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课后安排写一点与课文学习有关的文字,这种做法也是好的。理由基本如上,不赘述。
当然,这个案例也存在着若干值得研讨的疑点。集中到一点上,即如何认识和处理初中低年级文言教学的专责问题。我们可以先算一笔帐。按照现在的战略安排,小学基本上不正面提文言教学的任务和标准。(这是否妥当,需要专门研究,此略。)高中若再压缩语文必修课的教学时间,真正落实在全体学生身上的文言教学时数,已经屈指可数了。其中,最为可靠和有效的课时,集中在初中,尤其是初一和初二这两年。宽一些说,这两年一般大致可以有100—120节课专司文言教学。倘若我们其中把1/2左右的时间用在“研究性学习”和“文学鉴赏”“写作方法分析”等方面,虽然对熟悉和学习文言作品的语言也会有一定作用,但毕竟主要着眼点在别的侧面,那么,真正集中落实学习“文言”的任务,只剩下50—60课时。兼以文言作品分散在众多教学单元里,在教学过程中难以一贯到底,往往是断断续续,学了忘、忘了再学,显得捉襟见肘,相当被动。——凭借我们以往的初中语文教学的经验作推测,在这样一个教学框架里,所谓文言教学的专责,很难担负得比较理想。
怎么办呢?有三条办法可供选择。第一个是调整宏观的文言教学框架,把一部分教学任务下放到小学。小学生语文课时多,记忆力好,多采取“积累”型的阅读方法,能够初步打下比较扎实的文言基础;初中再拾级而上,扩大战果,争取达到借助工具书阅读比较浅显的文言作品的教学标准。就目前的一般情况而言,还谈不到调整宏观的教学框架,压力集中在初中阶段。因此我想到第二个方法——每周专门安排文言课,专时专用,确保每个学期文言学习从始至终不断线;文言课上,以学习语言为专责,依照文言教学的特点,扎扎实实打基础。那其他方面(如“研究性学习”和“文学鉴赏”“写作方法分析”等)就不管了吗?不是的,在确保担负起主要教学责任的前提下,渗透一些还是必要的,可行的,但一定要严格控制,精心设计,小心实施,避免喧宾夺主。由此我想到第三个方法,即充分发挥实验教材中“综合性学习”部分的教学功能,尽量将文言语料“综合”进去,消化和汲取其人文精神方面的精华,借以弥补和延伸文言教学本身的文化空间。
这些想法我们以前就有。读了冯老师做的这节课的实录文字,思考其得失,原有的想法愈加明晰了,暂且提出来,供大家参考。试看,该案例所显示出来的教学思路,基本的出发点不在“文言”学习本身:诵(熟)读没有做,背诵(经典语料积累)没有做。翻译做了,有些地方还比较精彩(如教师对“辩斗”的解说),但由于教学的着眼点主要不在“文言”,留下了明显的薄弱环节,例如:在“知”“孰”等词语的处理上,可斟酌处颇多。当然,我反对在学生初学文言的时候,一味地强调“字字落实”,那是办不到的,比起熟悉和积累经典语料,“翻译”的教学位置应该为次。但常用的文言词语毕竟是要管的,这就需要专门研究怎样循序渐进地安排和处理。既然是专责,就必须在“专”上把功夫下足,从教与学两方面入手,统筹兼顾,深入研究和实践。
拿古典文学鉴赏类比于古代文言作品的“研究性学习”,后者同样应该有相应的坚实基础和方法系统。一是文言阅读的水准,二是有关的文化知识储备,三是研究方法运用方面的熟练程度。在这些条件还不大具备的时候,强行超越,效果就要打折扣了。比如,《列子》这部书研究起来麻烦太多,其中涉及孔子的文字,若仔细辨析,难度为大。即便是有一定学术研究基础的成年人,想碰这个东西,也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初中学生还是先不深究的好,否则很容易出问题。视为先秦的一则文言语料,主要从文字方面熟悉和学习,以开放的视角大致探究一下其“寓意”,是不是可以收取更多的文言教学的实效呢?
总之,学生的思想成长和语文能力的养成,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各个学段应该明白自己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在整个语文教学的宏观过程中,把握住阶段性的“专责”,尤其是文言教学的专责。初中阶段尝试开展文学鉴赏和研(探)究性学习的教学实验,只要把握好“度”,一般说来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但要看到文言和白话是两个具有较大差异的教学内容,其教学起点和教学标准都不一样,教学过程中各自有各自的鲜明特点。我希望在文言教学方面,老师们能够克服急躁情绪,承认客观差距,先立足于帮助学生打好文字方面的基础。退,乃是为了以后迈开更大的步伐。放眼整个基础教育全程,宽泛地说,古典部分的“文学鉴赏”和“研究性学习”,也在文言教学的“专责”范畴之内。但初中阶段,文言学习刚刚起步,是不是先把步子放慢一些,踏稳一些,看准自己的教学急务。语文教学的科学化,离不开民族化,文言教学是咱们的一项特殊任务,不可不按照教学规律办事。文言教学方面,专责不务或者“务”得不准确不扎实,又有谁能来替咱们弥补缺失呢