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青年教师基本功考核评价方案
一、目的:为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基础。
二、参加对象:幼儿部35岁以下(含35岁)的青年教师。
三、内容:五项基本功:讲故事,唱歌,跳舞,弹琴,绘画。
四、时间:
五、形式:采取抽签按序逐项进行。
六、评委:组长:
组员:
七、考核地点及安排:
1、考核点:幼儿大班
A、普通话:内容自定,时间2分钟;
B、白板字:内容自定,时间3分钟;
C、特长展示:根据自己的特长,在唱歌、跳舞、弹琴、绘画、英语等才艺方面进行表演。(只展示、了
解、记录,不做评分)
D、课件制作:电脑教师定内容,时间30分钟,地点各教室;
2、幼儿组考核点:幼儿部音乐教室
A、讲故事、唱歌、跳舞、弹琴:内容自定,每一项均不能超过3分钟;
B、绘画:学部定内容,时间25分钟。
八、各考核评分表
五项基本功评分表
项目内容得分
讲故事
(20分)普通话5分)表演(5分)儿童化(5分)感染力(5分)
唱歌
(20分)音确(5分)节奏(5分)表现(5分)台风(5分)
跳舞
(20分)舞姿(5分)协调(5分)表现力(5分)感染力(5分)
弹琴
(20分)指法(5分)流畅(5分)难度(5分)表现力(5分)
绘画
(20分)色彩(5分)构图(5分)创意(5分)整体(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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