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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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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小说的研究成果进行比较,评价其优劣。具体内容可根据学生研究和课堂交流的情况而定。以上两个环节是否采用也可视自己学生的情况而定。
[再读与填表]
根据课文内容填表(见表1)
[细读与生疑]
从阅读理解文章的角度,提出在学习这篇课文中较难理解的问题。
从学习实际情况出发,如下问题是无法回避的:
1.第l自然段中,“神话是把神人化,传说是把人神化,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切划分”。为什么?
2. 第10自然段说,“在封建制度的上升时期,《诗经》、乐府、神话传说都是政府为了解民情,从民间搜集来的”,请问《诗经》是产生于封建社会制度的上升时期吗?神话传说也是政府为了了解民情,从民间搜集来的吗?
3.第1一第6自然段中,几乎是每段解说古代小说发展的一个时期及特点,为什么第3自然段要插进来写文学的定义问题?文中用两个“正是”对这个文学定义作了解释,这个解释正确吗?
4.古代小说发展的第一条规律到底是第9自然段中的第一句话,还是第二句话?
[探究与交流]
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是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实际教学中学生提出的问题是比较多的,老师要作一个梳理、归类和筛选,并将有关问题公布出来。
公布出来之后,组织学生作进一步学习研究,切不可由老师包办代替,将每一道题目的答案讲给学生。直接给答案一来剥夺了学生阅读学习研究的自我实践权利;二来老师讲的答案也很难为学生所真正消化接受,且这些答案也不一定是全面的、正确的。
这里提供学生在学习讨论与探究过程中的有代表性的部分材料。
关于题1:
生A:神话的写作对象是神,传说的写作对象是人,本来是可以分开的,但作者偏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究其原因是因为在小说起源问题上,作者的认识是“只有一个”,他不同意“很多起源”的说法,如寓言、史传、诸子散文等,其实鲁迅先生则认为劳动者休息时“彼此谈论故事,正就是小说的起源”。因此,作者只能将神话与传说合而为一,硬说是“两者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切划分”,这是认识上的固执导致了行文上的牵强,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生B:其实作者这样说,正是对前文的“其实源只有一个,那就是神话传说”的很好的补充和完善。可能有的读者读到此会产生疑问:既然是“神话传说”,怎么能说是“一个”呢?当读了“神话是把神人化,传说是把人神化,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切划分”之后,这个疑问也就冰释了。当然这句话,更是作者对神话和传说的独到见解。神话是把人类一时不能作出科学解释的自然、社会现象形象化、人格化,使之亦神亦人;而传说呢,则是把人世间的一些英雄人物和事件虚化、神化,使之亦人亦神。最终给读者的感受总是“亦神亦人”或“亦人亦神”难以区分。这种观点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加深对神话传说的研究与认识。
关于题2:
生A:这里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常识性错误。封建社会是从战国开始的,战国是在春秋之后。而《诗经》收入的诗歌自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约500余年间的作品,即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之间的诗歌,这段时间是中国历史上漫长的奴隶制社会时期。乐府是统治阶级为了解民情,从民间搜集来的,在汉代,当时的朝廷的音乐官署叫乐府,它的主要任务是采集各地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也叫做乐府。神话传说,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是小说的源头,又怎么能在封建社会上升时期,由统治者从民间搜集来的呢?
生B:从我们几个人的研究来看,作者的说法是正确的。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大家围绕这个问题争论不休,根子在于我们没有理解原文的本义,说得夸张一点,是有点歪曲了作者的意思。从两个方面来说:
第一,原文明明是说“在封建制度的上升时期”,“政府”从民间搜集来的”,根本没有说《诗经》等都是“产生”于“封建制度的上升时期”。再说,《诗经》是一部诗歌总集,虽然所收编的作品是春秋中叶之前的,但不等于从民间采集最后收编成集的时间就一定还在奴隶社会时期,我们没有查找到这一方面的准确资料。(老师补注:《诗》编成于春秋时代。相传曾经由孔子删削、整理。)但有一点,可以说明,《诗经》在汉之前还是叫《诗》,被统治者承认并奉为经典而称《诗经》,这是汉代的事情。即使是在奴隶社会就初具雏形,但为统治者所认可,作为政治教科书来对待,从“黑市户口”变为“正式户口”肯定是“政府”从民间采集之后并得到“政府”认定的事。
第二,神话传说这种文学样式,虽然作者说它是小说的起源,而且是惟一的源头,但这并不否认这种源头的文学样式在封建制度上升时期就一定会消失,尤其是它的叙人、叙事的传统,丰富的想象和夸张的手法对后世的小说创作永远会有影响;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强调的是“政府一在封建制度上升时期”为了了解民风民情,从民间去搜集的,以供统治者了解民情或其他需要作参考。统治者可以通过搜集民歌民曲来了解民情,为什么不可以通过搜集神话传说等文学样式来了解民风民俗民情呢?从文学史的角度来看,我们今天之所以能读到《诗经》、“乐府”和许多优秀的神话传说,除少数是民间流传下来的,更多的还是官方搜集而流传下来的。如文中所说的《穆天子传》这样的神话传说,记录的是周穆王驾八骏西游的故事及其言行,统治者的正史上就是把它归于帝王“起居注”一类,你说这不是政府搜集之后的行为吗?《山海经》这部富有神话传说的古代地理名著,据考也是周秦之间的人所记述的。《汉书》颜师古注引如淳云:“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是最有力的证明。
因此,我们研究的结论是,文中的这句话是没有错误的。相反,这样的疑问本身是难以理喻的。
关于题3:
这一自然段在理解上是一个难点。为什么要插进萧统《<文选)序》给文学下的定义,有什么作用呢?我们这个组的研究结果是这样的:
我们从两个方面看,一是源于作者对古代小说发展的研究成果,他认为古代小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离不开史实记载,后期才逐渐脱离历史真正成为文学创作。因此是为了表达作者研究成果之需要。二是从第三自然段的内容本身看,可以发现有如下三个作用:一是为了指出萧统《序》中所指的文学并不包含小说这一文学样式;二是引出这个定义是为引出对唐代小说成为文学创作情况的叙述;三是为说明唐代小说具有文学创作的基本特征提供理论上的参照标准。这样看来,第三自然段最后的目的还是在说明古代小说的发展,即说明小说发展到唐传奇,已经成为一门从历史中独立出来的文学门类。
至于文段中作者用两个“正是”对萧统(<文选)序)中的文学定义所作的解释,从行文来看,阅读的人是比较容易找到答案的。而事实上,尤其是原义或研究者是否就承认:“事出于沉思”就是“虚构、想象”;“义归乎翰藻”就是“讲求文采”,那是另一回事情。根据我们小组的讨论,意见如下:
第一,经查《序》的原文,方知,这是选编者阐述什么样的文章才能称为文学,即什么样的文章才能入选《文选》的标准。
“若贤人之美辞,忠臣之抗直,谋夫之话,辨士之端,冰释泉涌,金相玉振。所谓坐狙丘,议稷下,仲连之却泰军,食其之下齐国,留侯之发八难,曲逆之吐六奇,盖乃事美一时,语流千栽,概见坟籍,旁出子史。若斯之流,又亦繁博。虽传之简牍,而事异篇章,今之所集,亦所不取。至于记事之史,系年之书,所以褒贬是非,纪别异同,方之篇翰,亦已不同。若其赞论之综辑辞采,序述之错比文华,事出于沉思,义归平翰藻,故与夫篇什,杂而集之。”
细分析原文这段话,不难看出,这是在说哪些文章在不选之列,符合什么样的标准才人选《文选》。事实虽美,毫无系统,而且不是文学上有意的创作品,放在一边不选;那些记载事实的史书,也不是纯粹文学作品,所以也不选。那么,什么样的作品才合格呢?只有“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方能被选。这个大胆的择取,便把经、史、子、杂说,全驱到文学的华室之外,把六艺即文学的说法根本推翻。有想象的,有整个表现的,有辞藻的,才能算文;不如此的不算。这个规定把“文”与“非文”从古籍里分拆开,使在历史上与文学上“文”与“非文”截然分立,差不多像砌了一堵长墙,墙上写着:这边是文学,那边是文学以外的作品!这个“判断”真是非常勇敢的,也是非常有利于文学独立的。
第二,如果我们就句来论句,我们会发现,这句话解说的是“事”与“沉思”、“义”与“翰藻”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给这四个概念诠释内涵和确定外延。小组同学经查阅有关资料,发现说法各异。其中朱自清先生的解释很大胆,他说,“事出于沉思”的“事”,应当解作事义、事类的事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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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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