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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任数载 功绩显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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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实现。他在11月11日的报告中提到,通过对执行党的纪律的检查以及系统的党纪教育。“保证每个党员和每个党的组织都能实现自己听担负的任务,从而使党的发展生产的政策正确地执行,使国家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顺利地实现。” 朱德关于纪检工作必须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必须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思想,贯穿于他的全部言行,始终为广大纪检工作者指明了方向。 还在1953年初,当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领导全国人民开始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时候,朱德在3月22日的农村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上就明确强调,农村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农业生产,保证农业生产计划的实现,保证农业生产的发展,地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通过查处农村中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提高广大农村党员的社会主义觉悟,反对和防止各种不良行为对党的侵蚀,发挥全体党员、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之后,同年11月在和军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干部座谈时,朱德也着重谈到,发展社会主义就是要努力搞好生产,所以军队要保护生产,军队的纪检工作也要为发展生产服务。这里,朱德又一次强调纪检工作必须服务于生产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
三、实行教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地处理违纪案件
中纪委组建不久,1950 年5月6日朱德出席中共中央直属系统党、政、军、群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联席会议,并作了《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讲话。他在讲话中用很大篇幅阐述党内教育与执行纪律相结合的问题。朱德明确指出,为严肃党纪,纠正党内存在的种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一方面要加强党内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党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纪律,对违纪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在朱德看来,加强党内教育与查处违纪案件,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加强教育可以提高全党的政治思想水平,增强党员的免疫力,保持我党在思想上的纯洁,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因此,朱德认为“党内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⑧,各级纪委应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防止只注意查处而忽视对党员的经常性的教育。 与此同时,朱德又强调指出,对违纪案件也一定要认真查处。他在1951年5月19日的一次讲话中、明确提到,除经常进行纪律教育外,今后对那些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假公济私、挟嫌报复、贪污失职以及对党隐瞒欺骗的党员,必须给予纪律处分。性质严重者,还必须开除出党。朱德认为,这样才能保持我党在组织上的纯洁。同时,通过对违纪案件的严肃查处,也可达到教育广大党员,提高他们自觉执行党的纪律的思想觉悟的作用。因而,朱德称之为是对党员最有效、最实际的教育。 对党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朱德要求“即时处理,即时纠正”⑨。这样,一方面可以随时总结经验,对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也是一个教育。另一方面,可以避免犯错误的党员“积重难返”,犯的错误越来越大,“最后把政治生命也葬送了”⑩。因而,“即时处理”的方法,对犯错误的党员也是一种挽救、帮助,有利于“治病救人”,有利于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 党员违犯纪律,朱德认为不管是谁,都应受到必要的处理。他在1951年4月24日的一次讲话中明确提到,任何一个党员如果违犯了党章、党纪和党的决议,违犯了国家的法律、法令及政策,损害了革命事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党的组织就必须及时地予以过问。对于党的高级干部,朱德更是主张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使各级领导能带头讲政治,带头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各项政策,带头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与行为,率领广大党员、群众胜利建设社会主义。 处理党员的违纪案件,朱德主张应选择“有重大教育意义的事件”(11),在党刊或报纸上予以公布。这对违纪党员来说,具有威慑作用。否则,朱德认为错误的党员还会满不在乎,不利于他们改正错误。 在处理党内违纪案件时,朱德认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正确的方针,防止偏离党的原则。 朱德指出,对违法乱纪的党员,不能迁就,不能讲情面,不能怜悯、姑息,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应该严肃、认真地查处,藉以教育本人,教育别人。同时,对犯错误的党员,凡能挽救、教育者,要热情帮助,关心他们的政治生命,使他们能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回到党的正确路线上来。对他们的处理,也要使他们易于接受,心悦诚服,而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能粗枝大叶、滥用职权、马虎从事,从而防止简单、粗暴、不够慎重的倾向。 对犯错误的党员的处理,朱德还认为,既要有根据,也要分清是非,区分是哪一类的错误,是什么性质的错误。作为纪检部门,朱德一直认为,“要从政治上着眼,多注意政策性、原则性的问题。”(12)也就是说,要在党员中经常检查了解,有没有违反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违反党章、党纪和党的决议,有没有违犯国家的法律和法令,有没有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等行为和倾向。这样。才能形成全党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确保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蓬勃活力。
四、重视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部门的素质
纪检部门担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繁重任务。为胜利担当这一重任,朱德极其重视纪检部门的自身建设,经常强调提高纪检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业务上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他曾明确提到,“只要我们谦虚谨慎,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联系群众、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坚定地同一切困难作斗争,那我们就一定能够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正确地执行自己的任务。”(13) 首先,朱德强调纪检部门要加强政抬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始终把握好政治方向,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感性。还在各级纪委刚刚组建时,朱德就提醒大家,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自己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要在各方面作出表率。他说,“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使自己成为鉴守纪律、服从组织、团结群众的模范。”(14)否则,别人就不大信服,自己的工作也无法开展。1953年2月朱德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二次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上,又一次强调指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同年11月28日,朱德在出席第二次全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上再一次提到,各级纪检工作部门要努力学习,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学习各项政策法令,学习革命理论,有效地开展纪检工作。 同时,朱德要求纪检部门开展业务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纪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党的纪检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干部也缺少经验。因此,朱德一直认为,要使纪检干部适应工作的需要,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熟悉业务、钻研业务、以便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能出色地做好工作。 要做好纪检工作,朱德还认为必须健全机构,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朱德出任中纪委书记后,注意选调党性强、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有一定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党员千部到纪委工作。与此同时,他也多次强调要健全地方上的各级纪委,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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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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