全废弃了呢?并不是!将来,永远的将来,都会有一部分学者来认真研究汉字,认识汉字,也就跟我们今天有一部分学者在认真研究甲骨文和金文一样。”
茅盾说得更明白,他说:“我希望,至少我们的孙儿孙女这一代能够两条腿走路,既能用汉字写,也能用拼音字母写,听报告作笔记,用拼音字母写,会比汉字写得快。如果可能,还能用上拼音字母的打字机。这样该是多么幸福呢!我并不幻想,在不远的将来,就可以废除汉字(方块字);然而即使在百年之内或在百年之后还要用汉字,让我们的子孙的一代能用‘两条腿走路’又有什么不好呢?”
郭沫若和茅盾生活的那个时代,计算机还没有普及,他们大约也没有使用过微型计算机,更没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去访问互联网的网络、在网络上自由地漫游,但是,他们当时就已经慧眼独具地看到了双文制的好处,如果他们今天还健在,一定会举双手赞成在计算机通信中首先实行双文制的建议。
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45周年的日子里,我们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学好汉语拼音,用好汉语拼音,让汉语拼音在信息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周有光语文论集,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
2.冯志伟, 应用语言学综论, 广东教育出版社, 2000年。
上一页 [1] [2] [3] [4] [5]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