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怎样按照《语文课程标准》的精神,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
《语文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主张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首先,它把教学的本质定位于平等对话,定位于交往。对话、交往,意味着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作用。接着《语文课程标准》又对教学中师生各自所处的角色也作了明确的定位。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这就使得师生双方在教学活动中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发挥的作用,进一步得到了科学的界定。既然是“主人”,就得有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既然是“主人”,教师就得尊重其个性差异,更不能喧宾夺主,越俎代庖;既然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就得精心组织教学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富有成效地进行学习,并在师生的互动中,相互沟通、影响、补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学相长”。
三五、为什么要将“过程与方法”列入语文课程目标?
重视学生的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关键。就目前的小学语文教学来说,重教师的讲解,轻学生的学习,重结论,轻过程的现象还十分普遍。所以,《语文课程标准》将“过程与方法”列入语文课程目标,是具有针对性和积极的现实意义的。再者,这次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着重关注的也正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以及伴随这一过程而产生的积极情感体验和正确的价值观。因此,将“过程与方法”列为语文课程目标之一,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三六、《语文课程标准》第一学段(1—2年级)的课程目标有什么特点?
这一阶段的课程目标的特点是以识字为重点、突出基础性,并致力于从兴趣、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着手,为以后的继续学习打下基础,具体体现在:1、重视激发学习兴趣,为自觉主动学习语文打下基础。2、重视学生的自由阅读,自由表达,为自主学习语文打下基础。3、重视培养爱美情趣,为提高人文素养打下基础。4、重视拼音识字,为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打下基础。
与以往大纲要求相比,第一学段的课程目标则突出了以下这些不同:(1)汉语拼音降低了要求,减少了内容。(2)识字提出了“会认”和“学会”两种不同的要求。(3)阅读强调积累,写作强调兴趣。(4)提出了具有现代特征的“口语交际”之说。(5)增设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
三七、《语文课程标准》第二学段(3—4年级)的课程目标有什么特点?
总的思路是遵循语文教育的客观规律,在阅读和口语交际发展上下功夫,在作文的起步上下功夫,实施整体推进。其特点是:(1)抓住听说读写的连接点,实施语文素养的协调发展;(2)落实听说读写各项任务,促进语文能力的全面提高;(3)遵循儿童语言的发展规律,抓好作文起步阶段的工作。与以往大纲的要求相比,则有几下这些不同:(1)强调主动识字习惯的养成和独立识字能力的培养。(2)注重体现人文精神,降低内容理解要求。(3)淡化文体,提倡自由表达。
三八、《语文课程标准》第三学段(5—6年级)的课程目标有什么特点?
突出的特点是加大了语文素养、特别是语文能力培养的力度,加速推进学生的整体发展。具体体现在:(1)讲求速度。(2)开始分类阅读,课程目标从五年级开始,提出了分类阅读的要求。(3)对理解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4)提出了“猜读”和“探究性阅读”的.要求。(5)加速推进写作的个性化进程,提高写作能力。(6)继续注重提高口语交际能力,注重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语文素养。
三九、《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对汉语拼音教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关于汉语拼音的原话是这样的:“汉语拼音教学要尽可能在趣味性,宜以活动和游戏为主,与说普通话、识字教学相结合。”
这段话含着三个方面的意思:
1、强调趣味性,不要让学生感到枯燥、讨厌,以免学生在学习语文的起始阶段就失去了学习语文的兴趣。
2、宜以活动和游戏为主。
3、与学说普通话、识字教学相结合。
四十、《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对识字教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对识字教学所提出的要求,主要是:
(1)1、2年级要把识字教学作为教学重点。
(2)1、2年级要多认少写,识字与写字的要求应有所不同。
(3)要将儿童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识字的主要材料。这些语言因素包括儿童熟悉的语音(口语)及生活中常见的儿童熟知的用语等。
(4)要利用儿童的生活经验,将识字和生活、识字和认识客观事物结合起来。
(5) 运用多种形象直观的教学手段(包括图片、实物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多种手段),使抽象变为形象,有利于学生掌握。
四一、《语文课程标准》提出1~2年级会写800~1000个常用字,那么,要求认识的字和要求会写的字,在教学中应怎样把握?
对要求认识的字,我们只要求学生认识——在课文中认识,换个地方也还认识就可以了,不要再有其他要求;要求会写的字,只要能读准字音,识记字形,写得正确、端正,大体了解意思,并会在口头和书面语言中运用便可以。在教学中需要着重注意的问题是,指导学生认识要认的字时,不要花时间让学生分析、识记字形。而对要求会写的字,则要切实掌握,要能在书面语言中正确运用。总之,我们要严格按《语文课程标准》关于两类字不同的教学要求进行教学,把时间、精力用在该花的地方。
四二、对教材中要求认识的字,怎样才能做到认得快,不回生?
一是第一次指导学生认字要给学生以强刺激,使学生对字的第一印象强烈、深刻。二是当堂采取多种方法复现,及时巩固要求认识的字。三是鼓励、引导学生随时随地自主识字,这样既扩大了认字量,又不断巩固课内所充分反映字。
四三、《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对写字教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1、要重视对学生写字姿势的指导。
2、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
3、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四四、《语文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对阅读教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阅读教学是语文教学最重要最基本的教学,也是这次课程改革中的重头戏。关于阅读的概念和阅读的意义,《语文课程标准》认为:“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这是从学生的接受、发展的角度对阅读概念的界定。它说明阅读本身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和途径。它的目标和功能是为了人的生存、社会交往,也就是为了人的发展。《语文课程标准》对阅读教学所作的诠释是:“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
基于以上这些理念与认识,《语文课程标准》对阅读教学的要求主要是:
(1) 阅读教学的教学行为应该是师生互动、平等交往,而不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要求主,学生做。不应以教师的讲解、分析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坚决摒弃繁琐分析,抽象说教。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思考和读书,把阅读的主动权还给学生。
(2) 在阅读教学中,要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
(3) 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
就阅读教学本身的规律而言,《语文课程标准》也提出了如下要求:
(1) 要把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作为阅读教学的重点。
(2) 要逐步培养学生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的能力,提倡多角度的、有创意的阅读。要利用阅读期待、阅读反思和批判等环节,能力和阅读质量。
(3) 强调读的作用,要根据阅读材料的不同和提高 学生阅读能力需要,灵活选用朗读、默读、诵读、精读、略读和浏览等方式,并努力增加阅读的实践机会。
(4) 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语法修辞知识可以根据理解课文的需要,随文学习。
(5) 要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提倡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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